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04|回复: 0

私自营业,我县一超市被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1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疫情扩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于1月29日发布通告:要求全县通风不畅,消毒措施、防控设施不全的食品流通户暂停营业。

但我县东城百姓生活超市郭某在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与执法人员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郭某于2月6日至2月9日多次利用夜间时间开门营业,执法人员巡查到时,将门店关闭,执法人员离开后,又继续营业。执法人员多次警告,仍然屡教不改,私自营业。

2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交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当即对郭某做出罚款200元的决定,后对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写下保证书,不得在疫情期间再次开门营业。

在此,提醒少数经营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私自开门营业,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已成立联合执法专班,每天全天候开展巡查,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





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4-12-25 09: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