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12315指挥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针对这些问题,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消费提醒,希望全县保供配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打赢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攻坚战。
1.保证商品质量,确保价格稳定
保供配送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价格欺诈行为;保供配送经营单位不得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配送商品时应提供“消费明白卡”,标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
2.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来源可溯
保供配送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渠道合法,来源可溯。定点供餐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清洁卫生、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3.敬请理性消费,避免抢购囤积
目前我县粮油、肉品、果蔬等生活必需品品种丰富,供销渠道通畅,能够满足生活需求。请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抢购囤积,结合家庭饮食需要购买新鲜食材和必需生活物资,在购买时一定要提前和商家进行沟通确认,以免重复下单。
4.仔细查收商品,确保完好无损
消费者在收到配送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商品完好无损、数量与订单一致后再签收,如果遇到商品有损坏或与订单不一致时,应当及时跟保供配送经营单位沟通。如果因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保供配送经营单位要求赔偿。
5.依法理性维权,注意保留证据
疫情特殊期间,保供配送经营单位价格波动不可避免。消费者和保供配送经营单位应相互理解。对于保供配送经营单位恶意囤积居奇、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和举报,同时建议在购买商品时尽可能保留小票、照片等证据以便自身维权。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行为时,请拨打0710-5234315、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直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