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县道路水路客运恢复营运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统筹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生产生活出行需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全县道路、水路客运恢复营运,公告如下:
一、复运原则
全县道路、水路客运恢复营运,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恢复的原则。
二、复运时间预安排
(一)城市公交车、城区出租车。
3月14日:继续开通“点对点”公交车,服务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城北医院等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上下班,以及前往城北医院就医的部分市民。
3月15日:恢复华中绿谷、有机谷公交线路。
3月16日:恢复发展大道—经济开发区—华中绿谷—城北新区、城南化工园—城区2条公交线路。
3月17日:城区8条公交线路、城区出租车,全部恢复营运。
(二)县内班线、城乡短途客运及水路客运。
3月15日:恢复西南、西北县内客运线路及水路客运。
3月17日:恢复丘陵片区县内客运线路及水路客运。
3月19日:恢复县城以西、以北城乡短途客运。
3月20日:恢复县城以东、以南城乡短途客运。
(三)县外长途客运。
3月15日,恢复南漳县城至襄阳市区客运班线。
3月20日,恢复南漳县武安镇至襄阳市区客运班线。
3月25日,恢复南漳县通往周边县市客运班线。
省内跨市以及国内长途客运与襄阳市同步恢复;南漳至武汉客运复班时间,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