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系统非党职工(含社会爱心人士)合计捐赠13040元,其中:
沈云 100元
于桂莲 100元
李璐伊 100元
吴越 100元
严婕 100元
王雪萍 100元
丁天春 500元
张欣源 100元
周亨 100元
李晓阳 100元
胡琳 100元
冯华丽 100元
吴秉峻 100元
张建华 100元
王烽屹 100元
方志强 100元
周毅 100元
殷帅 200元
宋康 100元
钱林美 100元
程文钦 200元
汪云昊 100元
雷靖伟 100元
李昌林 50元
黄筠博 50元
何德虎 100元
胡奇 100元
杨巧 100元
程明啸 100元
杨映添 100元
潘晓凡 50元
张博 100元
张瀚月 100元
王绪武 100元
樊鹏 100元
辛秋月 100元
简宇翔 100元
徐忠厚 50元
张广群 100元
李成 50元
郭瀚 50元
卫晗 50元
周嵩 50元
姚璋 50元
方军 200元
袁文玉 100元
周述廷 50元
陈开渝 100元
童万洲 100元
王东旭 50元
严大青 50元
李荣 50元
王香莲 50元
张学良 50元
张静怡 100元
张天宇 100元
何君夫 100元
严敏 100元
杨恒 100元
邓素文 100元
绳炳成 100元
王永东 100元
包朋飞 100元
付逸丹 100元
秦营豪 50元
王伟航 50元
吴菲菲 50元
王银 50元
郭付成朋 50元
张选峰 50元
栗斌 50元
易念念 50元
董家成 50元
龙丽丽 50元
雷永声 50元
刘禹琛 50元
杨帆(司机)50元
刘鹏飞 100元
闵建丰 100元
王东(长坪派出所辅警) 50元
刘三一 100元
文章 100元
王欢 50元
张浩然 100元
周捷 50元
刘菊 50元
吴长融 100元
旧县铺村七组村民刘士秀 500元
王洋 50元
余涛 100元
郑成 50元
王祖勇 50元
朱秦灿 50元
胡冠军 50元
夏国柄 100元
赵汉文 100元
陈世奇 50元
熊尚飞 200元
李润 100元
李星星 100元
王东(九集派出所民警) 50元
张经纬 100元
刘锦华 100元
李博闻 100元
李海舟 40元
王克菲 50元
王泰然 500元
朱少聪 500元
熊德元 300元
尚泽坤 100元
伍世玉 100元
程业彬 100元
周喜玲 100元
付云鹏 100元
胡晗 100元
杨志东 100元
蔚翔 200元
赵官权 100元
向格 100元
杨阳 100元
陶德坤 100元
许朝阳 50元
郑怡 100元
向自龙 50元
曾晓霞 100元
胡飞 200元
杜涛 100元
敖明成 100元
合 计:13040元
县红十字会在此特对以上爱心企业、团体和人士的善举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贡献更大力量,形成更强合力,坚决打好打赢全民安全保卫战。
附:
1、物资捐赠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凤山路56号
南漳县红十字会 0710-5232358
联系人:殷俊13986322123;欧龙飞15971107206;刘芳18162365153。
2、捐款账号:
户 名:南漳县红十字会
账 号:1743520104000403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漳县支行
还可通过“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号、“云上南漳”APP提供的官方链接,扫描“农行扫码付”二维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掌银等多渠道捐款。切勿随意扫描他人发送的二维码图片,转账时务必在“备注”栏填写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便于后期公布捐赠信息。
南漳县红十字会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