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南漳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城南片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漳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城南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南化工园以南,蛮河西岸
建设规模:近期主体工艺设计规模为1万m3/d,另配套为龙蟒钛业建设2.5万m3/d规模的调节池,对龙蟒钛业污水进行有效监控,确保达到出水标准后外排。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凤山路58号(财校院内)
邮编:4415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家军 139072749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南漳县城关建设路17-2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10-3105998
电子邮件:709452109@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南漳县汇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1、城南工业园污水厂环评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2、城南工业园污水厂环评公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