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于推进省生态环境厅第一轮、第二轮定点帮扶暨驻点执法交办我市问题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交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S2031
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未制定对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禁用管控措施,现场要求其制定、细化相关管理措施,严格把控物料运输环节。
二、整改目标
制定重污染天气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错峰运输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整改措施
制定相关制度并并常态化严格执行。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该公司制定了《关于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物流部对相关物流公司下达了《告知函》,在物流大厅张贴温馨提示,加强门卫管理,禁止重污染天气期间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公司运输。
五、今后工作打算
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执行重污染天气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错峰运输措施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共7天)向南漳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罗家云
联系电话:0710-5251728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