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批转交办的D0727171、X0803359号南漳红河水电站存在的环境问题,经专班调查督办,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
一、交办问题概要
1、信访人反映南漳红河水电站工程废渣直接倾倒在河道之中,任由河水冲走,包括其生活垃圾也未能妥善处理;
2、信访人反映南漳县红河水电站修了拦河坝,将后河的水拦住了,水质发生变化,影响村民生活。
二、上报的整改措施
(一)要求县水利局、城关镇政府督促业主在三十日内加高挡渣墙,对散落在墙下的碎石进行清理。
(二)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水电站后续施工监管,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正式使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南漳县水利局、城关镇督促南漳红河水电站将挡渣墙加高至2.2米以上,对少量散落在河道中的碎石已清理,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垃圾。
(二)南漳红河水电站拦河坝按设计方案设有生态流量孔,保障下游生态流量。经南漳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在河道里取水监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目前该水电站投入运行,已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承办人:郭世波 刘森林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