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批转交办的X420000201811240021号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等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作为问题,经专班调查督办,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
一、交办问题概要
投诉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作为,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全。
二、上报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南漳分局2018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3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起、4个配套办法8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对34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8起4个配套办法决定书分别在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信息管理系统(12369)(<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2em;">http://219.143.244.184:8080/12369JC/span>)、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nz.gov.cn)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整改完成情况
南漳分局继续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环境行政处罚事项。
承办人:丁洪全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