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总工会发出通知启动“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
4月26日,南漳县总工会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襄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县基层工会在继续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外,2020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购买我县农副产品。 通知要求,购买方式优先可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统一组织购买我县农副产品,也可在本单位扶贫点集中购买农副产品,或以爱心消费扶贫券(包括电商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职工),用于购买我县农副产品。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照《工会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所在单位行政给予经费补助。 此项活动是今年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仅在今年内开展。常态化的政策,仍然按《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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