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所属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选聘1名检验专业技术岗,现就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检验专业技术岗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县卫生系统差额拨款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实际检验操作经验的在职在编人员;
2、需经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聘并在报名表中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实际操作经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8:30至6月12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三楼(苗圃路36号),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需提交资料: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3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1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程序主要有面试考核、考察、公示等。
1、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收到提供新的资料或信息的通知,应予以配合。
2、实操考核。对报名人员的微生物检测实践操作进行现场考核。
3、面试和实操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占40%、实操考核成绩占60%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初步考察名单,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刘佳 15971099576
中共南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