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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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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耀小区约946户,他们说有699户弃权,物权法上关于公共区域的条款写的,必须要有3分之二以上建筑面积的业主的3分之二的人同意,才能算是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决定公共区域的使用与管理,为何在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他们敢突击建设?这里面是否有相关部门的默许?前期花石桥社区的书记,住建局的人员也都参与了协调,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突击违建?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伤人事件?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还是有公职人员参与了不为人知的贪污受贿行为?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有一个全方位的审视与调查,给老百姓一份安宁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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