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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问鼎中原 于 2020-6-28 10:29 编辑
1、客运管理处是否有扣押、罚没他人电动车辆执法权。其执法依据?
2、2017年陆续扣押车辆距今已6年,什么原因没及时处理至今,这些车辆罚款领回后,能否使用。如不能使用,领回何益。
3、据悉,除罚款外,另有车辆场地保管费。人员值守费等等。如果车主前来接受处罚,须带多少银两,方可处理。
4、一百多辆车,扣押多年,为何不及时具结,责任在谁。百姓无小事!如果,是你自己车辆,能否如此简单草率处理?
5、车辆扣押经年,多已报废,车主交够、足额罚款及费用,领回。换麻糖吃!
友情提示:车主吃麻糖,莫把牙沾掉了!现在镶牙也贵,一颗牙几佰元!
世事艰难,处处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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