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符柳婵 代炜 通讯员 郑永明 廖芸)6月23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启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工作,补贴标准1000元至2000元不等,参保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领取。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申报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且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当在12个月内申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技能提升补贴将直接发放到申报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储蓄卡中。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科长郑永明告诉记者:“申报者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失业保险科,并填写《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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