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漳县新生入学指南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便广大家长知晓2020年新生入学政策,便捷高效申请学位,现将南漳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平台招生”文件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0〕3号)、《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襄教发〔20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二、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什么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南漳县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片区户籍的儿童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片区的儿童 3、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鄂政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4、流动人口(指非南漳户籍跨县流动)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指定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实际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片区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片区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南漳县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片区户籍的儿童、少年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片内的儿童、少年 3、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初中学生 4、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鄂政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5、流动人口(指非南漳户籍跨县流动)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指定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实际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片区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片区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申报学位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⑴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置换房: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⑵特殊住房证明: ①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片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自建房: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片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③小产权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应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水电气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④集资房: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⑴户口簿。 ⑵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 ⑶片区营业执照(2019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片内有效劳动合同(2019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⑷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南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⑸居住地相关证明。 四、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一)网上报名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全市统一时间):6月30日—7月9日 监护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1、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通过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2、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监护人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4、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二)学校初审 1、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系统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平台将会给家长发送“面审通知”,收到面审通知的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按照招生平台信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学校进行面审。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录取工作 平台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四)派位通知 8月28日,平台通知申请人学位派校结果。 (五)新生报名: 8月29日—8月30日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五、农村学校儿童、少年如何报名? 农村学生监护人可任选自主手机网上报名或线下登记集中填报报名模式申请学位。监护人于6月30日----7月9日网上自主手机网上报名或7月8日---9日监护人到毕业学校或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登记报名,由学校按招生平台模板要求集中填报统一录入平台。 六、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一)公、民办统一招生(南漳县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同平台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招生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门核定,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三)民办学校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2.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实行面谈和摇号两种方式进行录取。面谈、摇号比例分别为60%、40%。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通过平台重新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温馨提示: 1.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请家长要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合理选择申报的学校。 2.严禁任何民办学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所有民办学校均统一实行平台招生,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以外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配送教材,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七、招生平台什么时候开通?如何登录注册? “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于2020年6月30日8:00正式开网,到7月9日24时关网,今年秋季拟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这10天内登录平台,上传资料,申请学位。登录平台注册流程为: 1.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App注册。“二维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提供给每位学生及其家长,家长也可以通过“云上襄阳”和“襄阳教育网”获取。 ⑴安卓手机扫描“安卓手机二维码”下载App注册; ⑵苹果手机扫描“苹果手机二维码”下载App注册,也可以通过苹果商店搜索“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下载安装App。 平台支持安卓手机系统最低版本5.0以上,苹果手机IOS系统最低版本11.4以上,如果不能正常下载安装登录,请检查手机系统版本号,升级手机系统或者更换手机填报。 2.进入平台登录页面,点击“用户注册”,按照界面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设置平台账号登录密码。 3.完成平台账号注册,使用注册成功的手机号以及登录密码进行平台登录。 4.登录以后的操作方法详见平台公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八、有关招生入学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咨询? 1、教育局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10—5245920 2、各镇区中心学校咨询电话。 中心学校 | | | | 城关镇中心学校 | | | | 九集镇中心学校 | | | | 武安镇中心学校 | | | | 东巩镇中心学校 | | | | 板桥镇中心学校 | | | | 肖堰镇中心学校 | | | |
3、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咨询电话。 县徐庶学校 | | | | 金庙初级中学学校 | | | | 县实验中学 | | | | 县第二实验学 | | | | 县实验小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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