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2019年,南漳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53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16.41万亩,粮食总产量8.652亿斤;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41646万元,其中农牧渔业总产值758360万元,占90.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0元,同比增10.1%。特色产业总产值481634万,占总数57.2%。
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1040家,各类家庭农场1367个。其中示范社214家,即国家级5家,省级7家,市级49家,县级 132家。全县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有955家,500-1000亩的有69家,1000亩以上的有16家。
(二)鲜活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产销情况
2020年,全县计划发展食用菌2亿袋,产鲜菇22万吨,产值约14亿元;新建茶园1.7万亩,面积达到9.5万亩,产量1300吨,产值约为6亿元;种植蔬菜24万亩,产量46.2万吨,产值约11.52亿元;种植水果4.5万亩,产量13.5万吨,产值约2.97亿元。
全县生产的果蔬菌茶等农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远销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食用菌、茶叶远销泰国、越南等亚洲国家,柑橘远销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在运销方式上主要以原产品和初制加工产品营销为主,在鲜活农产品的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现状及需求分析
在保鲜仓储方面,全县已建设保鲜仓储的291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12.1%;有建设意愿和建设需要的679家,占总数的28.2%。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在农产品产业上,累计需通风库10.34万立方米,冷藏库34.72万立方米,冷冻库75万立方米。而我县仅有通风库容量1.7万立方米,冷藏库4.9万立方米,冷冻库37.25万立方米;同时,受此次非洲猪瘟和疫情的影响,各经营主体意识到保鲜库的重要性,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加大。
二、建设内容及绩效指标
(一)建设内容
围绕果蔬菌茶产业,重点在城关镇、九集镇、东巩镇、肖堰镇、李庙镇、板桥镇等11个镇,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其中建设节能型机械冷库18434立方米,节能型气调贮藏库8400立方米,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配套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二)绩效指标
在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主产镇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不少于10座,补助各类经营主体总数量不低于10家。农产品损失率相对以前降低6%以上,达到全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带动150户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每年减少16吨污染物目的,从而增强经营主体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促进全县果蔬菌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使经营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经费概算及预期效益
(一)经费概算与资金筹措情况、用款计划等
项目总投资3415.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及贷款2915.4万元。项目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采取“双限”措施: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50%,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地方财政资金适当叠加补贴。二是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定上限,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全县可预冷保鲜、仓储、配送、冷藏、冷冻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5400吨,每吨平均按 5000 元计算,可实现收入2700 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年预冷保鲜、配送、冷藏冷冻农产品吞吐量达到 10000 吨以上,实现收入5000万元。
2、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可实现农业产业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进一步提档升级,有效提高我县鲜活农产品和五大特色产业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使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推动“互联网+”鲜活农产品和五大产业农产品出村进城。另外,还可带动当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户收入。
3、生态效益。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物质不含有毒物质,贮藏中产生的腐烂果蔬菌可作为废弃物直接拉到垃圾场处理。本项目的建设,还有利于带动当地特色产业的种植,对荒山、荒地具有改善作用,有利于保护环境。
(三)潜在风险分析
项目主体应做好项目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项目截止建设未完工的情况。
四、操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3日-7月25日)
启动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南漳新闻网、南漳政府网、微信工作群等宣传平台,结合农业技术培训、精准扶贫入户等活动,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助项目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并组织专班人员深入镇村开展设施建设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同时设立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10—5254563。
(二)组织申报阶段(7月25日-8月10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2020年南漳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组织有建设意愿且积极性较高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及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见附件)进行线上申报,项目实施专班对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申请严格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批复和信息统计录入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11月15日)
项目实施专班组织承建主体,开展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和技能指导;承建主体根据已批复的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南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作为本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牵头下,全程参与项目技术支撑、组织实施与检查督办等。
(四)项目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1日)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组成验收组,按照项目总体技术方案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并录入信息。
(五)资金兑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对通过验收的设施,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和具体要求,一次性向项目建设主体兑付补助资金。
(六)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项目实施专班对本年度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完善好项目资料,将一年来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归档,同时积极筹划好下一年度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与管理。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国土、电力、监察等部门和承担设施建设的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漳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足额保障工作经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同时组建项目实施专班,成员由农业农村、财政、县农科所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实施专班,负责组织开展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的申请、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同时做好自查、自验、信息录入等工作,按补助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实施方案、工程进度、验收情况、资金兑付及项目总结等资料。
(二)技术措施
加大对补助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补助项目的政策内容和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政策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其他的答疑解惑服务,通过广泛宣传使项目实施区域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全面了解政策、参与项目建设、获得实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拥护补助项目的良好氛围,带动全县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其他特色产业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三)政策措施
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对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田头市场,应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需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推动将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优惠信贷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给予适当贴息支持。联系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与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应担尽担”。
(四)严格风险防控
认真学习部、省、市关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把握精神实质,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奖补对象,及时组织项目审批、技术培训、项目验收等工作,提高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在补助资金使用上,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内容公示公告制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专班要随时对各项目承建主体进行建设情况检查、督导,对积极性不高、落实不力、推进迟缓、延误工期等问题,及时调整项目分配资金额度,甚至对补助主体进行淘汰与更换。同时设立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10—5254563。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5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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