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先生 发表于 2010-9-27 17:48

李豪之死四建议

                                        李豪之死四建议
      9月25日,18路公交车司机李豪为维护乘客利益,被刘平等三扒手刺死,全漳城人无不感到悲愤和震惊,为了李豪不白死,能以他的牺牲迫使南漳官员考虑一下百姓的疾苦,从根本上改善南漳的社会治安环境,换取南漳人民的太平,我建议:
      一、建议李豪的亲戚朋友联合社会有正义感的人,联名向县、市、省和最高人民法院投书,强烈要求判处本案的组织者和首犯的死刑,并立急执行;判处从犯死缓或无期徒刑。以防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用钱捕道,法院以所谓“投案自首、无故意”为由免除其立及执行的死刑。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刘平等三人,其中有犯罪前科,是用钱保释的。建议李豪的亲戚,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县司法机关相关责任人及领导人的责任,承担李豪之死的民事责任,依法为他们渎职至李豪家人的损害作出赔偿。
      三、建议国家司法机关对小偷、扒窃这类犯罪人,实行单一的刑事处罚,因为经济处罚只能助长他交罚款后继续偷、继续扒窃,无助于社会安宁。公安机关应取消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抓抓放放、放放抓抓的传统治理模式。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关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县公安机关继续贯彻执行2003年湖北省交警总队关于有效的打击车匪、路霸的通告,对于正在持械作案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可以将其当场击毙,群众打死有奖,不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还将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重奖的精神,动员全县人民起来与这些不法分子作斗争。

       若李豪家人需要笔者帮忙的,笔者可义务为其提供援助

银河 发表于 2010-9-27 18:10

回复 诸先生 的帖子

这才是最实际的,我wzg24e

醒悟 发表于 2010-9-2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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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心 发表于 2010-9-27 18:34

我顶wzg31e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0-9-27 18:39

我顶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0-9-27 19:00

按照法律程序来吧

不甘心 发表于 2010-9-2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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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笑笑 发表于 2010-9-2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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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0-9-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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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公主 发表于 2010-9-27 19:29

看来像李豪一样的 好人还是多的很,我觉得这说的太对了,支持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9-27 20:45

南漳太乱求了:局长你在做什么.

笨笨牛 发表于 2010-9-27 20:58

支持!!!!

铁血丹心 发表于 2010-9-27 21:10

朱局长来了后像是没有太多作为!

枫雪飘零 发表于 2010-9-2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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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 发表于 2010-9-27 21:30

我顶你个肺!,说的好!

质优 发表于 2010-9-27 21:41

楼主有心有能力帮的话,就留个直接的电话号码吧。

流芳东 发表于 2010-9-27 21:59

非常赞同这个建议。

小伙儿 发表于 2010-9-27 22:08

支持!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0-9-27 22:43

依法严惩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9-28 09:06

         质优网友,你昨天下午 21点41 回贴说,“楼主有心有能力帮的话,就留个直接的电话号码吧”。告诉你,我仅是一位即将退休的普普通通的国家干部,就住在城关,谈不上有什么能力,但我对南漳交通行业比较熟悉,只能说还有点法律写作方面的技能。对李豪之死,我感到很痛心,同时对我们南漳社会治安又感到很悲哀。
         李豪的父亲,说不定是原襄樊南漳汽车十队的老司机,可能见面后还认识。李豪的家属、亲属,这几天都沉静在悲痛之中,不一定能想到我“建议”中这些 。
         因我不知优质网友与李豪及李豪家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我无法在网上告诉我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不过你可以先告诉我你的电话,我打电话与你联系。

亢龙有悔 发表于 2010-9-28 09:07

我10000个顶,对于正在持械作案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可以将其当场击毙,群众打死有奖,不负法律责任,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0-9-28 09:21

走法律程序,严惩杀人凶犯!

银河 发表于 2010-9-2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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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0-9-28 09:56

支持!好人一生平安!楼主方便可以主动和李豪家人联系!

和谐安康 发表于 2010-9-28 11:52

犯罪分子捅英雄李豪时,周围站了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主持正义,要不是公安机关组织有力,刘平早跑得没影了!

决尘 发表于 2010-9-2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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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就是治安差,警察不知道干嘛去了,可恨,希望不会有下一个李豪

孤独一生 发表于 2010-9-28 13:14

貌似楼主是学法律的还是律师?呵呵

蚂蚁人 发表于 2010-9-28 13:26

希望楼主能兑现你的承诺,帮帮李豪一家,至少法律上你更懂一些!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9-28 14:24

蚂蚁人网友,请告诉我电话,尽点微薄之力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0-9-28 15:46

本帖最后由 温馨天使 于 2010-9-28 15:47 编辑

楼主有帮英雄家人的心和行为,值得我们学习。楼主好样的wzg24e,

相信英雄在天堂里也会安心了。

坛论镜水 发表于 2010-9-28 16:03

社会需要正义,公正,强顶

家有麒儿 发表于 2010-9-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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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山的云 发表于 2010-9-28 16:46

南漳公汽车上急需安装摄像头!

李豪 发表于 2010-9-28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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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豪 发表于 2010-9-2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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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豪 发表于 2010-9-28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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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5884298

有缘再相见 发表于 2010-9-28 22:35

坚决赞成将杀人凶手执行死刑,并将他们的器官给其他需要的人们。

吟啸天 发表于 2010-9-28 22:41

支持你!!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0-9-30 00:26

国庆节的时候,大家都去看守所给杀人犯刘平送花圈,提前为他送路!他早晚都是要死的人了,漳城人民也为他送行!老几把不去!
不判刘平死刑,全县人民到中央请愿,让县长,县委书记下台!

闲球地 发表于 2010-9-3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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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独到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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