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豪之死四建议
李豪之死四建议9月25日,18路公交车司机李豪为维护乘客利益,被刘平等三扒手刺死,全漳城人无不感到悲愤和震惊,为了李豪不白死,能以他的牺牲迫使南漳官员考虑一下百姓的疾苦,从根本上改善南漳的社会治安环境,换取南漳人民的太平,我建议:
一、建议李豪的亲戚朋友联合社会有正义感的人,联名向县、市、省和最高人民法院投书,强烈要求判处本案的组织者和首犯的死刑,并立急执行;判处从犯死缓或无期徒刑。以防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用钱捕道,法院以所谓“投案自首、无故意”为由免除其立及执行的死刑。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刘平等三人,其中有犯罪前科,是用钱保释的。建议李豪的亲戚,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县司法机关相关责任人及领导人的责任,承担李豪之死的民事责任,依法为他们渎职至李豪家人的损害作出赔偿。
三、建议国家司法机关对小偷、扒窃这类犯罪人,实行单一的刑事处罚,因为经济处罚只能助长他交罚款后继续偷、继续扒窃,无助于社会安宁。公安机关应取消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抓抓放放、放放抓抓的传统治理模式。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关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县公安机关继续贯彻执行2003年湖北省交警总队关于有效的打击车匪、路霸的通告,对于正在持械作案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可以将其当场击毙,群众打死有奖,不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还将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重奖的精神,动员全县人民起来与这些不法分子作斗争。
若李豪家人需要笔者帮忙的,笔者可义务为其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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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最实际的,我wzg24e wzg19e 我顶wzg31e 我顶 按照法律程序来吧 wzg24e wzg24e wzg24e 看来像李豪一样的 好人还是多的很,我觉得这说的太对了,支持 南漳太乱求了:局长你在做什么.
支持!!!! 朱局长来了后像是没有太多作为! wzg24e 我顶你个肺!,说的好! 楼主有心有能力帮的话,就留个直接的电话号码吧。 非常赞同这个建议。 支持! 依法严惩 质优网友,你昨天下午 21点41 回贴说,“楼主有心有能力帮的话,就留个直接的电话号码吧”。告诉你,我仅是一位即将退休的普普通通的国家干部,就住在城关,谈不上有什么能力,但我对南漳交通行业比较熟悉,只能说还有点法律写作方面的技能。对李豪之死,我感到很痛心,同时对我们南漳社会治安又感到很悲哀。
李豪的父亲,说不定是原襄樊南漳汽车十队的老司机,可能见面后还认识。李豪的家属、亲属,这几天都沉静在悲痛之中,不一定能想到我“建议”中这些 。
因我不知优质网友与李豪及李豪家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我无法在网上告诉我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不过你可以先告诉我你的电话,我打电话与你联系。 我10000个顶,对于正在持械作案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可以将其当场击毙,群众打死有奖,不负法律责任, 走法律程序,严惩杀人凶犯! wzg24e 支持!好人一生平安!楼主方便可以主动和李豪家人联系! 犯罪分子捅英雄李豪时,周围站了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主持正义,要不是公安机关组织有力,刘平早跑得没影了! 回复 诸先生 的帖子
南漳就是治安差,警察不知道干嘛去了,可恨,希望不会有下一个李豪 貌似楼主是学法律的还是律师?呵呵 希望楼主能兑现你的承诺,帮帮李豪一家,至少法律上你更懂一些! 蚂蚁人网友,请告诉我电话,尽点微薄之力 本帖最后由 温馨天使 于 2010-9-28 15:47 编辑
楼主有帮英雄家人的心和行为,值得我们学习。楼主好样的wzg24e,
相信英雄在天堂里也会安心了。 社会需要正义,公正,强顶 wzg24e 南漳公汽车上急需安装摄像头! 1111 回复 李豪 的帖子
13905884298 回复 诸先生 的帖子
13905884298 坚决赞成将杀人凶手执行死刑,并将他们的器官给其他需要的人们。 支持你!! 国庆节的时候,大家都去看守所给杀人犯刘平送花圈,提前为他送路!他早晚都是要死的人了,漳城人民也为他送行!老几把不去!
不判刘平死刑,全县人民到中央请愿,让县长,县委书记下台! 回复 诸先生 的帖子
见解独到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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