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22:43

无法证明 发表于 2011-4-9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靠,真是马上枪毙,太TMD心狠了,我今晚上买水果的时候还在听,另一个买家说,今天,一个男的23岁,绑架, ...

越传越离谱了,那有强奸撒,是听那个瞎JB说的撒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22:44

十姑洞矿泉水 发表于 2011-4-9 2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今天在政府门上闹的啊?、今天我们送水的路过说有很多人在政府门上、还看见一小女孩的尸体、刚上论坛 ...

越传越离谱了,那有尸体撒,是听那个瞎JB说的撒

十姑洞矿泉水 发表于 2011-4-9 22:47

回复 路过看过 的帖子

{:7_483:}   你倒说说是个么情况???{:8_495:}

论语 发表于 2011-4-9 22:50

承包我们全县中小学校商店和食堂是省教育厅的领导安排的,是一个公司(私人承包的),并非完全正确,主要还是我们县教育局搞的,县教育局应承担责任。

秋夜长风 发表于 2011-4-9 22:52

妈的,人渣,枪毙100次~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4-9 22:53

教育局黑的很 教育局黑的很没有一个好日毛的

高全卖 发表于 2011-4-9 22:53

领导(刘,聂)应负直接责任!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4-9 23:01

有哪位知道绑架是有目的性的 还是随意绑的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4-9 23:02

聂局是你爹还是你爷

李诗蕊 发表于 2011-4-9 23:07

太残忍了 多好的一小女孩 以后说不定还是南漳的栋梁之材 就毁到他手上了 我都不知道找什么词语骂他了 要是在古时候 我们南漳人就一刀一刀的割他 拿牙签插他的手指 让他体会什么叫生不如死 就他这样的人 做鬼 阎王爷都不收他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4-9 23:14

恶人作恶,日防夜防,也是防不胜防啊
逝者已逝,请节哀吧wzg22e。。。。。。

闲球地 发表于 2011-4-9 23:44

{:7_479:}

唸啐啐 发表于 2011-4-10 00:19

把这个贱人拉出去,先割JJ在凌迟,叫他个畜生不的好死

罗里巴嗦 发表于 2011-4-10 02:26

“人命关天”。雨薇小朋友遇害,为人父母者,没有一个不心痛。 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在阴暗角落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实在可耻。
雨薇小朋友遇害的过程大家可以看下这个帖子“县公安局快速破获"4.8"勒索钱财案 http://bbs.nzkd.com/thread-281417-1-1.html”。犯罪嫌疑人凃泽风纯属个人行为。
首先,犯罪嫌疑人凃泽风已经超过1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犯罪嫌疑人凃泽风杀人动机很明显,(还是看这个帖子“县公安局快速破获"4.8"勒索钱财案”),不是因单位上的事杀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家应相信县委政府领导及公安部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不要听小人挑唆。

刘有凡 发表于 2011-4-10 05:08

从小得教育孩子:不要相信陌生人

巴特尔 发表于 2011-4-10 07:25

wzg12e

在乎谁 发表于 2011-4-10 07:42

wzg22e

无才 发表于 2011-4-10 08:19

学校商定食堂   很诱惑的啊    要治本啊wzg16ewzg22e

无才 发表于 2011-4-10 08:23

学校商店 食堂   惹得祸   留 总毁啊    你埋的隐患

好人家 发表于 2011-4-10 08:45

凶手真是极端残忍,即便求财也不该索命呀。

向快速破案的干警致敬!

NZ-H.P 发表于 2011-4-10 08:50

孩子无辜,不该拿孩子下手吧,天杀的

水镜国旅颜晨曦 发表于 2011-4-10 08:53

要严惩.

水镜国旅颜晨曦 发表于 2011-4-10 08:57

怎么我今天早上听说的版本不一样啊。

明月松间照 发表于 2011-4-10 09:00

歹徒应该去劫持绑架贪官多捞些油水,那样才大快人心;他却对手无寸铁的无辜孩子下手,真是罪大恶极。

当局者迷 发表于 2011-4-10 09:02

净化南漳的社会环境是 新一届政府的主要任务wzg13e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4-10 09:23

   杯具!
         浙江金华一语文教师因欠债绑架杀害14岁学生
         河北新闻网http://www.hebnews.cn         2011-02-27 14:57来源:中新网责任编辑:王谦
      
       中新网金华2月27日电(记者 胡旭明)2月26日,浙江金华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绑架杀人案。令人震惊的是,该案受害人是一名14岁的少年,而行凶嫌疑人胡保平竟是金华外国语学校老师,并且是受害人的语文老师,现年36岁。
       2月24日晚8时许,金华外国语学校初一学生、武义人陈某从学校出来后失踪。 次日上午8时许,陈某的母亲何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勒索短信,对方索要200万元现金。接到报案后,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立即开展全方位侦查,最终于2月25日下午抓获犯罪嫌人。
       据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保平因欠债,经预谋于24日晚8时许,将学生陈某骗至学校附近,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其杀害,并于当晚埋尸于学校附近的工地上,然后于次日发短信给受害人母亲实施勒索。
       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我本布衣 发表于 2011-4-10 09:46

净化南漳的社会环境是 新一届政府的主要任务
南漳的社会风气太坏了
公检法单位要打换一批人才行

路人丁 发表于 2011-4-10 09:52

严惩 凶手,现在南漳的治安也太差了,要来一次严打才能安静几天啊。

南漳红羽电脑 发表于 2011-4-10 10:15

真是好可怕,都还没听说..咋这人新嫩黑撒..

问天 发表于 2011-4-10 10:21

建议不清楚情况的,不要乱说,不要以讹传讹!以免再伤害孩子以及孩子的家人!

抱璞侠 发表于 2011-4-10 10:34

心太黑了!有能耐咋不去杀几个贪官恶霸,拿下一代下手十恶不赦!

新水镜 发表于 2011-4-10 10:34

问天 发表于 2011-4-10 1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不清楚情况的,不要乱说,不要以讹传讹!以免再伤害孩子以及孩子的家人!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

睁眼瞎 发表于 2011-4-10 10:48

公安接到报案,为何不能在营救人质后,再逮凶?而是打草惊蛇,四处暄张,从而让挷匪撕票。

七彩阳光 发表于 2011-4-10 11:13

本帖最后由 七彩阳光 于 2011-4-10 11:16 编辑

不出人命是没有人管的结果。

农二代 发表于 2011-4-10 11:44

这社会,这南漳

熟悉、的陌生人 发表于 2011-4-10 12:52

该杀,让那些武汉人都滚出南章
wzg12e

质优 发表于 2011-4-10 13:16

罪恶呀,防不胜防。

新水镜 发表于 2011-4-10 13:25

孙雨薇你在天堂一路走好!

决尘 发表于 2011-4-10 13:38

要杀就杀官二代,百姓为你鼓掌。

焚琴煮鸡汤 发表于 2011-4-10 13:47

那个人真没良心,11岁的女孩怎么下的去手,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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