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娃子@
发表于 2011-4-11 23:33
为这个小姑娘默哀wzg22e
南漳一员
发表于 2011-4-12 00:14
回复 独自风中 的帖子
wzg12ewzg16e
南小禾
发表于 2011-4-12 07:53
都知道是丧心病狂的涂某杀害了小女孩,但是谁害死了涂某呢?
南小禾
发表于 2011-4-12 08:00
我们的环境污染太严重了,黄赌毒、高利贷......满街都是,该谁负责呢。涂某赌因为有赌的去处,输了借有借的地方——高利贷,借了还有期限,不还怎么办?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1-4-12 08:38
玩家 发表于 2011-4-9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将凶手凌迟处死!
剐了这个畜生!
小伙儿
发表于 2011-4-12 08:50
哎哟…南漳治安啊!
传说的鸿
发表于 2011-4-12 10:31
异地他乡闻此讯,四.八惨案泯人性,天理难容在何方?漳城人民义填膺。
蚂蚁人
发表于 2011-4-12 11:37
南漳一次又一次的凶杀案发生,南漳的百姓还敢住南漳吗?
南小禾
发表于 2011-4-12 11:53
最该反思的是ZF!黄赌毒不治理,高利贷不除根,杀人“事业”后继有人
菰駺望月
发表于 2011-4-12 12:08
现在的中国社会已经变质啦!wzg20e
蚂蚁人
发表于 2011-4-12 12:18
南小禾 发表于 2011-4-12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该反思的是ZF!黄赌毒不治理,高利贷不除根,杀人“事业”后继有人
是的,很多人因黄赌毒走向极端,这样的环境能好吗?
风韵犹存
发表于 2011-4-12 13:52
wzg16e
逍遥自在
发表于 2011-4-12 14:25
南小禾 发表于 2011-4-12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该反思的是ZF!黄赌毒不治理,高利贷不除根,杀人“事业”后继有人
同意小禾观点,现今社会不整不治,将会大乱。让人心寒……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1-4-12 15:13
海拉尔 发表于 2011-4-9 2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生的安全都到那去了啊,搞的学生心经胆颤的呀,南漳的学校的商店都是外地人在搞的,一定跟政府的官员有关 ...
为什么?谁是这些学校承包主的后台?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1-4-12 15:15
便河居 发表于 2011-4-9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承包我们全县中小学校商店和食堂是省教育厅的领导安排的,是一个公司(私人承包的)
难道省里就没人能管得住吗wzg12e
红彤彤的春天
发表于 2011-4-12 22:30
涂泽风绑架杀人,谁该为他买单?
2011年4月8日,一个灰色的星期五,南漳县城关镇实验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孙雨薇,被承包小卖部的畜生—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某的表兄弟涂泽风绑架杀害了,消息传出,南漳人民愤怒不已。涂泽风现在已被抓捕归案了,可是,一系列的问题实在令人深思,各级领导值得思考。
第一,学校后勤的管理体制。据悉,为规范学校的后勤管理,曾实行招标投标,参与投标的企业和个人须缴纳一定的费用,曾以文件的方式下发执行,为什么南漳这么多优秀纳税人,偏偏将经营权交给了一个外地人,不能不让人怀疑这里边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
第二,涂泽风转包经营权,为什么没有及时查处?陈某的利生公司承包经营权后,当时协议明确规定不得转包,可陈某的生意做大了,就将生意转包给了他的妹妹,随后又转包给了涂泽风。
第三,涂泽风嗜好赌博,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据悉,涂泽风平日最爱好推筒子,按说这样的人是禁止在学校从事后勤管理的,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有人发现他。
第四,南漳县中小学后勤管理的企业及法人为什么从来没有公开过信息?据可靠信息表明,承包南漳学校后勤企业利生公司的经理陈某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原东西湖去对外经贸局,2002或2007年改为商务局)。200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行为,陈某能得到承包权并在生意做大之后又转包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陈某做了这么大的生意,又是公务员,一定赚了不少黑心钱,还不知道所谓的利生公司有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如果有,是哪个部门给他颁发的,他的公司质量有没有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认证。现将东西湖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希望有正义感的南漳人民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核实。
东西湖区工商分局:027—83890096
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027—83891076
中共东西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27—83890362
中共东西湖区委组织部:027—83254090 027—83896945
武汉市商务局办公室:027-82796638
另据,陈某的名字叫陈光耀。以利生公司承包南漳学校后勤的时候时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外贸局干部。南漳人民可以上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书记信箱、区长信箱或纪委信箱反映情况。网站电话:027-83212853 网站电子信箱:dxh88@dxh.gov.cn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xh.gov
武汉市商务局纪检监察室:027-82796679
tpyjca
发表于 2011-4-12 22:37
wzg24e
冰荷公主
发表于 2011-4-13 08:46
悲哀,学校的管理,学校的教育方式有待提高。
坑坑凹凹武镇街
发表于 2011-4-13 16:08
案是破啦,人是抓啦,有没有人为小女孩讨回公道啊。现在小女孩的尸体都还在殡仪馆。学校部门的负责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哪去啦,孩子是在上学出的意外咋都没有人出面解决。此事要引起重视。
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11-4-13 16:21
回复 独自风中 的帖子
不要什么都“向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你们先把人质救了再汇报不行呀?人质没救下来就是警察的失败!以后怎能让人相信警察?
哎呀
发表于 2011-4-13 16:47
凶手要用钢丝网包着,每个网眼割一刀。狗日的··············
一阵风后
发表于 2011-4-13 17:54
要把凶手千刀万刮,天杀的。
七牙
发表于 2011-4-13 19:26
将凶手凌迟处死!
那一季落寞的春
发表于 2011-4-13 19:40
伤天害理啊!都反思一哈!
nzxp
发表于 2011-4-14 09:18
回复 伤心不止一次 的帖子
]南漳教育系统就是一个销售集团 局长是董事长 校长是销售经理 班主任是销售员 都只在搞利益 哪管学生生死
nzxp
发表于 2011-4-14 09:22
查紧了 让学生说假话 明明是逼着要学生买的 却要学生说自愿的 千教万教教人学假 千学万学学做假人 这就是南漳教育
nzxp
发表于 2011-4-14 09:28
回复 百岭老庄主 的帖子
要将南漳公安局告上法庭 TAD什么办案能力
子叶
发表于 2011-4-14 09:58
该死的杀人犯!这种人还有什么好顾忌的?那么幼小的生命还没来的及享受完童年就被残害。还是不是人类哦。为人父母怎么办?所有做父母都要站出来给自己的孩子还一分公道!保护好我们的家乡我们的亲人不受侵犯!
爱上香烟
发表于 2011-4-14 12:20
该凌迟的畜生,自己债台高筑没有勇气活下去,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却做下如此滔天之恶,慢点叫他死刑,一天打他个半死,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受无尽苦,永世不得超升.
烘柿子
发表于 2011-4-14 12:56
回复 听风 的帖子
罪犯叫凃泽风,是承包南漳县城关镇实验小学商店和食堂的武汉市东西湖开发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某的表兄弟,陈某在南漳生意做大了,请凃泽风来南漳管理食堂,哪想此人是个丧尽天良的畜生。《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要依法追究陈某和武汉市东西湖开发区商务局的责任。
烘柿子
发表于 2011-4-14 12:56
罪犯叫凃泽风,是承包南漳县城关镇实验小学商店和食堂的武汉市东西湖开发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某的表兄弟,陈某在南漳生意做大了,请凃泽风来南漳管理食堂,哪想此人是个丧尽天良的畜生。《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要依法追究陈某和武汉市东西湖开发区商务局的责任。
幸福山神庙
发表于 2011-4-14 13:23
校长是销售经理 班主任是销售员 都只在搞利益 哪管学生生死{:7_486:}
幸福山神庙
发表于 2011-4-14 13:34
当官的也有好与坏,托管公司也一样,不要一棒子打死好吗?你们没在学校做事,你不知道学校的老师素质有多差。学生食堂伙食在好,价格在低有些老师还是煽动学生不要到食堂吃饭,在外面吃,应为老师要拿回扣!甚至有老师在自己家里开起了饭店!怎么没人说呢?这样的老师,教育局的怎么不管呢?
熊猫
发表于 2011-4-14 14:38
这王八狗日的,该一刀一刀的片死。
不过,这个报道有语病,“凃将孙打晕后抛尸三道河水库”
黄晶晶
发表于 2011-4-14 18:59
情况是不是这样啊?那天政府门口围着那么多人干什么呢,不会就是为这个???{:7_484:}
遗弃在外
发表于 2011-4-15 10:49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4-9 2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犯罪嫌疑人凃泽风(男,23岁,武汉市汉阳区庙下湾103号)抓获。经查,凃在漳从事餐饮业,因其债台高 ...
wzg25e
狼人
发表于 2011-4-15 14:41
杀wzg20e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4-15 16:50
wzg31ewzg31e
军军
发表于 2011-4-15 18:00
{:7_479:}
地久天长
发表于 2011-4-15 22:48
回复 独自风中 的帖子
太残忍了,要严惩凶手wzg1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