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地球村 于 2011-7-13 00: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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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职工的呐喊:我们的养老保障在哪里?
——对原武汉先锋彩印厂数十位残疾职工权益受侵害事件的调查
福利工厂改制时资产“缩水”,残疾职工认为股份“掉秤"
要说清楚武汉先锋彩印厂,还须从1976年说起。那一年,中国正处在百废待兴的时期,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街6名老人和一名残疾青年响应政府号召,自筹200元资金,赊购了四台老式印刷设备,并租借28平方米旧房建起了“大智街保安居委会先锋印刷厂”(后更名为武汉先锋彩印厂,归大智街管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宋文威、胡小玲和余建明等大批残疾青年或被安置或从别的企业陆续调入,残疾职工人数占到了全厂职工的半数以上。
在全厂职工们辛勤工作和当地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武汉先锋彩印厂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产品多次在国内外获奖。至九十年代中期,工厂的固定资产达到350万元,流动资金52万元,具备了年产值500万元的经营能力,解决残疾人就业200多人。该厂一跃成为武汉福利企业中的“小巨人”,同时被评为湖北省“明星福利企业”。
据了解,虽然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但由于种种原因,厂里一直未替职工们办理社会保险,职工们也曾与厂方进行过交涉。宋文威说:“我们是残疾人,我们更需要老有所养。当时的厂领导承诺时机成熟后,就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相信厂里会兑现承诺,所以没有再与厂方进行交涉。”
转眼到了1999年,这一年宋文威等职工听厂长说要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厂长说,“以后厂里每个人都是新公司的股东,年年有红利分,而且还可以给你们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厂长的话令他们兴奋不已。
就在该厂厂长宣布企业改制后不久,一份武汉先锋彩印厂资产评估报告出来了,评估报告上显示出全厂净资产为103.96万元。这一数据令职工们非常不解,他们认为武汉先锋彩印厂一直是市、区、街的先进单位,经济效益一直都很好,从1987年至1997年10年间,国家为残疾人免税金额就达500万元,如今厂里光厂房面积就达两千多平方米,生产设备达几十台(套),这些资产加起来无论如何也不止103.6万元。宋文威等残疾职工认为企业资产是“故意缩水”了。
虽然职工们对资产评估提出质疑,该厂厂长坚持资产评估是合法的。“在一次职工大会上,厂长说净资产只有这么多,这都是经过上级核定过,并请了一位姓林的专职人员来指导过工作。”余建明这样说,“然而,后来我们在调查中惊讶的发现,这个姓林的人竟然是武汉手表厂的一名下岗工人,所以,我们认为在这里面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据了解,由于对工厂资产评估及操作存在异议,职工们对厂领导充满了不信任。其后,在一次职工大会后,一份武汉先锋彩印厂职工股份量化表公布出来,在这一份股份量化表上,宋文威等人看到许多“荒唐”之处。
“全厂参加量化的职工有8 4人,厂长和他的亲属共10人就占去了量化比的60.77%,资金达50多万元,而其余的74名职工仅占量化比的39.23%,每人平均资金不足五千元;而更令我们不解的是,那位姓林的人竟也参加了我们的量化,从厂里拿走了4626元钱。”回忆当时的情景,宋文威和余建明等残疾职工感到忿忿不平。
"签到”变“签字,企业改制出“奇招"
企业这一连串的“改制”举动,让宋文威等残疾职工们感到了惶恐和不安。一种不之兆在宋文威等职工们心头升起,他们预感到企业改制后他们将失去工作,而人均不足五千元的量化股金,很可能就是对他们工作几十年的唯一“补偿”,那么,以后的生活该如何维持呢?
经过一番考虑后,宋文威等残疾职工们决定拒绝接受厂方确定的股份量化率,并向厂方提出补缴养老金的问题。然而,他们的这一要求遭到厂方的拒绝。“当时厂长说要先进行企业改制,然后才能考虑给我们办理社会保险。”胡小玲说。
1999年5月28日,厂方将全体职工召集到东湖边开了一次会,并让他们每个人都在一张空白表格纸上签名。对此,宋文威表示了质疑,“厂方的这种作法让我们产生了怀疑,我们都不愿意签字,这时厂长对我们说,这只是一个会议签到而已,我们也没有多想就签了字。”
然而,几天后,一份职工量化分配表公布出来,他们每个人的签名赫然在目。“直到这时,我们才知道厂方利用我们的签名,采用瞒天过海的方法,将会议签到算成了“签名”。
对于当初职工们在空白表格上签名之事,时任厂办秘书的邓琼莉写下了这样一份情况说明:“1999年5月,我在先锋彩印厂担任秘书一职,所有的文件都是我打印的。为了5月28日在东湖召开改制大会,打印、复印了不少文件,其中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和量化分配表、出资额等,还有签到。但签到打印成了‘签名’,出资额只打印股东姓名,而身份证号码和金额等全部空白。5月28日那天,我负责现场签到和现场记录,每来一个股东都要在‘签名’和‘出资额’栏上签字,当时骗他们说是签到,其实开完会后形成会议决议时,再把他们的‘签名’别(加)到后面,股东在不知道自己出资额多少的情况下先签字,事后再填写,这都是由董事长(厂长)授意我这样做的。”
宋文威等残疾职工发现自己遭厂方“欺骗”后,屡次与厂方交涉,要求重新进行股份量化,他们的要求一次次遭到拒绝。在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决定逐级向上反映。据了解,宋文威等残疾职工不断上访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但是基本上没有什么效果。
几番“做工作”,残疾职工含泪签下“了断书"
2000年元月5日,武汉先锋彩印厂召开了股东大会,该厂厂长要求职工们退出量化的股份,并要求职工们必须与厂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来个一次性的“了断”。职工们从解除劳动合同书中看出,厂方仅仅承诺支付职工们的量化股金,而对解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办养老保险等内容,却只字不提,对此,职工们表示了强烈不满。
宋文威等残疾职工认为,厂领导曾经多次承诺替他们补缴养老保险,却迟迟没有兑现,如今厂里企图借改制之名将他们“一脚踢开”,是想逃避替职工补缴养老金的责任;同时,他们认为,武汉先锋彩印厂有半数以上职工是残疾人,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是不能随便与残疾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所以武汉先锋彩印厂将残疾职工“一脚踢开”,于法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虽然宋文威等残疾职工与厂方据理力争,但厂方仍然坚持职工们必须退出量化股份,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一时僵持不下。然而,几天以后,宋文威等职工们妥协了,不仅退出了各自的量化股份,还含泪与厂方签订了“了断书”,离开了他们工作了几十年的福利工厂,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宋文威称,当时厂长限定他们在10天之内退出股份,如果不退出股份,他们的股份将纳入年度亏损本金中,到那时股金减半,他们的股金将越来越少,最后可能会落得分文皆无。“我们都是残疾职工,生活大都非常艰难,如果情况真如厂长所说的,岂不是雪上加霜。大智街来了一些工作人员,他们说现在厂里和国家都有困难,拿不出钱来给我们补办养老保险,希望我们大家体谅厂里的难处,于是我们也都相信了。”
就这样,全厂84名职工中有72人怀着“体谅厂里的难处”的想法,拿着人均不足五千元的股金后,含泪离开了他们拼搏多年的印刷厂。据了解,在宋文威等残疾职工激烈抗议及大智街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厂长才给每个残疾职工一次性补助了3000元钱。
改制后,企业突然“有钱了”,残疾职工再次提出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
宋文威等残疾职工回家后,许多人因为身有残疾等原因,一直没有再找到新的工作,而一些年岁偏大的老职工因为没有养老金等原因,生活陷入了极度窘困。尽管如此,这些残疾职工们都没有再去找过厂里,生活在艰难中默默度过。
2001年,宋文威等人意外发现了一份时间为2001年5月21日,由武汉汉信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先锋彩印厂的土地评估报告,该报告中清楚写明,该厂土地总面积为1867.50平方米,其中土地的价格为382.22万元,在建工程价格168.18万元,两者相加总价值为550.40万元。1999年厂里改制时,公布的评估资产为103.96万元,而2001年为550.40万元,两者相差竟然高达446.40万元之多。
看到这些数据,宋文威等人并不想为改制“翻烧饼”,只是认为这下补缴养老保险的事可能有希望了。于是,宋文威等数十名残疾职工聚集一起找到厂里,当他们到达厂里时,发现厂大门紧锁,里面早已空无一人。一位知情人告诉宋文威等人:“厂长早已去了他自己的工厂。”
找不到厂长,宋文威等人就决定去找大智街有关部门,因为武汉先锋彩印厂原来归属大智街管辖,而且厂里在改制时大智街的工作人员进行过指导。但由于种种的原因,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在养老金问题屡屡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宋文威等残疾职工开始不断向中央及省、市部门反映,引起了大智街有关部门的注意。大智街办事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于2006年2月13日向宋文威等残疾职工出具了一份调查材料,该材料称,“武汉先锋彩印厂于1999年进行改制,改制后成立了武汉裕丰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该厂84名职工变成了股东,其中72名股东买断了工龄,并出让了职工个人所持股份,解除了劳动关系……企业资产是经过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符合当时对企业改制的要求……在为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上,在改制时职工和负责指导改制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向企业负责人提出此要求,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随后予以考虑,在协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职工就与企业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该调查报告同时称,“我街(大智街)将职工要求向企业负责人进行通报,并与该负责人取得联系,但企业负责人表示已与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企业不再承担办理职工社保的义务。”这份调查材料令宋文威等人颇为不满,也颇感不解。他们认为事情的经过并不是调查材料中所说的“职工出让个人所持股份,并解除劳动关系”,而是他们在企业负责人的胁迫下,被迫出让了股份并签下了解除劳动合同书,“我们都是残疾人,能有一份糊口谋生的工作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我们难道会傻到连糊口的工作都不要了吗?”
近日,记者采访了大智街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武汉先锋彩印厂于1998年开始改制,由于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未解决,职工们一直在向各级部门反映。大智街曾找市残联、武汉先锋彩印厂的厂长进行过协调,但是该厂长坚持职工们已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而不愿再替职工们补缴养老保险。该负责人称,希望职工们走法律途经,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律师点评:企业改制不能牺牲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的各种争议,本刊维权律师团余军律师认为,我们国家和各级政府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残疾人保障的各项工作,无论是《宪法》还是《劳动法》以及《残疾人保障法》和地方法规,都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织就了一道道坚强的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它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一般不裁减残疾职工。
(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尽量避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四)企业因兼并或破产,确需安排残疾职工下岗的,应按国家规定的下岗程序执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解除或终止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办理,并报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武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为其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并进行技术培训;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或者进行改组、改制需要经济性裁员时,不得首先安排其下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国有企业残疾职工,可自愿申请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由所在企业发给生活费,并应当继续按照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政策性破产企业自谋职业的残疾职工,按照本市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提取安置费并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发给本人。
《武汉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企业被兼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生活。而武汉市先锋彩印厂既没有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反而把残疾职工“一脚踢开”,其性质属严重侵害残疾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编后:企业改制时,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让资产“合理缩水”,再在职工权益方面“玩点秤”,并非个别现象,残疾职工不愿也没有能力来翻这个“烧饼”。他们的要求已不能再低——退休后能有点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即可。但是,如果连这最低的要求都不能满足的话,试问,这社会能和谐吗?
[ 本帖最后由 地球村 于 2009-8-5 15:0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