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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我们的义工做得更好坚持得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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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确认自己所在做的是正确的和值得的,坚定自己的信念

正如人只有传授自己内心深处真正信奉的理念才可能被别人所接受一样,我们在义工传播的时候,也必须明确自己所在做的是什么,明确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并从内心深处确认它是真正正确的和值得的,坚定自己的信念和目标。义工凝聚着我们共同的梦想和信念,我们从事义工的工作,不是为了别的,而正是为了自己的梦想和信念。只有真正出于对社会弱势人群的关注和悲悯,只有真正地了解并愿意担负起身为普通人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或热情加入义工,才是真正地了解了义工,才是真正地自愿参与义工,从而,才能真正地长久坚持义工的工作,才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中的任何困难和问题,并从义工的工作中真正地得到快乐。
 二,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工不是属于任何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大家属于我们每一名义工的,换言之,义工的命运是掌握在我们大家,掌握在我们每一名义工的手里的,它的成败
衰亡完全取决于我们,每一名义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以一种对义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坦诚地提出自己对义工的意见或建议。义工没有任何固有的模式或既成的先例,一切都需要我们在行动中慢慢探索。对于义工工作的任何不满意或不赞同,每一名义工都应该及时提出,只有通过所有成员间的开诚布公、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我们才能尽最大可能地使水镜义工沿着正确的轨道逐步发展。义工需要每一名义工的热诚参与,而这份参与不单单是指行动上的,还包括智慧上的。任何关于水镜义工的意见和建议将只是对事不对人,目的只是为了水镜义工的发展,而绝不是针对任何个人也绝不应该影响到水镜义工成员间的团队合作。
发表于 2009-6-2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工是干什么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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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过是不是可以弄个义工会所啊.平时大家各做各的.有事情发布通知能来的就集合起来一起去完成这样也稳定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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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来看看义工的朋友们!wzg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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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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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们执业律师也在从事着与义工工作性质相同的工作。
    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就是追求高额的收费。对于这种认识我一直不能与之苟同。说这些话的人可能还不知道,作为执业律师的我们还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援助,毫无疑义是不收费的,而且我们还可能倒贴电话费、差旅费、文书打印费等。每年我们水镜所都要办理不下于几十件的法律援助的案件,其中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基本上民事案件的援助对象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如城市低保对象、农民工、孤寡老人等。刑事案件的援助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还有有可能会判处无期或者死刑的经济状况不好的犯罪嫌疑人。这些群体都是我们援助工作的对象。
    法律援助工作,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有将来,我们都会一如既往的进行下去。但是希望参得到社会的认可与理解。

[ 本帖最后由 yjn 于 2009-7-2 17: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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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yjn 的帖子

“水镜义工”需要各类专业人士的参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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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需要我们的地方,可以联系我,我的联系方式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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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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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做有意义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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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没看出来!!wzg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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