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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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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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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雄心勃勃的一份方案。

然而从制定方案的06年到现在,取得的成绩跟设想的远景目标差很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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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知道啊,早有方案,为什么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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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不好,我们这里天天有艳舞女郎表演。三点式,太暴露了地点是湖北省南漳县剧场
还有艳舞女郎看,也没有人去管。天天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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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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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09年3月26日 | 浏览662 次] 字体:[大 中 小] 南政办发[2006]1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襄樊市楚国历史文化学会南漳县
文体局关于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襄樊市楚国历史文化学会、南漳县文体局制定的《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日

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襄樊市楚国历史文化学会 南漳县文体局2006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中国第二届“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县市长论坛”会议精神以及《南漳县炎黄文化研究工作近期及中长期规划(2005年至2015年)》(南办发[2005]53号)、《南漳县保护和开发古卢戎国、古罗国文化遗址实施方案》(南办发[2006]8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创历史文化名县”战略的总体部署,切实抢救、保护和开发本县民间文化遗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本县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坚持国家文化遗产工作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以民间文化遗产安全、规范、有效承传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宗旨,以争创历史文化名县为具体着力点,以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为主要目的,以切实打造“文化南漳”、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三个文明”为根本目标。
  ㈡基本原则。
  本县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点面结合、合理利用”的原则;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三是修旧成真、传承发展、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四是优化机制、完善体系、遵循规律、永续利用的原则。
  二、重点内容和主攻目标
  ㈠重点内容。
  本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以及生活意义的民间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于民间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重点:本县主要是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古石刻、古文物、古生产生活用具及近现代文化与革命文化等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
  1、古文化遗址是指:远古农耕文化遗址、楚文化遗址(包括古罗国文化遗址、古卢戎国文化遗址)、古土著居民文化(蛮夷文化)遗址、秦汉文化遗址、三国文化遗址、两晋南北朝文化遗址、隋唐文化遗址、两宋文化遗址、明清文化遗址、古县城文化遗址、古生物化石文化遗址、古石桥文化遗址、古河渠文化遗址、古采矿冶炼文化遗址及古学校文化遗址等。⑴远古农耕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县城东北七里山一带,曾有专家考证,因我县幅员辽阔、高山居多,故远古农耕时代文化遗址不太多,但七里山一带仍可寻找农耕文化缩影。此外,武安镇牵线岗、肖堰镇幸家坪、七姓寨遗址等有远古石斧采集点。⑵楚文化遗址。包括古楚国以及被楚国兼并的古卢戎国、古罗国文化遗址在内,楚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巡检镇、肖堰镇、武安镇以及李庙镇一带,因年代久远,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基础落后,不可能留下大量明显的遗址,如楚先民“荜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的荆山(亦称“楚山”),就是一个“大区域”的文化遗产,荆山属于国际上通称的“大遗址”保护范围;现存武安镇“观上遗址”一带就可能是古楚国的早期城池;此外,还有和氏璧文化遗址,可研究和氏璧的质地构成及下落之谜;巡检镇指山岩鬼谷子讲学地文化遗址,可探究战国纵横家的外交策略;九集镇龙门斗城文化遗址,可以考证古楚国“斗氏”的聚散地;肖堰镇屈氏文化遗址,可考证古楚国屈氏的分布地,亦可有助于研究屈原家族史。古罗国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本县东南部,即今武安镇的刘集、安集一带,旧有武安镇安集罗家营古罗国城文化遗址,位于黑河与碑河交界处,虽于1984年已划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因山洪暴雨冲刷,已遭湮没,亟待重新划定范围,予以立项保护;古卢戎国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县东北部,即九集镇丁集与襄阳区交界处,亦说古县城就在旧县铺一带,古卢戎国(古代亦称“庐戎国”)原为春秋时代小国,后被楚国兼并,民国版《南漳县志》载,在“今襄阳府南漳县五十里中庐故城池”,可邀请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予以考证、确认。同时,可科学地研究古卢戎国、古罗国文化与今韩国文化的渊源关系。⑶古土著居民文化(蛮夷文化)遗址。在楚先民熊绎受封荆山、丹阳南迁之前,本县域内尚有诸多土著部落(有的是以小诸侯国形式出现,今不知其名),被视为“蛮夷文化”、“南蛮文化”、“蛮荒文化”,今虽无实物可证,但通过春秋时古夷水(后世也称彝水、鄢水,因讳晋代南郡公桓温之父桓彝之名而改称蛮水、蛮河)就可以推测当时蛮夷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今蛮河流域西周以及西周代以前的古墓葬时有发现,即可为证,今可将“蛮河文化遗址”立项研究,探讨其与楚文化的关系以及在古今文化发展中的源流。此外,武安镇刘集兴缘寺打鼓台遗址亦系春秋时代居民集中地或小城池,可作考古研究。⑷秦汉文化遗址。过去人们常用“秦砖汉瓦”来形容秦汉文化遗址的格调,县内主要有:武安君受封地文化遗址,因秦昭王29年(前278年)封曾于今武安镇引水攻鄢郢破楚的大将白起为武安君,“武安镇”镇名亦源于此,武安镇旧曾称武安堡、武安堰、东安镇,是秦国灭楚的军事指挥重地;白起渠文化遗址,系秦国大将白起于今武安镇开渠引蛮水灌鄢城(今宜城一带)而成功破楚,战后乡民引渠水灌溉农田,史称“白起渠”(今武安镇百里长渠),在古代战争史、农业灌溉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据史载和专家考证,其开凿利用时间早于四川都江堰;秦军火烧楚夷陵文化遗址,据《史记·楚世家》载,(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据武汉大学博导、著名的历史地理专家石泉先生等学者引《左传》“楚郢西50里有夷陵”句而著文论证,“夷陵”可能就在今武安镇一带;汉代古县城临沮岗文化遗址,位于今城郊临沮岗,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检镇通城河文化遗址,传说中汉代临沮县城曾一度置于此,此地出土汉代文物较为丰富;王莽追刘秀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县城万山街、城郊南背、殷庄以及肖堰镇花庄等地,殷庄村就有传说中的古战场,本县主要传颂着在王莽篡政不可一世之时,刘秀怎样机智地躲过追捕和劫难,反映了民间“拥刘反莽”的正统思想、逆流必败的大一统观以及和谐稳定的意识。⑸三国文化遗址。主要是城郊水镜文化遗址,位于今水镜庄牧童甸(旧称牧童店)内,传说当年司马徽曾于此向刘备推荐伏龙、凤雏两位社会贤能,是三国文化的发祥地;城郊珍珠泉文化遗址,即今县城西郊、珍珠泉大桥南端、南薛公路60米处东侧,为司马徽与刘备郊游之地,旧有“水镜望月桥”,解放前国立县初级中学分部曾设于此,后因修溢洪道而遭弃灭;城南困羽山文化遗址,民间传说关公曾最终于此地被吴军擒获后遇难;东巩镇周仓为王处文化遗址,位于东巩镇卧牛山,碑文载:“关圣人收周仓之处”;三国古战场文化遗址,位于今东巩镇卧牛山一带,相传关公曾率兵在此驻扎、读经、激战;柤中文化遗址,可能在今蛮河流域一带,一说在今李庙镇高峰麓主山寨一带,系三国时期魏吴角逐地、魏国夷王梅敷兄弟3人及部曲万余户的屯集地,柤中亦作“沮中”,也传说在今沮河流域,但据专家考证,古代的沮河也曾系今蛮河;九集镇古中庐县城文化遗址,位于今九集镇旧县铺一带,旧县志(民国版)载,县城东50里有中庐故城池,因汉末名士蒯越、三国时代蜀国将领廖化即中庐人,中庐亦因历史小说《三国演义》而出名。⑹两晋南北朝文化遗址。史载和考古发掘资料不甚多,据史学家考证,南北朝时期,南襄城郡治就设在本县境内。⑺隋唐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唐代渠阳县城文化遗址,即今肖堰镇曲阳一带,遗址范围内的古水渠系统至今仍发挥着重要的排涝和灌溉作用,同时包括七里山清凉寺等宗教文化遗址。⑻宋元文化遗址。主要有南宋高宗年间县令李与京将县城从临沮岗搬迁到玉溪山北麓,今仍存文庙街等,南宋新迁县城内有文庙(学宫)、五龙壁等文化遗址;宋王朝抗辽征战地文化遗址,据民间传说,宋宰相寇准曾统领大军在九集镇龙门一带驻扎防守抗辽,“老官”地名一说系为纪念他而得名。武安镇百斗街古代商业文化遗址,今武安镇安集文家店村有元代旧街遗址,为古时粮食交易场所,传说每逢开集时,就有100多个“斗”(古代的容器)买卖粮食,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可研究元代的农贸和商贸文化。⑼明清文化遗址。主要有农民起义军征战地和潜伏地文化遗址,指李自成、张献忠等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军曾在本县长坪、李庙镇一带潜伏和战斗过,境内民间传说较多;白莲教起义首领王聪儿在县城东郊以及薛坪镇境内般若寺、漳河源头大峡谷内与清兵作战和隐蔽地文化遗址;学校书院文化遗址,主要指本县境内的凤山书院、沮漳书院、学宫等文化遗址,其中凤山书院遗址位于今城西凤凰山,据说因革命烈士、荆山农民暴动领袖张道南曾于此书院就学、秘密革命,所以于1928年被地主武装烧毁而著称,据部分人士回忆说,沮漳书院位于县城西关原湖北刹车装置厂内、旧玉皇阁旁,学宫在今城关中学院内,是文武官员至此必须下马(下轿)之地。此外,还有移民文化遗址,因本县古代有大量的外来“移民”集体迁徙、定居,如武安镇回族文化、长坪镇山西村“大槐树文化”。古茶园文化遗址,李庙镇磨坪村有清代古茶园,古时即为贡茶,直接影响着本县后世茶文化的繁荣和发展。⑽古城文化遗址。古县城文化遗址主要包括:古漳城文化遗址,县城自南宋高宗绍兴年间迁至此地后,宋元为土城,明代改砖砌,清代及民国时期作过17次整修扩建,大部分城墙毁于抗日战火,部分城墙拆于建国后,今存护城河、古城墙片断等文化遗址;历代古县城文化遗址,就是指本县在历史上各个朝代由不同的县组成,古诸县城遗址多不详,但可作进一步考证、研究,如秦朝设伊庐县,两汉、三国、魏设中庐县、临沮县,两晋设中庐县、上黄县,南北朝时期,宋设中庐县、上黄县,齐设中庐县、新安县、建武县、武平县、武昌县,梁设中庐县、安武县、新安县、建武县、武平县、武昌县,西魏设义清县、左安县、开南县、归仁县、重阳县,后周设义清县、思安县,隋设义清县、南漳县,唐朝设义清县、南漳县、荆山县、重阳县、平阳县、渠阳县、土门县、归义县,五代设义清县、南漳县,北宋设中庐县、南漳县,中华民国期间设南漳县(国民政府)、南保兴宜县(县委临时指挥部)、南远县(革命武装政府)及南漳县(爱国民主政府)。如薛坪镇李林坪村就有传说中的古县城文化遗址。此外,本县内还有部分古土城文化遗址,如郭家土城、周家土城及李家土城等地方小城堡等。本县另有武安古镇、龙门古城堡文化遗址,旧时气势恢煌、结构宏伟、规模庞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⑾古生物化石文化遗址。主要指巡检镇白鹤船、松树沟一带“南漳湖北鳄”化石遗址,在地质、地矿史上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此外,县城郊水镜湖一带亦有“南漳龙”龙骨化石遗迹。⑿古石桥文化遗址。本县也是古石桥大县,史志记载的就有百余座,今亦存数十座,如县城北郊大石桥仍为“南闫路”上的“主心骨”,九集镇九仙观明代红石桥原为襄南路必经通道;薛坪镇般若寺河古石桥已有600多年历史,亦为当地的交通要冲。⒀古河渠文化遗址。主要指与人类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的四大河流(蛮河,人类早期活动之地;漳河、沮河,古楚国早期的地理标志,即地望;潍水,古卢戎国的“母亲河”)、七十二河堰(均为历代人工引水工程)、灌溉水渠文化遗址(为古时历任县令的“民心工程”,以清代新开、维修居多)。⒁古采矿冶炼文化遗址。主要指本县与人类生产生活紧密相联的古矿冶遗址,已知的有李庙镇的古铁矿、东巩镇的古煤矿、古铜矿以及巡检镇、板桥镇的古铝矿、瓷矿、铁矿等遗址。⒂古学校文化遗址。各地都有“老学屋”、“学屋场”、“学屋嘴子”等古地名遗址,知名的有近代史上陶仆伦留学日本归国后在今巡检镇峡口创办的“乙种蚕业学校”。
  2、古墓葬是指:古代的夷陵、王墓(王坟)、名人陵墓、民间墓葬、无名大冢、群体墓葬、烈士陵园等。古夷陵主要指史学家初步推论中的武安镇安乐堰楚夷陵;王墓主要指九集镇龙门明襄王墓群,已发现的有明襄定王墓、襄庄王墓、襄康王墓、襄靖王墓以及未发现的不名襄王墓等,旧府志、县志称这一带“多藩墓”,民间称“王坟”,其规模之大属全国罕见,此外还有徐王墓(东巩镇如珠寺)、罗王墓(城关镇胡营林荫寺);名人陵墓主要指卞和墓(巡检镇金镶坪)、汉代孝子丁兰墓(丁兰系中国封建社会二十四孝子之一,丁兰墓位于九集镇泉水堰村)、传说中的东汉时期殷妃墓(城关镇殷庄村)、传说中的司马冢(今县城郊水镜庄内)、辛亥革命要员冯哲夫先生陵墓(位于板桥镇郊);民间墓葬指古代有身份、有地位、有实力的大户人家墓葬,通常是随葬物品较多,多居“风水宝地”,本县内不时有所发现;无名大冢(民间称为“花坟”)是指随着时代变迁,墓名(墓主)而被渐忘的大墓,之所以“出名”,一则墓堆肥硕,特别显眼,二则传说较多,多为有身份者墓葬,如叫花子坟(碑坡无名墓,位于武安镇刘集陈家集村,安乐堰村亦有叫花子坟)、“花冢”(即花家冢,位于肖堰镇花庄,相传为花氏始祖坟)、江冲无名冢(位于九集镇江家冲村)、九座坟(长坪、薛坪镇均有地名曰“九座坟”)、冢子包(位于九集镇吴家大沟村)、总督包墓(位于武安镇安集总督包村)等;群体墓葬是指同族人或同类人、同时代人、同地域人的墓葬群,以九集镇马家洲汉墓群为代表,另有汪家山宋明墓群(位于九集镇江冲村)、曲阳岗明墓群(位于肖堰镇曲阳岗);烈士陵园主要指民族英雄、抗日将领张自忠陵园(张公陵园,衣冠冢)、荆山农民暴动烈士陵园、李协一烈士墓、巡检革命烈士纪念塔、东巩陆坪烈士陵园、太坪革命烈士陵园、肖堰烈士陵园、莆田烈士墓、王楚义烈士墓、城东烈士墓等等。
  3、古建筑。即古民间建筑,主要指七类:第一类是古民居。本县境内现存古民居较多,以干打垒土木结构为主,少数为砖(石)木结构,建筑风格也较多,既有徽派建筑艺术风格,又有本地“砚窝池”(“天井院”)、“跑马檐”、“四合院”格调,还有颇具土家族吊脚楼建筑艺术特色的“干檐楼”,多为“明三暗五”式结构,古民居分布广泛,以板桥镇卞氏民居、王氏民居、巡检镇甘溪民居、都家巷民居、南坡民居、薛坪镇陈家老屋、三岔口民居、九集镇郭氏民居等为代表。另外,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联的还有古庄屋(守候农田之用)、岩屋(简易山岩住房等)。此外,还有民间部分有积极意义和纪念价值的祠堂遗址,如巡检镇高河清村夏氏祠门楼等。第二类是古山寨。本县是山寨大县,古代遗留下来的古山寨及其遗迹可达千余座,有的气势磅礴,连绵数公里,如东巩镇卧牛山寨曾被有关专家称誉为“华夏第一大山寨”;有的地势险峻,易守难攻,如东巩镇春秋寨(陆坪寨)、板桥镇青龙寨等大部分山寨就如此;有的小巧玲珑、简单实用(即小山寨)。本县山寨成因复杂、用途广泛、历史古久、人文底蕴深厚。第三类是名人故里(故居、故祠等)。主要指在历史上或民间传说中有影响的人物所居住、生活过的古建筑。城关镇殷庄村有民间盛传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夫人殷小姐故居,古祠堂已拆除,今仅存一间堂屋和正屋;水镜祠系汉末名士司马徽的隐居之地,在造就三国文化、成就三国鼎立大业、使本县成为三国故事源头中的意义巨大;徐公祠(徐庶故里)是汉末军事家、孝子徐庶的隐居地;冯氏民居系辛亥革命时期湖北军政府内务部长、国务总监冯哲夫先生的旧居,具有徽派建筑特色,已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四类是历史纪念物。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联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如代表三国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三国旅游线起始点--水镜庄园系列建筑物;代表红色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李协一、张道南故居以及贺龙、李先念、王树声、张廷发、陈少敏、马识途、碧野、梁斌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居住过的“老屋”(老房子,如东巩镇杨家坪红三军经理处旧址,有红军时期刷写的标语,巡检镇金厢苏维埃政府旧址王氏民居)等,东巩镇苍坪彭氏民居在解放战争时期指挥宜昌战役中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五类是古县衙。县城老县衙始建于明代洪武年间,明清时期多次整修,是鄂西北地区最古老的县衙之一。第六类是古寺观。本县也是古寺(观)大县,解放前可谓寺庙林立、道观如云,通过现存的众多的民间“小地名”(火石观、关庙坡等)就可管窥一斑。本县现存名寺有:东巩如珠寺,系东晋时期南方佛教中心庐山东林寺鼻祖及东晋佛教领袖、中国净土宗创始人慧远大师在本县东巩镇隐居时始建;九集镇龙门柏香寺、灵观寺、清凉寺系唐朝始建;薛坪般若寺明代始建;东巩圆通寺(素有小峨嵋之称)始建年代不详。其他寺庙遗址较多。本县现存名观有:始建于唐朝的李庙镇五龙观,始建于明代的板桥镇九龙观,其他有名的道观遗址(如薛坪镇三景蓬莱观系传说中的“蓬莱仙子”结庐隐居处等)较多。第七是古楼塔。如清道光年间为张显文气而始建的文笔峰塔等。
  4、古石刻。本县古石刻可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摩崖刻。著名的有3处,薛坪镇三景小武当“天下名山”(石刻年代不详)、巡检镇“玉印岩”石刻(抗日战争期间始刻)、县城郊水镜庄“小武当”抗日战争时期的“还我河山”、“民族复兴”石刻(“文革”期间曾被“红卫兵”、“革命小将”凿毁过)。第二类是标志性碑刻。主要是界碑、路碑,如现存地名界碑头(县界)、分路碑(路标)等,还有民间山田林河界碑以及兴修水利工程碑记等等。第三类是纪念性碑刻。主要有徐公祠旁的“徐庶故里”、水镜庄内的“汉水镜栖隐处”、长坪镇的“两碑槐树”(位于长坪镇山西村,第一块距今有400余年,纪念先祖自山西洪洞南迁),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古墓石碑(纪念碑、墓志铭,如肖堰镇抗日纪念碑等),哀悼先贤,褒励后人,肖堰镇曲阳坪有“曲(屈)氏宗谱青石碑”。有的地方(武安镇刘集石牛坪村)还存有“永垂不朽”碑刻、“地灵人杰”碑刻。第四类是功德碑(德行碑、善事碑等),多记民间修行积德的善事、好事,以示纪念并激励后世标榜效法,九集镇古林坪绵羊山石刻记民间郎中的济贫善举。第五类是观赏性石刻。隐藏在山区农村,多表达闲情逸致(如“婚事碑刻”、石刻楹联、灯会碑等),供自己或本地人欣赏,久而久之,自成一景。第六类是实用性石刻。指石鼓、石像、石凳、石柱、石条、石脊、石梯、石盆、石缸、石碾、石磨、石门构件等民间建筑所用的石碑刻,城关镇洞沟、肖堰镇花庄有百步梯(石级路),各地老屋场均散存有石刻。第七类是节孝性石刻。封建因素较浓厚,但其中的孝道有可取之处,巡检镇玉印岩有“刘孝子割肝救母碑”等。第八类是宗教性石刻。如石佛、石神像、南无阿弥陀佛碑(玉印岩内)、石香炉铭文、寺庙观祠碑、石刻记事等。
  5、古文物。主要指三类古文物:一是民间珍宝。包括已失传的天下第一珍宝和氏璧,价值连城,又称“连城璧”;革命文物,指冯哲夫先生的龙凤双带玉砚,极其珍贵。二是出土文物。以县博物馆馆藏文物为主,充分展示各个时代的文物之集大成。此外,武安镇安乐堰出土的春秋“蔡侯朱之缶”已被省博物馆收藏。三是散轶文物。指散落在民间的各种古董,包括古艺术品、古玩、古字画、古书籍等。
  6、古生产生活用具。指可以代代相传、经久耐用、长期保存、有收藏价值的古生产、生活用具和交通工具。古生产用具包括:农田耕作器具、饮水灌溉器具、造纸作坊(槽屋)、榨屋(榨坊)、仓屋(东巩镇苍坪古官苍等)等。古生活用具包括:日用品(食、宿用具,装饰品等),如碗、碟、筷、锅、壶、盆、盒、缸、桶、桌、柜、几、床、灯、烟袋、簪、梳、篦、镯等。古交通工具包括:车子、轿子、滑竿、木船、吊桥等。此外,还有木雕(旧时民间建筑有“雕龙画凤”、“雕梁画栋”之说,民间木雕艺术十分精美、绝伦)、根艺、奇石等。
  7、近现代文化及革命文化遗址。主要指荆山农民起义文化遗址,大刀会起义活动主要集中在薛坪镇内,巡检镇、肖堰镇花庄、城关镇殷庄亦有遗址;红军、新四军征战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山区,以贺龙、李先念率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遗址为主,部分地方留有国共争夺政权的激战地文化遗址,第一届(1927年)中共南漳县委旧址(县城中心街狮子巷179号)、薛坪苏维埃政府政权旧址;抗日战争文化遗址,主要集中在西南山区、东部丘陵地区,有民族英雄张自忠上将的抗日杀敌鏖战地、抗日名将冯志安等率33集团军的驻扎地(城关镇沐浴陶家湾)、何基沣、吉星文、许长林等将领的征战地(巡检、东巩、肖堰镇一带)、休整驻扎地(巡检镇金镶坪小溪沟)、纪念地(何基沣将军在今肖堰集镇南街修建“义园”,以纪念在当阳、远安阵亡将士,今存遗址)、反攻地(今县城东南部,系抗日将士反攻日寇之地),还有抗战期间本县通往远安、兴山、宜昌直达重庆的物资运输线文化遗址,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意义和交通枢纽、物资贸易价值;解放战争时期文化遗址,包括荆山地委成立地(肖堰镇幸家坪荆山地委旧址)、激战地(解放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激战地)、暴动地(武安镇“四八”暴动地等)、殉难地(莆田烈士遇害地等)、民变地(指地方民变武装活动之地)。另外,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以前的文化遗址,主要指建国初期各级基层政权机构文化遗址(如今薛坪镇石桥村及九甲河有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文化遗址,今城关镇大河村现存有土地改革时期的后河乡政府机关旧居文化遗址),均可为党史研究提供重要的依据;农田水利建设(辟山挖岭开梯田、修库堰、愚公移山)遗址、“大寨田”遗址(薛坪镇果贺坪、狮子口等曾于20世纪70年代被当时国务院领导人视为湖北的“大寨田”)。
关于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重点:主要指本县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综观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归纳为十三个方面,即方言俚语、衣着服饰、生活习俗、礼仪讲究、歌舞音乐、传统节庆、工艺绝活、口头传承、民间作品、祖传秘方、阴阳八卦、祭祀忌讳、古典品牌等。
  1、方言俚语。它是指具有地方色彩和民族特色的语言基因。本县方言俚语主要是:⑴祖传方言俚语。以薛坪镇和板桥镇为代表、地方特色尤为明显的方言俚语;⑵区域性方言俚语。县内其他地方也有区域差异性地方俚语,即本地人与外界有所区别的话语,这是长期封闭性自然经济所致;⑶外来同化方言俚语。外地人长期在本县定居后形成的方言俚语,主要集中在武安镇、长坪镇、城关镇等地;⑷边缘性方言俚语。地处边界位置、受外地方言影响而形成的小范围方言,如与荆门、远安、钟祥等县市交界的东巩镇、巡检镇等地方言俚语即此;⑸诙谐性方言俚语。即通常所说的“说笑话”、“俏皮语”,幽默风趣,如“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给你吃不怕你站的远,不给你吃也不怕你站在灶跟前”等等,表现出广大群众与大自然进行斗争的智慧以及敢于战胜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富有人情味和自信心,具有启迪教育意义;⑹哲理性方言俚语。如旧有“气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以及“穷不丢书、富不丢猪”之说,以显志气,鼓励人们奋斗。此外,还有民间隐语、“黑语”、熟语、套话等。
  2、衣着服饰。本县民间衣着服饰主要指四类:第一类是生产型衣着服饰。即适应生产劳动和手工操作需要而特制的衣着服饰,因季节变化、体力轻重、劳作方式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服饰,如各类民间匠人所穿戴服饰就明显不同,以经久耐用、简便轻松为主。第二类是生活型衣着服饰。即适应民间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衣着服饰,以通俗化、大众化、流行化为主。如家庭主妇下厨时穿的“围腰子”(亦称“围裙”)等。第三类是指抗灾型衣着服饰。主要是为了抵御风寒、抵御自然灾害和外来侵害而形成的服饰,如西北高寒山区群众头上捆毛巾(俗称“捆手巾”)、扎绑腿就是防风蚀、刺扎、蛇蚊叮,山区蜂农养蜂(俗称喂蜂子)、收蜂、薰蜂等就有专用服饰,以防蜂蜇,这类民间服饰以结实、耐用、轻便为主,有的甚至要做到“无懈可击”。第四类是礼仪型衣着服饰。主要是参加重大场合、走人家(作客)、赶集市、进城等所用的衣着服饰,以新鲜、豪华、艳丽、质优、庄重和体面为特色。此外,还有封建礼教的产物,如“三寸金莲”(绣花小脚鞋),具有极大的摧残性和毒害性。
  3、生活习俗。主要是指民间饮食起居等方面的讲究。⑴关于生活行为、生活方式方面的习俗。如“食不言、寝不语”,“催工不催食”、“吃饭大似皇帝”,以免分散注意力而影响情趣和食物消化。还有根据气候特征和地方条件,高寒山区特有的烤火笼(一作“火龙”、“火炉”)、熬吊锅子、煨砂罐、煮燉盆炉子,因陋就简,别具情调。又如反映工匠作息时间的一些术语,“日出三丈,木漆二匠”等。⑵关于美好祝愿方面的习俗。如山区民间传说认为人间五谷是洪荒时代狗用尾巴稍从洪水彼岸游泳带到人间,自古都有“狗来富”之说,认为狗通人性,狗给人类带来福运,家家习惯于养狗,除看门、防盗等作用外,也显示出对狗的灵性的认识,以致于有“打狗欺主”之说,过去山区早晨煮早饭(玉米糊糊)也先给狗盛一碗,然后全家再吃,逢年过节也忘不了“狗”也有年,优先让其品尝年节饭菜,过去幼狗(俗称“小狗娃”)只准赠送不许出售,以免沾污狗的名声。⑶关于形象化的生活习俗。即本应如此或本不应如此的生活习俗,如民间古建筑“亮厨屋、黑房屋”(“洞房”之意),表面看起来是指采光艺术而言,而实际上却隐含着形象化的不宜言表的寓意。⑷关于寄托美好理想的生活习俗。如过去山区民间逢年过节或其他喜庆之日、万物丰登、杀猪宰羊之时,在入席前都要“叫饭”,全家人或客人不入席,站在饭桌四周,将筷子担在菜盘上,口中念着已去逝的先辈们“吃饭”,有的还泼酒、烧纸,表明后人不忘前人,托先人的福气,继承先辈遗志,先人不亏待后人、暗助后人如愿以偿。⑸显示吉祥、喜庆之意的生活习俗。如红色显得大气、喜庆、祥和,所以民间遇到喜事则以穿大红色衣服、戴大红花为妙,家俱油漆也以调和成红色为好,贴门神(对联)也以红纸书写,每逢年节,到处都是“红彤彤”的世界,“山河一片红”。⑹多子多福、儿孙满堂的生活习俗。民间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习俗,虽不可取,但养儿防老、养女寄福都有其固有的封建社会本意,凡几世同堂、长命百岁、和睦相处者,方圆几十里之群众羡慕有余。⑺行令猜拳、群体娱乐的生活习俗。如亲友作客喝酒时划拳行令以助兴,结婚(红喜事)时闹新房以取乐、(结婚)“头三天无大小”,但过格、无理取闹则又让人生厌,甚至乐极生悲。
  4、礼仪讲究。主要表现在待人接物、尊老爱幼、公共秩序和日常生活等方面。⑴在待人接物方面,讲究尊重别人,善待他人,善于给人留情面,亏己不亏人,“无酒不成席”,“惜酒待客”,“踮着脚做人”,千方百计给人以好感,即“贤惠”、“会做人”、“有礼行”,能“成个好人家”。⑵在尊老爱幼方面,讲究长幼有序、尊卑有伦、大小有度、男女有别,往往是在长辈、尊者和男人面前,礼让三分,厚爱有加,“大人说话小孩听”,“子不孝,父之过”,“当面教子,背下教妻”,子女孝敬父母,妻子体贴丈夫,似天经地义、不可逆转。⑶在公共场合方面,讲究彬彬有礼、舍己为人、折中谦让,凡事和为贵,顾全大局,给人以“有传授”、“懂礼貌”、“知书达理”、“通情达理”之感。⑷在日常生活方面,即所谓“站有站像,坐有坐像”,传统“家教”十分严格。如“走人家”做客就有迎客礼(老远迎接,赶狗子)、见面礼(热情洋溢,替客人拿东西减轻负担以示敬重)、待客礼(装烟筛茶、嘘寒问暖,关心体贴)、坐席礼(堂屋里摆方桌客坐上席,主人作陪,小孩不上桌子)、寝休礼(客房干净舒适,摆设最好)、留客礼(一再挽留不准客人走出门,表主人诚心)、送客礼(送了一湾又一湾,直到看不见人影,仍依依不舍),有的年长者、清闲者、情深者还将客人送到家,又循环往复这种礼仪过程。还有民间“孝礼”十分兴盛,“死了老的三天小”,办丧事(白喜事)期间,孝子贤孙们要极尽“孝道”,讲究“三天圆坟”、“五七”、“周年”、“三周年”祭奠,“守孝”期间不得轻易出门。
  5、歌舞音乐。民间歌舞从内容上可分为生产型和生活型歌舞音乐两大类,从形式上可分为歌、舞、曲三大类,从用途性质上可分为喜、哀两大类。综合上述分类,歌、舞、乐本为密不可分、相互联贯的,但透过发展脉络,本县民间歌舞音乐可分为四大类:⑴民间歌曲。包括民间山歌、情歌、秧歌、夯歌、鱼歌、孝歌(出灵前死者亲友绕棺而吟唱,俗称“唱孝歌”)、悲歌(亦称“丧歌”,死者亲友伏棺、伏坟而边哭边唱,悼念死者,悲痛欲绝)、薅草歌、货郎歌(旧时上门收购货物者沿途咏唱叫卖之歌)、工匠歌(各类手工艺人、兽医、匠人边劳作边咏唱之歌)、校歌(包括学童歌。上世纪初,本县“丁兰刻木事亲孝名扬”曾作为中小学校歌)。⑵民间舞蹈。包括民间扭秧歌、舞龙灯、玩旱船、踩高桡、跳丧舞等民间舞蹈艺术形式,其中薛坪镇荆山一带流传的古楚国宫廷艺术珍品《端公舞》已濒临绝迹,是国内少有的珍稀原生态民间原始舞蹈艺术形式,已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⑶民间乐曲。主要指民间器乐,山区民间以胡琴子(二胡)、快板、喇叭、(长、短)号、(大、小)锣、钗、(羊皮)鼓、笛子、箫、口琴、扬琴、古筝等乐器形式演奏为主,山区民间“巫音”喇叭就十分原始、粗放和神秘、通俗。⑷民间戏剧。主要指民间花鼓戏,是流行在本县地方剧种,清咸丰初年即已流传,曲调和唱腔乡土气息浓厚,唱词通俗易懂,唱腔唱词诙谐风趣,演出中不受地理、道具等物质条件限制,利用较高土台、街头或稻场一角即可演出,深受群众欢迎,红白喜事、堂会庙会、逢年过节均可演出,各地旧时知名艺人较多,解放前此戏被视为“淫戏”,倍受歧视,屡遭禁演。此外,清代以及民国年间传入本县的剧种有越调、汉剧、二棚子戏、京剧、曲剧等,以上均属濒危珍稀戏剧,极具失传的可能性。旧时县城普济寺、九集镇木林村有大戏台子遗址。本县还有皮影戏、杂技(杂耍、玩猴把戏)以及民间竞技(跳绳、摔跤、踢毽子、射击等)等。
  6、传统节庆。本县主要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历代遵循的传统节日,少数地方还兴庙会、集市等。其主要特色是:⑴喜庆气氛浓烈。多伴随民间文艺活动,如正月十五闹元宵、九九重阳节登山竞赛等等。⑵怀古恋旧意识较强。怀古即怀念先人,如端午节吃粽子怀念屈原,喝雄黄酒、插艾蒿、吃蒜瓣据说是效仿楚先人避邪驱蚊虫叮咬。⑶团聚和睦精神厚重。每逢佳节倍思亲,传统节日成了民间合家欢乐、亲友团聚的极好机会。⑷美食豪饮行为普遍。虽然民间认为“生不请、年不接”,但仍“不请自到”,“不速之客”往往既在主人家意料之中,更多地是意外惊喜,传统节日成为民间集中消费旺季,吃喝玩乐,对酒当歌,开怀畅饮,一醉方休,体现出节日的欢快和人生的逍遥。
  7、绝活工艺。就是指民间各类传统手工工艺和绝妙技术。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祖传绝技。民间有“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传兄不传弟”等说法,可见其独特的神秘地位,即人们常说的“轻易不传”、“一窍难得”。第二类是经验积累。就是善于在劳动实践中博采众长、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心领神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技艺,民间所尊称的“鲁班”、“华佗”之类能工巧匠、妙手回春者即此。第三类是传统工艺。就是指各种木活、篾活、泥瓦活、锻造、裁缝等。如过去民间工匠使“口功”,即在某个关键环节“弄虚作假”,给主人家制造不利因素,以表示对主人的不满或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虽不宜提倡,但其独到艺术可供研究。第四类是普通技艺。就是生活和生产中必须具备的生产技术和家常工艺,多指衣食住行等,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具有世代相传、必不可少的特点,“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就属于家常手艺,主要靠眼观和神会,多属于“手到轻拿”、甚至“无师自通”,又如传统的农家烹饪技术、腌薰品制作、针线活、种植养殖技术以及日常手工艺等,但熟能生巧,亦显心灵手巧。第五类是民间科学。主要是指民间医学科学、农业技术等。
  8、口头传承。即民间口头创作类。本县主要有:⑴神话传说类。包括:盘古开天地、人的起源、大禹治水、牛郎织女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神话和传说。⑵历史传奇类。就是根据历史故事进行演绎,如关于汉代王莽追刘秀、三国时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唐代薛仁贵征东、明代朱元璋(洪武)放牛、刘伯温当县令等历史上真实人物的传奇故事。⑶民间故事类。就是民间自编自传的离奇古怪的故事,或具有讽谕作用,或具有教育意义,或具有启迪价值,或具有消遣娱乐性质,还有的具有猎奇探幽性质,科教性较强。⑷约定俗成类。主要指民间已口头成型、世代公认的谚语、谐后语、谜语、对偶句等,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等等。
  9、民间作品。主要指古代志书、私人文集、家(族)谱、艺书、教材等。⑴古代志书。现存主要包括同治版、民国版《南漳县志》等,据说,本县现存两部县志虽系官修,但为解放后个人捐献而幸存。⑵私人文集。主要指民主人士冯哲夫先生的《素园文集》,解放前曾一度盛传。⑶民间家(族)谱。改革开放前,本县内各种家谱、族谱繁多,一般由有名望的年长者负责保存和续写,多焚(毁)于“文革”、“破四旧”以及改革开放以后自然佚失。⑷民间艺书。就是指民间各类艺人自编的乡土教材,一般供直系徒弟使用,不印刷,不外传。⑸私塾教材。旧时私塾除通用教材--“四书五经”外,有学问的私塾先生还自编“教材”,供启蒙学生之用。
  10、祖传秘方。主要是指民间用于治疗各种疑难疾病的秘密药方,灵丹妙药,可起死回生,立竿见影,俗称“单方法”、“土方法”,有的甚至具有传奇诡诞色彩,可化腐朽为神奇,社会效益可观。
  11、阴阳八卦。主要指算命术、风水术以及民间巫术、占卜(阴阳八卦)等,这在民间俗称“信迷信”。算命即通常所说的排生辰八字、看相、看手相等,人的命运和生辰八字本无多少必然联系,但经算命先生神乎其神的进行阴阳八卦测算,就可“喜从天降”或“祸从中来”,虽不可令人置信,但作为一门古代民间艺术,则可批判性研究其蛊惑人心的“三寸不烂之舌”艺术;风水术亦称“堪舆术”,是指民间风水师运用“罗镜”(指南针类)定位,再加之“看地”的艺术和本领,来确定“风水宝地”,达到“发人”、“发财”的功效,民间也传说,阴阳先生看到了“真地”即会瞎一只眼,而死者葬到“真地”则后辈人丁兴旺发达、鸿福无限,要有选择性汲取其中的合理因素,尤其是民间建筑风水的科学价值;民间巫术主要是指巫师、巫婆以“过阴”(到阴间招魂)、“还魂”、“还愿”、“求仙”、“念咒”等封建迷信形式蛊惑群众信鬼信神,达到欺骗目的,虽不可再现,但作为一种民间文化形态,应该适度加以了解、认识和研究。
  12、祭祀忌讳。本县民间祭祀以祭祖为主,思念前人,哀悼先人,怀念过去,展望未来,主要集中在节日、忌日等期间举行悼念活动,“哭丧”是山区人民发泄对死者追念之情的一种普遍方式;其次是“祭神”,如祭灶神、山神、土地神、河神等,表达民间一种美好愿望和精神寄托。本县民间忌讳是在口头上不能说或行动上不能做人们所不愿意、不情愿的事物的一种现象,否则,说(做)者感到失口(失措),听(观)者极为尴尬甚至引起反感,两不情愿。从内容上看,主要表现在:一忌死伤;二忌灾难;三忌邪念;四忌克(刻薄)亲;五忌犯神。从形式上看,主要表现在:一忌直言快语地说出某种不吉之事;二忌含沙射影地隐含某种不利之事;三忌同音谐意地寓藏某种不祥之事;四忌重大场合、重要节日的胡言乱语(胡说乱噙、口无遮拦)等。
  13、古典品牌。即“老南漳”或“老县城”自古就闻名遐迩的地名、物名、食品名、街名、店名等。从地名上说,较有名气的是:板桥(文化之乡)、青泥湾(五谷丰登、旱涝保收之地)、殷家庄(板桥、薛坪通县城以及襄阳的重要宿营地)、毛草垭子(盗贼出没之地)、九龙观(道教圣地)等;从物名上说,较有名气的是:山区的篾货、薛坪的土漆、薛坪的木椅等;从食品名上说,较有名气的是:“燕耳”(即堰耳,旧时汉口、襄阳一带称从本县武安镇堰河出发,用木船贩运到武汉的优质木耳)、县城的“漳酒”(苞谷酒)、山区的桃黍酒(高粱酒)、柿饼、柿皮子(柿花子)、八里川的苞谷(贡品)、磨坪的茶叶(贡品)、县城的“金刚稣”、猪油饼子、三鲜挂面、炸油条(俗称油果子)、“花生主席”(俗称专卖质优价廉的“花生米子”者,通常以人名代物名)、奥子馍馍等;从街名上来说,较有名气的是:县城老文庙街、大巷子、东关、西关、南门以及武安镇的堰河、九集镇的龙门、石门、巡检镇的甘溪等;从店名上说,较有名气的店、铺、集子是:柞茨垭饭店(殷庄)、车家店、天泰(票号、钱庄,位于城关镇余畈村)、涌泉铺、太平集等。此外,还有“漳城六大风物”、“南漳八景”、“三景庄”、黄楝树(武安镇与清河农场交界处)等,也是古时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名牌。
  ㈡主攻目标。
  围绕“争创历史文化名县”战略,本县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的主攻目标是:
  1、争创古文化遗迹大县。主要指古遗迹保护实现大范围化。就是在“八百里南漳”范围内的名胜、古迹都要进行“无条件”地保护。本县境内已知的众多的文化古迹必须全部封存,未知的和可能存有古遗迹的地方,要由县文物部门予以科学界定,力求成为全省古文化遗迹大县。
  2、争创古文化遗产大县。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要申报一批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是要申报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项目;三是要整理、出版一批古代民间文化典籍;四是要挖掘出版一批古代民间文化艺术精品;五是要建立一批地方化的民间文化队伍,如组建民间戏班子、响手师傅、说唱队等,既活跃群众文化,又弘扬传统文明。
  3、争创古文物大县。包括:一是要充分发挥县文博部门的主体作用,依法发掘、收藏、管理、保护和展览文物;二是要积极调动民间组织的力量,在国家法律法规允可的前提下,倡导有志之士收藏文物;三是要多方引导全县人民提高文保意识,要正确地识别和鉴定文物,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收集文物;四是要依法利用文物资源,发挥文物的社会、经济价值。
  4、争创古风俗大县。即保存现有的原生态古民风民俗,如保持说“本地话”的习俗,成为一道独特的民俗风景线;抢救濒危的古风俗,确保古风俗的代际承传,永续发展;挖掘民间现存的古风俗,确保“荆山古典民俗”自成一景;展示和表演民间风俗,在城乡专业机构、各大旅游景区可开展专业表演,达到吸引游客、繁荣艺术、展示地方风物的多重功效。
  三、主要措施和责任义务
  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工作,关键是抢救,前提是保护,目的是开发、利用。因此,需要各主管部门依法行政,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以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
  ㈠明确职责,密切协作。
  1、具体职责。⑴县文体局具体负责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文化遗产的立项及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文物资源的科学抢救工作,划定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开发文物市场,组织民间文化创作,培养较高素质的文物鉴别专业人才,依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为文物收藏爱好者提供鉴别知识服务,拟定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⑵县公安局具体负责依法从严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协助县文体部门管理文物市场;⑶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古文化遗址、古生物遗迹的范围划定和保护工作,防止乱批乱占、水土流失,抓好各类稀有矿产、宝石、化石等管理工作;⑷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文物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抓好古树名木的登记造册、挂牌保护和科学管理工作;⑸县城建、房管部门具体负责古建筑、古民居、古街巷的保护、鉴定和项目申报工作;⑹县宗教局按照国家宗教政策具体负责宗教遗址和古宗教建筑及新建的宗教建筑的保护和规范工作;⑺县交通局、水务局具体负责古路桥、古水利工程遗址保护工作;⑻县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的文物保护工作,抓好全县文物遗址类旅游资源管理与传统手工艺品和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工作;⑼县司法局、教育局、广电局、县行政学校具体负责文物普法教育以及国家文物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⑽县政府信息研究中心通过县党政信息网公布本县民间文化遗产资源及保护措施,制作专题网页,实现网络社会化、社会网络化,提高本县民间文化遗产的知名度;⑾县农办、农业局、多办、水务局具体负责传统优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和养殖工作;⑿县工商局具体负责为合法的文物收购、交流和展览提供证照服务;⒀县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要为合法的文物收购者、业余爱好者按规定提供信贷服务;⒁县文体局、县人事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具体负责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培训工作,鼓励民间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⒂各镇(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切实认真抓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创建“传统文化之乡”、“传统礼仪之村”。
  2、协作配合。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是关键,密切协作配合是基础,应做到四个协作配合:一是地域(地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因文物管理工作流动性强、跨地区间的可能性大,因此,必须加强与外县(市)的协调,打破区域界限,共同打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攻坚仗;二是加强本县内各地之间的协作配合,对一些跨地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要“一盘棋”形成合力;三是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发挥职能,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双赢共利;四是部门内的协作配合,主要是部门内部科室和所属基层单位之间要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貌似都管而实则都未管好或不管现象等。
  ㈡依法行政,从严管理。
  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必须依法行政,严禁破坏和违法行为。主要实行“三制”:
  1、挂牌保护制。就是对本县各类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挂牌保护,包括保护类型、保护范围、保护目标、保护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等,对于文化遗址、遗迹及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公开进行“牌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文件(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传承家族)、传承地区及传播线路。要做到全县上下、各个阶层、各级地方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和管理民间文化遗产。
  2、属地管理制。俗话说,一方山水养育一方人。民间文化遗产具有地域相对固定性特征,其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也必须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为官一任,管理一方(文化遗产),造福一片,排除干扰,保持本色,维护原生态文化形式不变味、不走调、不褪色。建议可逐步将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纳入考核各级党政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各地选拔、任用干部的参照系数之一。
  3、责任追究制。就是明确各级职责,建立考核机制,赏罚严明,奖励有度,惩罚有数,按阶段、分年度对部分职责意识不强、目标完成不力、出现重大失误而造成民间文化遗产受到损毁、失传者,从严追究其行政、纪律责任,凡违法者,一律依法从严处理,从而确保全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规处理,有条不紊地进行。
  ㈢立项申报,科学管护。
  立项申报就是争取国家政策来对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和开发。
  1、五级争创。就是争创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以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项目。⑴争创世界级文物保护项目--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是本县努力的方向,因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对于遗产大国的申报工作设限较多,意即以立足于国家内部的优先保护为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及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难度相当大,本县原生态原始宫廷艺术珍品--《端公舞》,要在已申报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大区域、原生态、珍稀性、濒危化的原则,只能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奋斗方向,实行乡土化保护、开发和利用。⑵争创国家级文物保护项目。就是指部分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再争创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如指山岩鬼谷子隐居讲学地遗址、安乐堰楚墓群、九集镇古卢戎国遗址、武安镇古罗国城遗址、临沮岗古县城遗址以及部分宗教遗址,可继续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以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来促使科学化保护。⑶争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本县现有文化遗产实情,争创省级文保单位应属于主攻目标,要加快“赴汉进厅”步伐,成为全省名副其实的民间文化遗产大县。⑷争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是民间文化遗产跨越式飞跃的基础。⑸争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是就各地而言的,目的在于建立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信息网”和“数据库”。
  2、多头保护。就是指县内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向上多头申报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行“遍地开花”。县国土资源部门抓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县宗教部门抓好宗教遗迹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县水务部门抓好省级度假旅游区(水库)以及古水利工程遗迹申报工作,县林业部门抓好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小区以及湿地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县旅游部门抓好A级景区以及星级宾馆的申报工作,县农业部门抓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项目的申报工作,县建设、文体部门抓好小城镇、历史文化名镇及历史文化名村项目申报工作,县财政、发展计划、扶贫开发部门抓好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和经费落实工作,县科技、水务、房管部门以及县科协抓好文保单位的物质技防措施落实和科普宣传,抓好白蚁、虫害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3、一极为主。就是以文体部门一极(一元)为主,向上级争资立项,对县内实施依法管理。县文体部门可以“文”为主,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申报,与各镇(区)共同申报。
  ㈣全面收集,分类立项。
  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是一项十分系统和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动用一切有效手段,努力抓好这项系统工程。
  1、全面普查。就是按照全面性、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对全县各类有形的和无形的(非物质的)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普遍调查,以避免“人亡艺绝”、“人是物非”的遗憾。本县可开展三个层次普查,以达到全方位、地方化和专题性的要求,即县直有关部门普查大遗址、重点单位以及重要集镇和文物点的民间文化遗产;各镇(区)普查“榜上有名”的民间文化遗产;各村组普查当地全部文化资源。然后,县文体部门汇总鉴别,县政府要按规定予以确认公布。
  2、分类整理。就是整合县内文化力量,对各类民间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分类整理、科学立卷。本县可利用五大阵地进行整理:一是县文体部门,主要指利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专业人才和场所进行民间文化遗产整理;二是县档案部门,主要指利用已有古旧档案进行分类甄别;三是县史志部门,就是运用县方志办、党史办编志辑史的资料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四是充分利用部分学校和事业单位,如县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等“涉民”教育机构进行整理;五是民间爱好者,就是运用民间收藏家、离退休专业研究人员的实力进行整理。
  3、建立名录。就是建立县级民间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今后本县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和开发工作提供系统的指导。
  4、出版专辑。可结合本县旅游业发展实情,对民间世代承传、民众世代共享的民间活态文化编辑出版九类图书(作品):一是编印民间文化遗产分布图,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可编制成导游图;二是编辑出版本县风土人情大全;三是编辑出版民间故事传说专集;四是编辑出版民间谚语、歇后语、土语集子;五是编辑出版方言志,以荆山地区方言为主,涵盖全县方言,旨在弘扬古荆楚文化传统;六是编印民间歌舞总汇,包括情歌、孝歌、校歌、山歌、劳动歌(秧歌、劳动号子等)以及各类民间舞蹈等;七是编印民间传统工艺全书,承传民间传统工艺、技术,为发展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打下基础;八是翻印几部作品,即翻印两部旧县志以及《素园文集》,以供学习、借鉴和存史;九是出版一套民间文化遗产音像制品,包括光碟、录音带、录像带、电视记录片、数字化多媒体等。
  ㈤宣传普及,形成合力。
  本县可宣传普及四类民间文化遗产知识,以达到广大群众自觉地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目的。一是宣传普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让群众主动地掀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阵地战”;二是宣传保护范围和类别,让群众认识到家家有古代文物、处处有文化遗产;三是宣传各级法律法规和文保政策,让群众主动地依法依规进行保护;四是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常识,让群众能主动地保护好文化遗产。建议可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适时设立本县民间文化遗产宣传日(或宣传周),以此强化社会的“文保”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民间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合力,自觉地开展四项工作:一是自觉地保护民间文化遗产;二是主动地收集收藏民间文化遗产;三是积极地捐献文化遗产(如祖传文物等);四是努力承传民间文化遗产,如承传方言土语、地方歌舞、民间戏曲等,不让古典文化“断档”。
  ㈥统筹兼顾,整体联动。
  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县上下形成共识,统筹兼顾,整体联动,综合协调,全面发展。
  1、制定优惠政策,建立保障机制。就是制定有利于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财政支持、工商登记、税收优惠、交易流通、劳动用工、占用土地等等,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建立保障机制,形成保障体系,尽最大限度地确保民族民间文化的可持续利用,续修新时期(新世纪)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的“万里长城”。
  2、社会齐抓共管,创造宽松环境。就是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为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实现“一路绿灯”。主要指:一是要承接“文脉”,就是对民间文化遗产进行继承和发扬,确保传统“文脉”的和谐继承;二是要聚集“文气”,就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抢救、保护和继承民间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确保民间文化发扬光大、“长江后浪推前浪”;三是要具有“文位”,就是指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重视民间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四是要培养“文人”,就是扶持、发展和壮大一支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的专业队伍和专门人才,活跃在城乡,出成果、出实绩,确保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承先启后。
  3、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保驾护航。只要领导挂帅、组织得力,抢救、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化遗产就具有了强大后盾和不竭动力。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南漳县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委员会,可以南漳县楚国历史文化领导小组为主体,委员会办公室可与县楚国历史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炎黄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三者工作可统一安排、统筹部署、相辅相承、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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