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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亲戚住徐庶庙村七组,去年冬天危房改建(2008批的危房改建手续)。危房拆掉一半,房地基已做好,今年年初刚建时,城建执法大队说不能建(说是规划处有转函),于是去找规划处.建设局报建中心,最后的答复是危房改建手续时2008年批准建房的,徐庶庙村七组是2010年才纳入城北新区规划,有一条道路可能从危房中经过??具体的位置不能确定,停止建房(新房一直停建至今)等规划确定后再看是否占压道路红线,如果不在规划之内就可建房,在规划之内就另划建房用地等通知。现在一家六口人靠租房解决,最近城建执法大队说占压道路红线要接受行政处罚并且拆掉????郁闷啊......危房改建手续也是政府批准的,现在等规划通知也是政府讲的,城建执法要不要先调查在执法,还是糊里糊涂的去执法?????这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我亲戚一介草民该如何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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