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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邮差风之子 于 2010-5-31 13:56 编辑
5月28日,湖北邮政管理局为南漳圆通等12家快递企业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南漳圆通由此成为自修订后的《邮政法》实施以来,首家获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南漳快递民营企业。
此前,省邮政局已向3家企业核准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新的《邮政法》实施以来,湖北省邮政局针对各种类型企业的准入问题,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而此次为南漳圆通核准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表明快递企业履行服务承诺,也是切实维护南漳圆通快递企业在南漳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邮政法》务实举措。
一直以来,邮政管理部门在核准审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工作过程中对快递企业一视同仁,为快递行业营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今后,湖北省邮政管理局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行政,为合法经营的快递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希望快递企业取得经营许可之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又好又快地发展。
此次许可证颁发,体现了主管机构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对南漳圆通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认可。南漳圆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经营,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南漳快递消费市场的巨大需求。
就快递企业获得经营许可证,省有关领导表示,新《邮政法》的核心理念就是要促进邮政业的发展,设立许可制度的目的也是为了快递企业的整个邮政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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