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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峰作为一家企业,漳城人民购买的自来水1.8元每吨,那是商品,商品出了问题,为何没有相关部门出面查处?
国家刑法有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惨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处罚上是这样说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出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蒲峰的无良行为是典型的“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到现在已经是让南漳人民切齿痛恨,国家设立的政法部门是怎么了?天天喊着经费困难,这么大一条鱼都不知道抓么。可以到环保局(也有渎职)和卫生防疫部门(渎职)调查往年抽检自来水不合格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抽检报告作为证据,调取蒲峰公司内部财务账目,查清楚其生产销售伪劣自来水的销售金额,再到各单位、城关购买自来水的基层组织及部分群众调查群众对自来水的民意。收集网上发布的几次自来水质量问题图片作为证据,新闻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报道作为证据。打击蒲峰的违法行为是为了纠正它,严管是爱、溺爱是害,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挽救浦峰公司即将崩溃的破烂形象,才能让企业在其他项目上更好发展。大家都这样温温吞吞,害了企业,害了政府,害了60万人民,罪莫大焉!!
最后说一句,请检察院渎职侦察局不要再渎职了,监督一下事件的各单位行动起来吧。挽救革命玩挽救党就靠你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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