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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偶尔哦

关于患儿吴奥飞在县人民医院治疗及纠纷处理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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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三十恨


    看来你对推理很在行 但你对医学有点外行啊!1。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之病,治疗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但一旦病情加重合并高热。爆发性心肌炎。或无菌形脑膜炎之后。所有的治疗的是苍白无力的!可以看看2008年安徽阜阳的手足口病爆发。全国多少专家级的人物现场指挥治疗。但死亡病例却一个接一个!只因为发病早期错过了治疗时机!那大家想想患儿家长发病早期都在干什么??
2。发热是手足口病的症状,而且是严重的症状!你所谓的疑点简直就是扯淡!手足口病是一个诊断,而且是一个初步的诊断!如果你需要确诊。必须将患儿的血液送到湖北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这又需要多少时间?所以入院的疑似病例都按手足口病在治疗!是对症下药!。
3。尸检!!!医院肯定同意啊!你老来做患方的思想工作!脑袋被踢了吧你————要是同意尸检他们还需要闹么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你是个心怀叵测之人,狗屁不懂之士,寻衅嵫事之徒!
希望你的言论不要误导其他患儿家属!

声明:哥不是个粗人!但哥对你这种人不得不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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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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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dinerhome


    希望这位哥们能站在正确角度看问题,谁家的小孩死了大人们都很伤心,但是在伤心的同时不能瞎闹和不讲道理。难道说小孩子在三道河水库游泳淹死了,就要去水库管理站闹吗?质问他们为什么不用墙把水库围起来。同样,难道只要在医院死的,就是医院的责任吗?当然,这样说不是偏袒医院。最起码要查明死亡原因,是谁的责任就该谁负。不能一概一棒子打死。
   另外你说的关于实习护士打针,我觉得大家应该给一些理解,各行各业都不是天生就会的,大家一生下来个个都是技术好的老司机,那还要驾校干什么。那些年老的经验丰富的老护士退休了或者入土了,年轻的护士不给她们实习上手的机会。难道以后我们的儿子或者再以后的孙子就再也不生病打针了嘛?我想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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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看世界人


    你说的真是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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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理性的讨论是这个贴子的最大亮点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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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老李飞刀

看了你分析的1、2、3、受益菲浅。一些人一知半解,甚至一点不解却振振有词,横加指责,牢骚满腹,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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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天真了!
闹事的人公开就说:打官司肯定输,所以我不打官司,就要闹,闹得你不能正常营业 ...
听风 发表于 2010-8-31 13:36


不是我天真,而是一些人习惯于玩“闹”的手法,经鉴定,医院根本不存在任何责任事故,就算是你闹破天,仍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医院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不会就轻易一闹就给钱的。反之,只要是经鉴定,确系医疗事故,而且有足够的证据,打官司绝赢无疑。只能是有部分人不懂法律,不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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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院死人是常有的事,医院不能包治百病,医院也不能保证任何病都可以绝对治愈,再高明的医学专家我想也没有这个能力吧,不能说病人死到医院,就一定是医院的责任,也不能将医院责任绝对化。这样对医方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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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2e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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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好多都是医院的托儿,受医院指派来这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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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银河
支持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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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可以沉了。
详细事件可以看通告,我们都不要在这儿乱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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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好多都是医院的托儿,受医院指派来这儿说话,
银河 发表于 2010-9-3 21:40



    以理服人,不管谁在这说话,只要他说的在理、说的与事实相付、说的不与科学相逆、说的有利于南漳发展、说的有利于安静团结、说的有利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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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好多都是医院的托儿,受医院指派来这儿说话,
银河 发表于 2010-9-3 21:40



    以理服人,不管谁在这说话,只要他说的在理、说的与事实相付、说的不与科学相逆、说的有利于南漳发展、说的有利于安静团结、说的有利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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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优酷评论10个人里5个专家 1个小白 1个吹NB的 1个手贱的 1个蛋疼的 最后1个TM的求背景音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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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暗夜


    没有这样打比方的,这样说话也显得很过份,说了与你不同意见的话,也不是对你有意见,只就事论事而已,不要拿住院看病跟人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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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暗夜


    你的好奇心也太重了,你懂得什么叫个人隐私吗?既然一直这么维护县医院的利益,想必你和该医院多少有些关系,既然如此,你更应该懂得尊重病人的隐私,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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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听风

你这样说太笼统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啊,哪个会拿个孩子来做这些,都已经死了要那钱还能咋样呢,真为那孩子感到惋惜,才两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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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已经下发通知了,以后发热的小孩,乡镇的诊所一律不准用药,推荐到县医院,并严格登记。
昨天有个小孩,手、足分布少量丘疹,臀部大量丘疹,并发热,来我们这诊所医治,查过体温之后,再三推脱,说了好多遍叫他们带去县医院,一直坚持未用药。直到他们走的时候,才嘟嚷了一句:在县医院看过了,说要观察……如果用药了,是这个病,出了问题,以后说不定就有责任。
医患关系的维系,不仅仅要求医生好好做啊,病人不配合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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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医院的医生医疗技术不球咋样,态度恶劣刊称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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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人家死了儿子多心疼,每个人遇到像这种事情不闹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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