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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未来的建设 于 2010-10-13 00:30 编辑
《关于申请核准南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南公交〔2010〕12号)以及相关附件收悉。
一、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是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的政策要求,也是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服务南漳经济,改善发展环境,同意建设南漳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城北新区涌泉沙河廖店村(县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内,不新征用地),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目一、科目二、九选六考试场地、办证厅、监控室以及场地硬化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大队自筹解决。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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