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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5: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王思敏 实习生 刘静红 李琼)10日,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服务直通车”活动现场,68岁的退休职工张伟元质问“燃气初装费到底该不该收?何时能取消?”
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林铭荣答复:“我们向用户收取的2300元并非‘初装费’,而是‘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由成本调查队审核,并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是正当 收费项目。”
就此,武汉市物价局商品处处长涂杰说:湖北省物价部门从未审批过“初装费”一项;天然气公司目前向每户收取的2300元是经过省、市物价部门审批,指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起,到入户表尾阀这一段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
涂杰提醒市民,如果开发商建房时已向燃气公司进行了燃气表报装,缴纳了相关费用,该费用就已计入了房价,市民在购房时无需再出一次钱;若开发商当初并未报装,那么这笔钱还是免不了。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58咨询;一旦发现乱收费现象,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
这是几年前的说法,不知道现在具体在怎么操作,但是可以看出“初装费”不是“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起,到入户表尾阀这一段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但是反过来想,是不是汽车加油时,也该给加油站“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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