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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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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县政府官员雇凶伤人法律在为谁服务?呼唤正义 [复制链接]
雪白的雪 发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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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雪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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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雪白的雪 于 2011-2-13 01:21 编辑
各位正义的网友们、政府的各位领导们:
新年好!非常感谢你们在万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我叫刘汉林,是一名下岗女职工。在此向你叙述的是我丈夫在单位上班期间,被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刘元勋雇凶冲到机关办公室打伤的事情。情况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是南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网络管理员。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我丈夫的同事罗志菱(刘元勋的现任妻子)违反规定擅自串岗越权私自为他人办理营业执照业务。我丈夫发现这种违规行为后,根据单位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就将此事向分管领导汇报。最后遭到同事罗志菱的破口大骂和人身攻击,当天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又被罗志菱、刘元勋夫妻带着社会上的人,冲到单位办公室内将我丈夫打伤。
我丈夫经南漳县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法医鉴定并出具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公(南)鉴(法医)字[2010]0293号鉴定意见为:“廖云峰的右耳部损伤致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南漳县工商局门卫监控录像记录显示,是由罗志菱和她的丈夫刘元勋(南漳县人民政府干部)夫妻二人带着三名男子进入南漳县工商局机关院内行凶,罗志菱带着两名男子到我丈夫所在的办公室打人,而其丈夫刘元勋则和另外一名男子守在楼下。打完人后,他们五人才匆匆离开工商局。让我想不通的是,罗志菱的丈夫刘元勋作为一名国家政府部门干部,应该是有品质、有素质、有很高法律意识的人,怎么会跟黑社会一样做出雇凶伤人事情。并且是知法犯法、冲击国家行政机关、寻衅滋事、故意伤人。教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行政干部,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国家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人员存在真让人寒心!
从2010年7月12日到现在,我的家人曾多次找到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副所长、所长,了解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派出所的所长一直保证说让我们放心,会给我丈夫的一个公正的结果。办案警察也说罗志菱承认是她请人打的我丈夫(事后翻供说没有请人)。同时,在经过警察的调查后,对罗志菱下达了监视居住半年(2010年7月21日到2011年1月21日)的决定。让人气愤的是,这个监视居住下和没下一样,而且在这个案件中,教唆打人的主谋刘元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向有关部门反应为什么不追究刘元勋的法律责任,得到的答复是刘元勋是去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直接动手打人就不追究了。大半年过去了,案件本该有个结果,而警察却说罗志菱翻了供,好狡猾不好对付,这样一来这个案子就不好办了。这么简单的案件搞得这么复杂真是让人深思!
难道说法律到了这些人的面前就另开一道门?就是因为刘元勋及他们的家人都是政府部门官员吗?就是因为他的直系亲戚在检查院吗?就是因为他的直系亲戚在法院吗?就是因为罗志菱的公公、刘元勋的老爹在政府有关系吗?人情、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倒底是人大还是法大?原告有义务提供破案证据,但是原告提供的刘元勋(罗志菱的现任丈夫)找到廖云峰道歉的谈话记录却不能做为证据,要求直接找到证据证明是罗志菱请人打的才能算数。这让我和我的家人都想不通!
非常感谢正义的网友们给予的支持,也有网友在水镜论坛上也发了个贴子,说“事情已经发生,生活还在继续,事情的发生对双方个人和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愿你们能早日解决。”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的关注,结果罗志菱的现任老公刘元勋找到我老公说给你三万块,把事情私了了算了,闹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目前为止,我丈夫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丈夫的明伤虽然基本治愈,但却留下了后遗症并经鉴定为接近十级伤残,他在思想上很矛盾,压力也很大,心理上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这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在经济和生活各方面都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是一名下岗的职工,还有两个正在接受小学和幼儿学前教育的孩子,我希望各们同志和领导能关注到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上来,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能够早日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让违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法律一个公正,也还给我的家庭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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