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南漳县李庙镇全家湾村一组村民全克文,全家共四口人,其中一个小孩还在上学,全家月收入不过1600块钱。去年始,我镇开始搞集镇建设,并征用我家十亩林地。由于当时我并不在家,镇政府与我妻子签署了协议,按每亩3千元给予了补偿,另外给了1.2万元的树木补助,共计4万2千元整。事后,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政策,按省政府(2009)46号文件的要求,先前给予我们的补贴是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而且镇政府一直以自己的补偿措施为准,说已经按政府给我们补到位了。
再我和我妻子知情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并马上向镇政府提出异议,村镇两级领导也上门做了我们工作,但他们转移了话题说我们现住的土房快要塌了,说会向上争取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助,至于征用的十亩林地价格过低不存在。我们的合理要求未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次和镇政府交涉,2011年1月12日,不知何人唆使了五个年轻人殴打了我的妻子高国凤,并把衣服撕烂了,还扬言把我妻子扔进河里,光天化日之下,我的妻子就这样遭到了羞辱,谁说我们农民都没有尊严,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了,连申诉的地方都没有了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农民的命吗?
村镇两级政府口口声声说按政策操作的,可是我们要求把省政府(2009)46号文件拿出来时,他们为什么总是遮遮掩掩的呢?还扬言说:“找谁都没有用,要不然把你们的山林证拿掉。”分给我们的田地和山林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命根子,家乡进行建设我们支持,但是国家既然出台了补偿政策就应该按政策来,难道中央和省政府的文件在你们面前就视若罔闻吗?
我家这么困难,但从没有给政府添过麻烦。我们农民是老实朴实,但是我们的权益我们一定要争取,一切按照中央和省政策文件来,要回我应得的补偿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