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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的行政太负责了 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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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退休女干部因儿子的事告状多年,今年北京又在开两会,国家干部男女数名鞍前马后伺候退休女干部,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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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几个薄熙来,黄奇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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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值得回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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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南漳县医院的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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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城边一狼 于 2011-3-8 08:28 编辑

既然是退休女干部,
那么她一辈子都是做别人工作的,
更应当理解两会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
咋就到自己头上就行不通了呢,
难道制度只制庶民?
做别人工作说的话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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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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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1-3-8 08:27
既然是退休女干部,
那么她一辈子都是做别人工作的,
更应当理解两会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

wzg24ewzg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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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经验教训 的帖子

那些官官们只会搞点这个还能做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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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部也好,庶民也好,事情摊到自己头上,心态也一样了。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只是事情没摊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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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城边一狼 的帖子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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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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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蹬三轮的 发表于 2011-3-8 13:59
干部也好,庶民也好,事情摊到自己头上,心态也一样了。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只是事情没摊到自己头上。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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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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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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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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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12月,中国百姓喉舌网接到来自湖北南漳就胡崇乐反映的其儿子、南漳县人民医院骨科医生魏星八年前被人绑架、拘禁,至今犯罪嫌疑人未受到追究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然而,看似简单的案件却有几个不同版本的说法,当年发生的一幕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内幕,本站只能将各方说法交代给社会受众,由社会受众给出评判。

胡崇乐:我儿子被绑架、被非法拘禁

  1995年9月的一天南漳县九集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窦丙芝被送往南漳县人民医院骨科,由魏星为他抢救治疗。因为肇事者(幼名窦连子)和骨科主任张世喜有不可告人的特殊关系,张世喜以骨科主任的特权,暗地下令强迫魏星给伤者停用必须的药品,有意将其致死,以免治疗好后的伤残赔偿超过死亡赔偿。并且张世喜对魏星说:“你将她治好了也是个植物人,将来生活不能自理,你必须对她停用药品。”魏星以医生的道德和良心,违背了张世喜的命令,将伤者治好,并完全恢复健康(有伤者给魏星的感谢信为证),伤者窦丙芝现在已在九集镇武丰小学教书。病人成了健康人,魏星成了病人,因此张世喜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
  1996年2月的一天,张世喜以职权将魏星从住院部调到门诊至今,压制魏星的技术,使其不得发挥作用,他还觉得不解恨,仍伺机报复魏星。
  2001年2月16日晚10点半左右,张世喜以他财大气粗的优势,雇凶对魏星进行报复。雇请了当地的流氓地痞金修平、罗勇、徐马、豆文、颜家国、罗楚鸿夫妇七人,持匕首到医院急救室将魏星绑架,连拉带拖到半里外罗楚鸿的家里,将魏星按倒在地,逼迫魏星下跪,用匕首抵在魏星腰间,并对魏星拳打脚踢,将魏星身体多处打伤。非法拘禁魏星的时间长达三个小时,他们后又让魏星给张世喜打电话言明事情状况。张世喜所雇请的七名凶犯在按张世喜的意思达到张世喜的目的之后,才恢复魏星的人身自由,将魏星放走。而后张世喜公开向我们扬言:“老子有用不完的钱,在南漳县红道黑道我都有人,谁敢反对老子,老子就整死谁,老子叫你魏星永远怕老子。”张世喜公开雇凶非法拘禁魏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罪。因为张世喜有钱拉关系,他就能轻易逃脱了刑事犯罪的罪责。
  2001年2月17日上午8点钟,魏星和母亲胡崇乐到南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此案进行报案后,警察李华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后李华对我们说:“根据我们调查后的证据材料,张世喜等八人他们已构成了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罪。”又过了两天我们追问李华怎样处理。李华却反悔说:“张世喜他们不构成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罪。”而后张世喜却对我们说:“你们还想告老子,老子在南漳县无论是红道还是黑道都有关系,老子不怕你们告,谁敢反对老子,老子就整死谁,老子叫你魏星永远怕老子。”李华明显对原来的调查的真实材料进行了修改后,又另制造了虚假的证据材料。而后我们对此案又多次找到县公安局法制科的科长代建军,代建军却和李华、张世喜等人狼狈为奸,代建军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袒护张世喜。他擅自将张世喜等人的刑事犯罪行为,以徇私枉法的方式,按治安案件定案而处罚了从犯,放过主犯,以避重就轻的方式草草了结此案,而造成我们不服,长期上访达八年半之久,一直将此案束之高阁。
  对于此案,我们曾多次找到代建军,要求对张世喜、金修平、罗楚鸿、罗勇等人以非法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严加惩处。代建军均以职权借故谎称说:“这个案子是省市有关领导已经定了案的,都认为是治安案件。”然而我们到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去上访咨询证实,根本不存在上面定案这一说。而是代建军以他的工作身份和职权,欺上瞒下,瞒天过海,企图将张世喜雇凶的刑事犯罪行为以治安案件处理而放过主犯,轻惩从犯,敷衍搪塞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目的。然而对于此案,在八年多的时间内我曾上访九百多次至今,从县、市、省一直到北京,我从未放弃过对此案追究。南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又于2009年7月5日亲口对我们说:“不予解决,叫你力用尽,钱用完,一直到你倾家荡产,拖得你走不动为止。”代建军、李华以他的职权给小小的南漳县公安局造成无限的黑暗。难道他们能利用手中的职权把国家的法律送人情,就有辱国徽之高悬,有负国家之使命到,愧对百姓之重托,玷污警察之称谓,理当受国家法律的严惩。再此我请求相关部门和各界人士及各大媒体网站予以关注和帮助!!!!!!

县政法委:胡崇乐、魏星上访控告信中反映的问题,存在失实和夸大事实的成分

  2003年3月17日,南漳县政法委根据县委领导的指示,主持召开了由县人大法工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针对胡崇乐反映问题如何处理的情况报告会。2003年3月20日形成的《关于胡崇乐上访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书面材料对事实经过有如下描述:
  2001年2月16日下午,许马(男,51岁,又名许刚银,南漳县城关镇中心街居民)与罗勇(男,33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村民,无职业)准备到船湾村周建华家玩,途径县卫生防疫站时遇见县人民医院财务科职工罗楚鸿(男,37岁)与爱人买菜,罗便让许马二人到他家吃晚饭(许马与罗楚鸿的前妻系表兄妹)。许马等二人跟着到了罗楚鸿家。随后,罗楚鸿又请来金修平、颜家国(男,29岁,麻醉科麻醉师)、窦文(男,30岁,中医院职工)。喝酒中,金修平、罗楚鸿谈及过去颜家国与魏星私自在外接手术,不仅颜家国被县医院处分罚款,还通报批评了麻醉科(县医院曾于1996年6月17日、9月23日、11月16日分别对魏星开搭车药、私自收费及违反医德规范下发了通报、处理决定和处理意见),因罗与颜关系较好,罗便对颜进行指责,并提出将魏星找来,向金修平、颜家国道歉。这时,大约10时左右,罗楚鸿与颜就到急诊室,将已休息的魏星所睡的值班室的门敲开,罗楚鸿要魏星到其家里去说个事,魏不想去,罗拉魏星,颜也对魏星说:“有我在,没有事”。这样,魏星就跟着罗、颜二人离开急诊室。当走到罗楚鸿住房一楼楼梯口时,魏星不想走,罗楚鸿又拉魏星上楼,颜家国上前将罗楚鸿抱住,不让罗楚鸿拉魏,并对魏星说:“你买两瓶健力宝上去”。魏星即到楼梯口旁边杨茂忠开办的商店里买了两大瓶健力宝,便跟着罗楚鸿、颜家国到了罗楚鸿家。进屋后,罗楚鸿拿着水果刀对着魏,并叫魏星跪到金修平、颜家国面前,跪约10分钟,颜家国将魏星拉起来坐在金修平旁边沙发上,因魏星不说话,罗勇隔着茶几抬脚朝魏面部踢了一脚,将魏嘴踢破流血,随后,罗楚鸿又拿来一把长剑让魏星下跪,约10分钟,颜家国再次将魏星拉起来。随后魏星到罗楚鸿卧室用电话给骨科主任张世喜打了一个电话(通话内容张世喜与魏星说得不一致)。过了一会儿,罗楚鸿用水果刀将健力宝划开,魏星给金修平等人各斟了一杯后,窦文送魏星下楼,魏继续到县医院急诊室值班。次日上午,魏星与其母胡崇乐一同到城关派出所报案。
  这次会议对于办案民警李华“身穿公安警服,拿人民俸禄,不为民办事,反而庇护犯罪分子”的情况反映,调查情况如下:城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即派民警李华、周军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该案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立治安案件并报县公安局法制科批准,决定对罗楚鸿进行行政拘留15日,对罗勇罚款200元。
  该次会议形成以下一致意见:一是从本案调查的事实看,金修平没有殴打、威胁魏星等行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张世喜指使金修平报复魏星,并限制其人身自由,不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魏星及其母亲上访要求追究张世喜、金修平非法拘禁刑事责任的理由不成立,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是正确的。二是派出所民警李华在办案过程中,没有违反办案程序办理案件,确定立为治安案件,是经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批准的,对罗楚鸿和罗勇已作出了治安处罚的裁决并执行。李华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应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结论。同时,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领导批示,两次复查该案,均给予答复,不存在县公安局袒护李华的问题。三是魏星、胡崇乐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问题,魏星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公安局:不上访,给钱;还上访,追究责任并追回

  2009年7月9日,该信访案件在南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局长z----同志亲自督导和协调下,公安局副局长鲁卫明多次与相关部门领导一起对胡崇乐进行沟通、化解,胡崇乐承诺不再因魏星被殴案上访,并于2009年7月12日签订了《胡崇乐停访息诉协议书》,达成停访息诉协议如下:
  一、信访人胡崇乐认可公安机关对其儿子魏星2001年2月16日被他人殴打一案的处理结论,胡崇乐愿对此案停访息诉,保证不再因此上访。
  二、胡崇乐提出家庭其它困难事项,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工作理念,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决定对其进行困难救助、促其发展生产(救助资金共3万元整)。首次付给胡困难扶助金1万元,剩余2万元扶助金按每月200元分批直接汇入胡崇乐的工资账户,直至2万元付清为止。胡崇乐若违反本停访协议,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追缴发放给胡崇乐本人的困难救助金。
  笔者在南漳县调查期间,公安局副局长鲁卫明偕同该县宣传部魏部长接受笔者调查时坦称,胡崇乐信访案是该县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这么多年了,如果说公安机关做错了,总不能其他部门也都做错了吧?这个事情已经经过了公安、检察、政法、人大等多个部门调查核实并给出结论,也因为胡崇乐到非信访地上访对其做出过处理,可是,仍然不能让她息诉罢访。

编后记:
  看似简单的一件事情,却让当事人坚持上访了八年多,到底是曾担任过党支部书记、人大代表的胡崇乐闹访、缠访还是我们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上出了纰漏,值得我们反思。
  诸多社会事件调查中笔者发现,其实很多所谓历史遗留问题都是因为我们的行政部门、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不重视百姓呼声,交出的答卷无法解开百姓心中的块垒而形成,最后发展成让这些部门、机关挠头的事情,乃至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无法解决。看来,“百姓事,无小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应当不仅仅停留在嘴巴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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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X是...和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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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温馨天使 的帖子

wzg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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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折射出国家信访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端,对待当过干部又无理缠访的人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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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1-3-8 08:27
既然是退休女干部,
那么她一辈子都是做别人工作的,
更应当理解两会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

官位上是装给下面人看的,一旦下台了个人素质连最普通的老百姓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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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问题,肯定有多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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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溪万督 发表于 2011-3-7 22:42
多几个薄熙来,黄奇帆就好了。

南漳一个黄奇帆貌似都没有,多几个就更难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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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白发母亲,如果没有满腔的悲愤,会年复一年奔走在上访路上吗?上访就是缠访吗?就是没素素质吗?列位看官们尝过被打被欺被整的滋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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