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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教育局渎职,从被抓的局长刘某到现任局长聂某一直延续至今,人们只说两件事
一件事,随时对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进入学校承包食堂的老板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外地人)连进行审查、审核,不间断的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对他们进行跟踪监督是县教育局的基本职责。但多少年来,人们从未发现县教育局对承包食堂的老板和工作人员有任何审查、审核行为,从未发现他们对学校外来人员的行踪有任何教育和监督行为。4月8日发生的杀害学生的惨案,就是他们渎职的结果。
二件事,今年春,县委、县政府领导针对县高级中学学生住房相当紧缺及县财政相当困难的实际,同意了县教育局、县高级中学在校内建单元楼向教师出售赚钱建学生公寓的计划。但并未说,为了及早将学生公寓建起投入使用,可免去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有关部门审批的程序,可不经规划部门规划,不经招投标,不征得利益关系人意见,可由建筑商直接进场拆迁施工。2月23日,县高级中学领导,当学校教职工和利益关系人还在梦中时,带建筑商突然进入红旗校区,边放线、边搞地基钻探、边挖树、边拆房子,紧接着是建施工院墙、施工值班室、施工办公室。因放线、钻探建七层单元楼与现单元楼之间的控制间距不够,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违反了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单元楼住户于2月28日联名将上述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书面汇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严格按程序、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办事。县教育局接到县委批转的信访材料,不是先了解信访人的心声,听取信访人的意见,而是先组织了一个由副局长刘某,以自己指定的建筑老板郑某、付某为成员的房屋建设领导小组,要求信访人支持他们的工作,不要阻止,直到信访人拿出了新的建设方案,拨开了画皮,揭穿了他们与建筑商为何这样搞的内心世界之后,才被迫改变了原有计划。
对南漳县教育局不履行对学校后勤管理的职责,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依照国家《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其领导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县教育局与建筑商那种不顾国家政策法律、不顾群众利益和工作程序,随心所欲土匪式的老子天下第一作风,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有关部门应出来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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