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 信访局:干部培训班所收的费用应该全部退还 [复制链接]
王昊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王昊 当前离线
积分190 点 在线时间15 小时 体力0 点 激情185 点 J币0 元 最后登录2010-9-24 注册时间2010-8-5 帖子6 精华0 积分190 阅读权限10 UID85921
一级士官
一级士官, 积分 19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10 积分
文采 Lv.1|16.7%人品 100% 帮我升级就点 : 顶
信访局:干部培训班所收的费用应...71/6917 J币0 元 激情185 点 体力0 点 积分190 帖子6
什么是暗恋? 楼主
发表于 2010-9-22 12:21 |只看该作者 |主题 |聊聊天 |加好友 |打招呼 |去留言
南漳县信访局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乡镇信访干部、全县司法所长、部分村支部书记等,大约300人左右,每人收费180元,共计大约收费5.4万元左右。所有参会人员发“三个一”即一个方便袋、一只廉价中性笔、一本记录本,会议期间没有安排食宿,听接待收费人员说:“收此费是有南漳县物价局文件的,用处租用于党校的场地费和付讲师工资。”可这次讲课的所谓讲师均是信访局干部,笔者认为这次培训不应该收费,所谓的讲师(信访局干部)不应该付工资,这次信访干部培训班所收的费用应该全部退还。此意见对否请网友评论。
已有 1 人评分 积分 收起 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