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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级领导重视最基层水利部门的困境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乡镇最基层的水利职工,我们要向你们如实反映我们的困境,请你们万忙之中给予关注。
自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水利站更名为水务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从此又面临着新的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职能不清。根据内外因的辩证关系,乡镇水务中心承担职能的不同(内因), 自然决定着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的差异(外因) ;管理体制的差异 ,反过来又影响到职能的发挥。“职能不清” 首先表现在没有规定法定职能。纵观乡镇水利站的发展历史, 只有原来的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机构工作条例对乡镇水利站的职能进行了规定。但该条例仅是一个部门规章,效力明显不足。同时,受到时代背景的约束,条例所提出的乡镇水利站职能以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为主,与新时期乡镇水利部门所肩负更多的公益性任务不相适应。直到2006年,才由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在中央层面上首次明确了基层水利组织承担的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属于公益性职能。但是,该《意见》并未涵盖乡镇水利部门工作的全部,特别是对宣传贯彻水法、河道管理、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未能予以明确。职能不清,反过来又影响了乡镇水利部门的性质、地位以及未来发展的走向,成为当前乡镇水务部门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职能不清” 的第二个表现是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无法严格区分。乡镇水利业务综合性极强,绝大多数的乡镇水利事务都由水务中心“一肩挑“,既要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公益性事务, 也担负着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交织在一起,本就十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被繁杂的维修养护事务所占用,致使公益性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逐渐形成了乡镇水务部门“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这种状态下,乡镇水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都依赖各级财政拨付, 很大程度上造成乡镇水务中心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维,止步不前,懒于创新。一旦地方财政无法到位,乡镇水务中心只能依靠中央财政,“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乡镇水利公益性服务质量将会大打折扣。
机构设置不合理。乡镇水利部门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作了相应调整, 除国土、林业外,乡镇八大服务中心含水利服务中心被下放到乡镇管理。但因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制度,乡镇水利服务组织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水利服务组织负责人的任免、人员调配、工作考核由章程规定的服务组织内部理事会负责,不存在了人员工资调级、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等也由社保局负责,一个红头文件就这样草率地拨夺了八大中心事业工作人员的身份而沦为不伦不类的社会人,从而造成人员管理与使用相分割的矛盾。一方面导致了乡镇水利服务组织管理出现脱节、缺位,乡镇水利服务组织开不开展业务、业务开展得如何,由配改小组检查督促,但实质上配改小组的检查和督促根本是走形式,乡镇党委政府只管安排的“中心工作”是否完成。水利管理业务表面上由乡镇管理,实际上是 县水利 局亲手部署,而县水利局只管部署工作,不管工作落实有无回音,工作质量好坏也概不负责,平常工作日程管不着,中心的服务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另一方面造成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工作安排不协调、不配合,乡镇水利人员无所适从。 也造成了乡镇府和县水利局的矛盾。
.经费保障不足,乡镇水务中心的生存发展十分困难。乡镇水务中心的收入主要来自两大块:以钱养事公益经费、下辖水厂水费 收入。目前,中心的以钱养事公益经费自改革后文件号称年年增长却分文不涨,财政代扣的社会保障费用年年增长,职工工资实际上年年下降,在加上物价飞扬,请问大家月平仅1000元的工资待遇能让职工安心发展水利事业吗?试看一看我们身边的民工,日工资最低70元老板还管一日三餐车来车送,工资不到位还有司法部门出面追要。可至今有谁问一问管一管这些基层水利职工的生存现状呢? 特别是税费改革以来, 水费计收难已成为普遍情况。养殖、渔业、种植等经营收入非常有限, 而且不少地方早在过去集体管理时期就将小型水库等承包出去, 乡镇水利部门自身很难见到效益。由于经费短缺,多数乡镇水利部门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还很简陋, 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仪器,有的甚至无固定办公场地,更谈不上办公自动化和现代化。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明显偏低,远低于同期城镇人均收入水平。由于经费缺乏保障,乡镇水利部门需要将很大精力投入到维持生存上,严重影响自身职能的履行,更不用谈谋求长远发展,有不少职工需要在外兼职其他工作,在编不在岗的情况非常严重。造成很多人认为水务部门就是水电工和管道工,包括很多领导和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就不知道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能,不知道水利部门的政策法规,这真让人贻笑大方啊。
人员结构不合理,乡镇水利部门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乡镇水利部门工作任务重、待遇差、环境苦,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能人想“下海”,尖子想“跳槽”,导致整个队伍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较低、技术人才青黄不接等问题。 由于人员结构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乡镇水利部门服务能力相对薄弱。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我们提几点小要求:
1.迅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尽快将乡镇水利中心定性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实现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2009年年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的精神,借鉴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大框架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水利体制改革。应明确将乡镇水利站作为政府水行政管理职能在乡镇层面的延伸,定性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广、组织开展群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性职能。对于乡镇水利中心所承担的公益性职能要逐步强化 。
2.稳定并优化乡镇水利服务组织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乡镇水利站自成立以来,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大潮中经历了由“撤并与下放”到恢复建制的起起落落,机构一直难以保持长期稳定,农村水利事业时而由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时而由综合性服务中心负责管理,长期以来缺乏一套统一的制度体系以确保农村水利的工作成效,严重制约了乡镇水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尽可能稳定并优化乡镇水利部门的机构设置,建议以中央一号文件为依据,将乡镇水利部门定性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人员配置与物资调拨全部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员与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负担。 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3.加大地方财政对履行公益性职能的乡镇水利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乡镇水利部门承担着农村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许多公益性职能。加大乡镇水利部门扶持力度,推动乡镇水利部门建设,夯实水利事业根基,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也需要地方行政领导切实向上反映水利部门的生存现状,以利解决水利职工的生存条件。
4.建立人才培训和引进机制,优化乡镇水利站人员结构.。 基层水利艰苦的工作条件是有目共睹的,它决定了改善乡镇水利部门的人员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要广泛开展不同层面、不同规模、不同方式的水利职工再培训活动。同时,要强化乡镇水利部门内部管理,改革用人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和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责任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优化基层水利队伍人员结构和整体素质。目前的现状是,自乡镇配套改革后,水利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业务培训,因为改革后界定水务中心的业务由乡镇政府管理,而地方政府没有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即使有培训也是耍耍花枪做做架式而已,这些方面也是改革带来的误区,希望领导给予足够重视,它关系到水利事业的长治就安。
尊敬的各级领导,社会事业发展到如火如荼的今天,水利事业的发展也不能停滞不前,也要与时俱进,要落实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观,既要单位和谐、富裕,也要富有生命力和挑战性的发展。一言以蔽之,水利事业的发展和中央1号文件的落实需要各级领导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我们的反映也只是想快速得到各级领导反映的反映。
请各级领导重视最基层水利部门的困境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乡镇最基层的水利职工,我们要向你们如实反映我们的困境,请你们万忙之中给予关注。
自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水利站更名为水务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从此又面临着新的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职能不清。根据内外因的辩证关系,乡镇水务中心承担职能的不同(内因), 自然决定着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的差异(外因) ;管理体制的差异 ,反过来又影响到职能的发挥。“职能不清” 首先表现在没有规定法定职能。纵观乡镇水利站的发展历史, 只有原来的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机构工作条例对乡镇水利站的职能进行了规定。但该条例仅是一个部门规章,效力明显不足。同时,受到时代背景的约束,条例所提出的乡镇水利站职能以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为主,与新时期乡镇水利部门所肩负更多的公益性任务不相适应。直到2006年,才由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在中央层面上首次明确了基层水利组织承担的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属于公益性职能。但是,该《意见》并未涵盖乡镇水利部门工作的全部,特别是对宣传贯彻水法、河道管理、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未能予以明确。职能不清,反过来又影响了乡镇水利部门的性质、地位以及未来发展的走向,成为当前乡镇水务部门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职能不清” 的第二个表现是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无法严格区分。乡镇水利业务综合性极强,绝大多数的乡镇水利事务都由水务中心“一肩挑“,既要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公益性事务, 也担负着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交织在一起,本就十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被繁杂的维修养护事务所占用,致使公益性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逐渐形成了乡镇水务部门“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这种状态下,乡镇水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都依赖各级财政拨付, 很大程度上造成乡镇水务中心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维,止步不前,懒于创新。一旦地方财政无法到位,乡镇水务中心只能依靠中央财政,“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乡镇水利公益性服务质量将会大打折扣。
机构设置不合理。乡镇水利部门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作了相应调整, 除国土、林业外,乡镇八大服务中心含水利服务中心被下放到乡镇管理。但因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制度,乡镇水利服务组织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水利服务组织负责人的任免、人员调配、工作考核由章程规定的服务组织内部理事会负责,不存在了人员工资调级、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等也由社保局负责,一个红头文件就这样草率地拨夺了八大中心事业工作人员的身份而沦为不伦不类的社会人,从而造成人员管理与使用相分割的矛盾。一方面导致了乡镇水利服务组织管理出现脱节、缺位,乡镇水利服务组织开不开展业务、业务开展得如何,由配改小组检查督促,但实质上配改小组的检查和督促根本是走形式,乡镇党委政府只管安排的“中心工作”是否完成。水利管理业务表面上由乡镇管理,实际上是 县水利 局亲手部署,而县水利局只管部署工作,不管工作落实有无回音,工作质量好坏也概不负责,平常工作日程管不着,中心的服务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另一方面造成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工作安排不协调、不配合,乡镇水利人员无所适从。 也造成了乡镇府和县水利局的矛盾。
.经费保障不足,乡镇水务中心的生存发展十分困难。乡镇水务中心的收入主要来自两大块:以钱养事公益经费、下辖水厂水费 收入。目前,中心的以钱养事公益经费自改革后文件号称年年增长却分文不涨,财政代扣的社会保障费用年年增长,职工工资实际上年年下降,在加上物价飞扬,请问大家月平仅1000元的工资待遇能让职工安心发展水利事业吗?试看一看我们身边的民工,日工资最低70元老板还管一日三餐车来车送,工资不到位还有司法部门出面追要。可至今有谁问一问管一管这些基层水利职工的生存现状呢? 特别是税费改革以来, 水费计收难已成为普遍情况。养殖、渔业、种植等经营收入非常有限, 而且不少地方早在过去集体管理时期就将小型水库等承包出去, 乡镇水利部门自身很难见到效益。由于经费短缺,多数乡镇水利部门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还很简陋, 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仪器,有的甚至无固定办公场地,更谈不上办公自动化和现代化。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明显偏低,远低于同期城镇人均收入水平。由于经费缺乏保障,乡镇水利部门需要将很大精力投入到维持生存上,严重影响自身职能的履行,更不用谈谋求长远发展,有不少职工需要在外兼职其他工作,在编不在岗的情况非常严重。造成很多人认为水务部门就是水电工和管道工,包括很多领导和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就不知道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能,不知道水利部门的政策法规,这真让人贻笑大方啊。
人员结构不合理,乡镇水利部门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乡镇水利部门工作任务重、待遇差、环境苦,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能人想“下海”,尖子想“跳槽”,导致整个队伍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较低、技术人才青黄不接等问题。 由于人员结构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乡镇水利部门服务能力相对薄弱。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我们提几点小要求:
1.迅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尽快将乡镇水利中心定性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实现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2009年年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的精神,借鉴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大框架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水利体制改革。应明确将乡镇水利站作为政府水行政管理职能在乡镇层面的延伸,定性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广、组织开展群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性职能。对于乡镇水利中心所承担的公益性职能要逐步强化 。
2.稳定并优化乡镇水利服务组织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乡镇水利站自成立以来,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大潮中经历了由“撤并与下放”到恢复建制的起起落落,机构一直难以保持长期稳定,农村水利事业时而由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时而由综合性服务中心负责管理,长期以来缺乏一套统一的制度体系以确保农村水利的工作成效,严重制约了乡镇水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尽可能稳定并优化乡镇水利部门的机构设置,建议以中央一号文件为依据,将乡镇水利部门定性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人员配置与物资调拨全部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员与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负担。 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3.加大地方财政对履行公益性职能的乡镇水利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乡镇水利部门承担着农村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许多公益性职能。加大乡镇水利部门扶持力度,推动乡镇水利部门建设,夯实水利事业根基,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也需要地方行政领导切实向上反映水利部门的生存现状,以利解决水利职工的生存条件。
4.建立人才培训和引进机制,优化乡镇水利站人员结构.。 基层水利艰苦的工作条件是有目共睹的,它决定了改善乡镇水利部门的人员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要广泛开展不同层面、不同规模、不同方式的水利职工再培训活动。同时,要强化乡镇水利部门内部管理,改革用人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和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责任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优化基层水利队伍人员结构和整体素质。目前的现状是,自乡镇配套改革后,水利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业务培训,因为改革后界定水务中心的业务由乡镇政府管理,而地方政府没有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即使有培训也是耍耍花枪做做架式而已,这些方面也是改革带来的误区,希望领导给予足够重视,它关系到水利事业的长治就安。
尊敬的各级领导,社会事业发展到如火如荼的今天,水利事业的发展也不能停滞不前,也要与时俱进,要落实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观,既要单位和谐、富裕,也要富有生命力和挑战性的发展。一言以蔽之,水利事业的发展和中央1号文件的落实需要各级领导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我们的反映也只是想快速得到各级领导反映的反映。
最基层的水利职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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