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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以简松涛为首的歹徒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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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1月28号晚上9点40分左右,本人在薛坪金玉阁大酒店吃罢晚饭后即回家洗脚睡觉,刚睡下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砸门。我以为是病人走错了没有理会。砸第二次门时,我的妻子闫正菊才去将门开了一个小缝看是谁在砸门。这时看见6人她一个都不认识的人强行冲进客厅喊:老周哪里去了?本人听见后即起床从卧室出来,看见简松涛坐在我的沙发上,其余5人不认识,站在我的客厅横眉竖眼准备行凶的样子。我见这个阵势后就做的简松涛的对面沙发上,准备上烟问明他们来的理由时,简松涛恶狠狠的说;我们来找你是给李国远《薛坪治安联防队队长》解决问题的,我就说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矛盾,我的妻子说;老周喝醉了,有啥事明天再说。我发现事态不妙也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就迅速进入卧室将其门反锁了,这时简松涛4人见我的卧室门踢开闯入卧室,我突然想起刚领的一万四千多元的的工资放在抽屉里,就迅速去护住写字台抽屉,简松涛等4人将我踢到在地对我拳打脚踢后拉我写字台抽屉准备实施抢钱,我拼命的护住。其余2人在客厅将我的妻子踢到在地拳打脚踢,我的妻子拼命护住孙子爬出防盗门喊救命,其中一名歹徒将的妻子脖子说;你喊--里啥子?这时同楼的周红发,陈勇听到呼救后先后赶到现场,见状,周洪发迅速打电话叫周腾芳报警。简松涛等歹徒见事不妙迅速住手在行凶后抢钱未遂的情况下迅速逃离现场并躲入李国远家。等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时,简松涛等人已经逃离现场。
我和我的家人在简松涛等歹徒非法闯入我家对我和我的家人殴打后,导致我和我的家人身体多处受伤现在在薛坪卫生院治疗。                                                                                                                                                                  我和简松涛等人以及李国远根本无任何冤仇,而被简松涛等6名歹徒殴打致伤我和我的家人,其行为已 触犯 刑法,依据我国《刑法》第234条和245条规定,特要求司法机关严惩以简松涛等人的违法行为并追究刑事责任,赔偿砸坏我的财产以及给我和我的家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要求纪律检查机关对以简松涛为首的歹徒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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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松涛身为南漳设计院的副院长,还干这事,可悲,{: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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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出来国家干部还是黑社会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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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28号,在两会期间,一个设计院的院长还这么猖狂,完全视法律于不顾,目无王法,一定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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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松涛是何许人,胆子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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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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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啊,还抢你的钱,家里的钱别不是贪污的吧...你以为法律是你家出的,违背事实,还好意思叫唤
{:soso__5667622194630511097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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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周你还好吧,没伤到你的小弟弟吧,可要把你的小弟弟顾好哦,不然你就害人不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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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谁啊?知道内幕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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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不是道听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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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乎谁 发表于 2011-12-1 23:25
呵呵,还不是道听途说

是真实的事情,要不然也不敢写上歹徒的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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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无王法!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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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上名字就是事实的真相吗?革命小酒天天醉,别人老婆天天睡,我怕要阴沟里翻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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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骂我是小人,什么叫小人,我是实话实说,去你周围听听吧,你们的事还好意思拿这上面来炫耀,各打五十大板都不为过,人家是来抢你家的钱的吗?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出口伤人,一点德行都没有,天天吃GCD的吃的都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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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爱八戒 于 2011-12-2 09:17 编辑

路过,有两点不明,请楼主加以说明:
一、现在工资都是按月发放,不知楼主在薛坪什么单位高就,刚领的工资有一万四千多元?
二、你与简某无怨无仇,他就到你家无端殴打你?不是他有病就是你没有客观公正的把事实反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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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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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1-12-2 09:13
路过,有两点不明,请楼主加以说明:
一、现在工资都是按月发放,不知楼主在薛坪什么单位高就,刚领的工资 ...

客观公正  点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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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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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1-12-2 09:13
路过,有两点不明,请楼主加以说明:
一、现在工资都是按月发放,不知楼主在薛坪什么单位高就,刚领的工资 ...

我们每半年一结算,这就是我半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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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联防队长为了一己之私就纠集社会黑恶势力,大打出手,百姓还有安全感吗?这样的联防队长是谁提拔的?他是怎么坐到这个位置的?一个小小的镇联防队长竟然如此无法无天,哪里的治安形势可想而知,这样的人如果不严加查办,哪里的百姓还能安居乐业吗?此事会怎么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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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有句老话不是说么·······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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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爱八戒 于 2011-12-2 15:21 编辑

楼主每半年才结算一次工资?你能实名举报别人,就不能公开自已的姓名和单位吗?若你单位每半年才结算一次工资有三种可能:1、你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没按月发工资,政府有责;2、你属企业单位,企业剥削职工,企业有责;3、你是胡说的,你的人品让人质疑,你发贴的目的也有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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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与简某无怨无仇,他就到你家无端殴打你?不是他有病就是你没有客观公正的把事实反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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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不清,不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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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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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太多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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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象这种现象,首先应该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立案后,经过调查后依法处理。不知道你报案没有,还有就是你要保全证据,还要有证人,这样,公安部门才好取证。还有公安部门的领导看了这篇帖子后,不知道有什么想法,准备怎么处理?做为网民,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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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497062760449573994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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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周啊,莫非你睡了老李的女人吧?若真搞了,那你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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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简松涛等人以及李国远根本无任何冤仇'这话好像不真实,强入民宅施暴是不对的,但是楼主应该实事求是的把事情说清楚。希望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的打砸抢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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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年工资1400+,泥工资不低哈……年底加上年终奖,小3W是不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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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狗,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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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李的女人也成老太婆了,你莫不是早前的事,现在露馅了吧!?不然,老李也不傻,无事生非找麻烦,难道他是个二百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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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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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不好说,有句话叫: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楼主是否得罪了某某还是另有隐情。入室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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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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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事实可能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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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也有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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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0190429528001298541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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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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