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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该项目建筑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以西、南漳县12315申(投)诉中心以东、以北。
建筑规模:总用地面积667㎡(1.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00㎡,层数3层。
建设内容:业务用房、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以及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
二、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和结构设计。根据鄂建文[1990]184号文件要求,襄阳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该项目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建筑抗震加固暂行规定》设计要求。
三、基本同意电气、给排水等设计。
四、原则同意节能、环保、消防等设计,请按有关规定报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标准,设计概算为17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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