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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通报医疗领域F·B案件40件 涉案金额312万
2012年11月22日07:57荆楚网-楚天快报刘倩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市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F·B问题典型案例。截至10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40件,涉案金额共计312.3万元。
受贿7万元 院长被判刑2009年初至2010年元月,王建波在任湖北中烟襄阳卷烟厂职工医院院长期间(2011年5月9日被聘为医疗门诊部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医院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湖北大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高静、武汉华茂源科贸有限公司经理秦福林好处费共计7万元,其中收受高静4万元,收受秦福林3万元。2012年7月3日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建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湖北中烟襄阳卷烟厂党委给予王建波开除党籍处分。
收回扣48万元 多人被公诉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药品经销商王某、杨某在向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促肝细胞生长素”过程中,按每支5元给医生回扣。该院感染科医师张治学受科室主任田松明安排,负责统计全科医师开具上述药品数量并结算发放回扣。张某分35次收到药品回扣48.57万元及3000元辛苦费,并根据各医生的使用数量,将相应的回扣款分别发给其他医生。其中田松明分得11.03万元,张治学分得15.52万元。目前,涉案人员田松明、张治学,药商王某、杨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开单提成 医院受罚2006年4月17日,襄州区惠民医院与武汉明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广公司)签订投放设备合同书,约定由明广公司在惠民医院放射科投放柯达影像系统一套(俗称拍片机,简称CR机)及显示器一台,总价值108万元,投放时间为7年。设备投放的7年中,CR机所有权归明广公司,区惠民医院放射科所有收入归明广公司,明广公司承担放射科人员工资、水电费及临床医生开出的放射科检查处方提成。明广公司2011年累计向区惠民医院开单医生支付提成9468元,由医院发放到高某等13名医生工资中。襄州区工商局给予区惠民医院没收违法所得9468元,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2012年7月18日,区卫生局对惠民医院负责人赵某进行诫勉谈话。
出租科室 违法所得没收宜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1月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中心微量元素检测科出租给李某,并以该中心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涉及违法金额1.5万元。已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行政处罚4000元。宜城市中医院2012年7月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院内科室出租给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以该院名义开展碎石治疗活动,涉及违法金额6000元。已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并行政处罚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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