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改善我县群众性体育健身运动的体育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各项功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参与意识,新建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是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新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环城路和苗圃路交汇处,占地面积6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591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室内体育馆4800平方米,室外篮球场、乒乓球场、健身路径1500平方米;维修改造游泳池1800平方米、篮球场510平方米、乒乓球场15副700平方米、门球场2个1600平方米、旱冰场1000平方米、运动场(含足球场)18000平方米、2米宽健身跑道3000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86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含维修改造)2188.2万元,设备及安装费414.2万元,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257.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补助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