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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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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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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什么时候正式收复了,我再去。要不然,去了人家还来个北来的,真尼玛尼丢人,完全一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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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港人士若带超两罐奶粉去大陆,面被监禁两年的处罚.3月1日,有关旅客携带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离开香港的新规例正式实施,该法令对离港人士携带奶粉处境做出具体限制,违例者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这一奶粉“限带令”一经出台便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根据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为容许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携带总净重不超逾1.8公斤(约两罐)的配方粉,违例者可面临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的处罚。


去过香港,那里真的没有大超市。街头到处是小店,尤以三四十平方米的便利店居多。当时在想,是不是香港地皮贵,大超市占地多,入不敷出才无法在香港立足。

郎咸平说了一些有意思的数据:在中国,如果开一家小商店,有15种税费,和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大超市一样,其中包括5%的营业税,17%的增值税。而在香港,小超市、小商店税费全免,只有两种税,一是千分之一的注册资本金,二是利润税,赚了钱之后只要上缴17%的利润税,如果不赚钱呢,就不用交税。

两种完全不同的税负,就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在中国,小店税负高,它无法从规模上取胜。而大超市有规模优势,又可以聘请会计师帮着合法避税,所以大超市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小店因为“斗”不过大超市,久而久之,大超市就有了定价权,还可以绑架供货商,拥有了价格垄断权,本来超市里的物价应该比小店要低,但实际上我们在小店购物时,小店老板经常会告诉你:“这商品在超市里要贵多少钱。”这其实是非常可笑的事情,超市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宰人”场。

而香港刚好相反,小店税负非常低,东西也便宜,大超市在价格方面根本无法与小店竞争,这就是香港没法开大超市的真正原因。

在内地,有“沃尔玛一公里死亡圈”的说法

在内地,有“沃尔玛一公里死亡圈”的说法,意思是如果一个城市里开出一家沃尔玛,那么在它一公里范围内,其他零售小店将遭遇毁灭性的打击。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大鱼吃小鱼”的现象,但实际上根源却是税负问题。

现在地球人也知道香港的税负低,从奶粉、时装到iphone、ipad,最好到香港去买,珠三角地区的消费者跨过罗湖桥等出境口岸到香港购物,已是寻常事,而每年圣诞、春节期间内地的赴港购物团,也成了内地旅行社主打的游线之一。

商务部曾做过一项调查,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内地要比香港贵45%,比美国贵51%,比法国高72%。如果想买价值10000万元的商品,选择去香港,足足可以节省约5000元,这节省下来的钱可以让消费者在港澳进行一次一周游,花同样的钱,却能旅游购物一举两得,实在太划算了。

香港的低税收政策理念在于“放水养鱼”,在财政盈余的前提下,始终坚持与民分利、藏富于民,共享经济繁荣。其理念让人赞叹。据统计,2010年,香港富裕人口增长率达33.3%,连续两年位于全球之首。不论社会平均财富,还是最富有的人,低税负的香港在两岸四地、亚洲乃至全球,都可圈可点。


香港的税负是我们的一面好镜子,值得我们借鉴学习。而我们呢,各种民生商品和服务,只听涨价声,不见降价声,民众提出降低税负或将税收更大幅度地向民生领域倾斜,有关部门的决策者们总是说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或者环顾左右而言其他。其实,高税负是不利于经济长期发展的,只不过被民众忍受着。

中国是一个国富民穷的社会。近年的“三公”问题,又频频曝出滥用“纳税人血汗钱”的新闻,看看这些政府部门用掉的钱,想想政府手中的钱真是多得可怕。去过邻国越南,此前总认为越南人民非常贫苦,到了越南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越南是一个“国穷民富”的国度,在河内,据说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从事零售业。走在河内街头,到处是小商铺,人们过着悠闲的生活。带团的导游告诉我,越南人开店不需要什么费用,税负非常低,价格也便宜。因此在越南也是见不到大超市的。越南人出行主要靠摩托车,他们一次办证终生使用,此后不需年检,也没有什么年检费。更让我感慨的是,从下龙湾乘车到河内,五个小时的路程,竟然没有一个收费站。

据2008年数据显示,越南只有不到3%的国民要缴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不到3%,税收主要来自企业营所税。曾有消息说,越南30万名公务员,只有总理一个人达到所得税稽征标准。

还利于民还是与民争利还利于民还是与民争利,这其实是理念问题,但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厘清。

我们建立了庞大的税收体系,税收绩效和手段可以用“威猛”来形容。我有一朋友,开了一家网店,刚刚开始赚钱,有位记者为他写了一条新闻稿,结果第二天税务人员就拿着报纸找上门来了,要求查账补交税款,还要罚他的款。

《南风窗》曾刊载过一篇文章,谈及中国取消农业税的“现实条件”。文章说,好多税种设计时就不计成本,收1块钱的税,哪怕5毛甚至8毛的成本也在所不惜。最典型的是农业税,北京在废除农业税前能收约8000万,直接成本就有6000万,全国可征600亿,成本可想而知。如果农业税征收成本低一些,是不是还会继续征下去呢?

都说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但国富民穷,贫富悬殊,已与我们的愿望背道而驰。生产与分配的关系,这是一个“天问”。让老百姓富起来,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有幸福感,并不仅仅依靠发展生产就够了,还得让利于民,不与人民争利,时刻想着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这才是我们的宗旨,这才能维护社会和谐,走向更好的发展。

“税负是否过重”,现在不仅仅只是一个话题,而且成了大家的一种切身感受。

房产税、物业税、车船税、烟草税……各式税种“粉墨登场”,都言之凿凿,都说“加税有理”。税收是财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税收还有另外一个“功能”,是一种二次分配手段,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但面对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税收有没有实现公平?也就是说,条件相同的人应该纳相同的税,条件不同的人应纳不同的税,无论哪种税都要与纳税人经济状况相适应,但普通民众对于税收却感到是在“劫贫济富”。

要让纳税人感到幸福,道理非常简单。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把税收上去了,如果把人民的福利搞上去,税负再高人民也会高兴。

国外一些国家的税收具有鲜明的“民生”导向,如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公共服务,开支一般占了税收的70%-80%,政府自身消耗所占比例很小。而我们刚好相反,政府的民生开支只占总税收的30%左右,而政府本身消耗了大量的税收。

这也许就是民众对于当下税收不太美好的感观和体验的根本原因。税收与民众的关系,就像水和鱼,蓄水才能养大鱼,鱼缸里的水抽取得太多,鱼就少了生存空间,惴惴而不安,自然少了“幸福感”。

2011年最火爆的网络事件除了3Q大战,就是淘宝事件。在淘宝大战的最高峰,5万人17次"攻打"淘宝商城上的大卖家。事件的起因很简单,淘宝商城2011年10月10日决定:2012年的技术服务费由以往的6000元提高到3万元、6万元两个档次,商铺违约保证金由以往的1万元涨到5万、10万、15万元不等。中小卖家对此极为不满,他们通过百度贴吧和QQ组织起来,利用货到付款和给差评的方式攻击大卖家。这个事件看起来很热闹对不对?那大家晓不晓得这场大战对于中国的经济有多重大的意义?我在《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一书中指出,网购的飞速增长反映了商家对低成本交易的渴望。

当然,这些中小商家的行为本身可能已经涉嫌违法,但我先不和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这种行为恰恰反映了中小商家对于低成本经商的渴望。淘宝是学习ebay模式的,但是在ebay上交易的商品80%是二手物品;而淘宝上流通的90%是新品。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淘宝的门槛很低,在淘宝上进行交易基本不用缴什么税,只要交保证金,然后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就行了。其实,这是在我们中国特定环境下的一个特殊产物,我总结了几个特点。

网购零售额增长速度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总额是5231亿元,是2009年的两倍还多。按照2010年的数据,我国网购已经占全球网购金额的七分之一。要知道2010年底我们的GDP还只占全球的10%不到,但网络销售竟然占全球的14%。而且还在以几何级上升。

网络销售增长不是因为我们网络普及了。我们的网络普及率远远没有日本、美国那么高,可为什么它们的老百姓不像我们那么积极呢?透过对比我们发现,美国的网络零售商品更多的是电子书、软件。而我国的网络零售商品几乎全部是生活用品,如衣服、鞋子、书、化妆品等。

网络销售增长是因为它的价格合理。请注意,我没有说我们的网购价格低。我以最火爆的一款手机iPhone4为例,它在淘宝商城的售价是4400元,在淘宝集市的售价是4100元左右。大家知道它在香港官方网站上售价是多少吗?4688港币,折合人民币3845元。也就是说,淘宝集市的最终售价就是从香港买过来的手机价格再加上200元利润。之所以在淘宝上能卖得动,是因为苹果手机在实体店里的售价是4688元人民币。除了手机,很多人还会在实体店选好大小和颜色,然后到网上买,至少能便宜30%以上。一双一模一样的皮鞋,实体零售店卖899元,网上卖600元。实体店的价格为什么这么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税太重,另一个是租金和员工工资不断升高。

各位晓不晓得,在我们内地,开一个杂货店要办的手续一点儿也不比开一个百货公司少,而且税项也不能获得减免。一个杂货店要缴的税费主要是:营业税5%;增值税4%-17%;城建税,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还有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我数了一下,大概是15项税,和大超市的税是一样的。除此以外,还要根据各地情况交各种费,如工商行政管理费、文化局审批收费,如果是特许经营的,比如盐、烟、酒、药等,还要到公安局去办理有关登记与备案,当然这也会收费。

而比税费更离谱的是租金。由于众所周知的土地财政,不仅推高了城市房价,租金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住的楼下有一个叫"大馅儿饺子"的饭馆突然关门了。为什么呢?老板说,以前的租金一个月是6000块钱,现在一下子涨到15000块。工人的工资以前是800块,现在1200块都招不到人。就这两项开支就把利润都吃掉了,根本赚不到钱,只好关门了。所以我们看到,北京的杂货店变得越来越少了,几乎全是大商场和大超市。就连李宁公司都快办不下去了,2010年底,李宁公司以改革为名关闭500-600家店铺。虽然公司高管说是为了提高效率,但真正的原因是,李宁公司的很多单店效益太差,根本做不下去。那各位想想看,其他的中小零售店,不论是卖服装的,还是卖日用百货的,还能做下去吗?

对于超市来讲,只要超市的定价比大街上的杂货店、水果摊便宜一点儿,就能吸引到顾客。因为我们买东西的地方除了商场、超市,就是杂货店。杂货店的税这么高,租金负担这么重,又没有规模优势,商品的价格肯定贵,所以肯定不受欢迎。

更有意思的是,在全世界的消费市场,只有中国才有所谓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什么意思呢,就是供货商的商品要先交钱才能上架,然后,在商品卖完以后,超市还不会立马跟供货商结账,还要占压货款。同时,大型超市还透过压价等方式拼命压缩供货商的利润。家乐福就是透过这些方式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一包出厂价1.2元的锅巴,零售价卖到3元,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 5倍!

那各位试想一下,如果开杂货店、便利店、水果店变得非常容易,没有那么多税费,会怎样?答案很明显,就是商品的价格下降。而且,这些小店一般都开在居民区或者CBD周围,所以就会有很多老百姓选择去这些地方买东西。这样超市就没有那么多人了,那超市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源就必须降价,这样最终受惠的就是广大老百姓。除此之外,这些杂货店、便利店还能解决不少人的就业问题对不对?如果大家都能在家门口买蔬菜、水果,那交通堵塞这样的问题是不是也能得到缓解?

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是高税收、高租金消灭了就业,制造了商场和超市的畸形。而我们的网购之所以这么发达,就是因为网上的东西在减去税收、租金之后,比实体店便宜了很多。

那么我们该怎么帮助个体户?第一,学习法国,政府介入,防治垄断超市欺压供货商的行为。首先,超市收取的各项费用,比如促销费、过节费、上架费、进场费等必须在合同里面全部写明。如果收取额外费,可以向法庭起诉超市扰乱经济秩序。其次,超市必须明确规定付款期,不能长期占用供应商货款。食品类不超过30天,其他商品不得超过90天。最后,超市不能随意中止供货关系,每年2月15日之前零售商必须签订采购合同。一旦两者发生纠纷,超市必须承担取证的义务。

第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给小商店免税,而且必须简化成立的手续。目前15种税费,剩下一种企业所得税就足够了,社区里面3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店不挣钱不用缴税。一个社区里可以有好多家小商店,互相竞争。小商店价格低,超市的人流就要下降,为了吸引人群,它的价格必须更低,而且进场费、上架费、压货等行为一定会消失。否则供货商就不来了,直接走便利店渠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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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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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认真的读一下就一定会认为
香港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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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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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去过,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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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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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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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真看完了,觉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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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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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卖淫,走私。偷窃,等等所卫犯法的事都不用交税,也不要跟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求情。出了公安一家外也不要东家拜了西家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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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厉风行 发表于 2013-3-9 20:43
在中国卖淫,走私。偷窃,等等所卫犯法的事都不用交税,也不要跟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求情。出了公安一家外也 ...

吃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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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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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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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的很好,
电视着看的也好,
实际上去了,
也就那么回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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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能有一日三餐,夜有一宿.无论在哪儿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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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是废话么?在南漳水镜论坛上说好的地儿多着呢!岂只是个把香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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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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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赶明会有个BJ是个好地方、上海是个好地方、广州是个好地方…………的贴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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