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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医保局欺上瞒下 大病患者维权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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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12年2月因患风心病在襄阳中心医院治疗,因病情严重该院建议我转入武汉协和医院心外科手术;我住院20天后转入协和医院进行置换双瓣手术;历时3个多月,共开支医疗费近15万元;我是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时的下岗人员,下岗后政府一直没有安置;我自已靠做点小生意糊口!全靠借贷才买回了一条命!2008年我就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2012年6月份我出院后到南漳县医保局进行报销,报销时在襄阳中心医院共花费9900多元,报了5500多元,这个打印的有单子,在武汉住院的近14万元只报了2.2万多元,连同襄阳的一共报了2.8万元;在武汉住院的连单子也没打印,就说了个数,我们问按什么标准?姓王的科长说:最高限额只报5万,其它由保险公司报销!半个月后问结果;半个月后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材料报过来了还要审核,一个月后再来;一个月后再去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大病医保亏了几百万,没钱给,在家等通知吧!就这样拖到2013年元月底;我忍无可忍在保险公司闹了一场,保险公司才又给我报了5.1万元,当时我就觉得报销的比例不符合规定;就打电话咨询了王科长,王科长说:是按政策报销的,你放心不会错;我又问二次补偿问题,他说二次补偿市里说了算,局长去市里开会去了,回来后市里给统筹金了就报,不给就没有;几天后我又打电话问陆局长,陆局长说从13年元月1日开始报,我问:不是从11年7月1日开始吗?他说:原来软件没开通没法报;我问是县里规定不报,还是你局规定不报,他说反正南漳都执行的这政策;我说:我能不能再进一步咨询上级部门,他说:你随便!
别必雄市长签署的市长令和市人社局2011[[77]]号文件,特别是市人社局2011[[53]]号文件明确规定:城镇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9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住院医疗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金补助30%;并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行!南漳县医保局拒不执行国家政策;擅自降低报销限额、不执行大病患者ニ次补偿;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使国家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使国家注重民生的承诺成为笑柄!两次投诉均如石沉大海!在愤怒之余我们不禁要问:一个连省、市命令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会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吗?是谁让他们这样猖狂?又是谁在在为虎作伥充当坑害老百姓的帮凶?尊敬的县领导们!请你们不要为了政绩而忙碌!注重民生才是最大的政绩!天地之间有杆秤,秤坨就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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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市长令也不放在眼里;局长该摘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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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爆光里好,去委托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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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大的胆子,敢揭政府部门的黑疤。今天该线长轮值接访,别人中央华府业主去了,被JC差役打倒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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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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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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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后果有本人负责;有点正义感的人是不会删我帖的,只有恶吏和狗腿子怕见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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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查水表了~~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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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15万元不小哟,一般家庭怎么能够承受得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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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医保局就是一黑窝 大病救助本来就有二次报销 在其他城市早已执行 就是南漳县不执行还说二次报销只针对公务员 全是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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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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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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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吗?南漳人民享受到什么了?要组织一次行动,查查国家每年补助的那么多钱用在什么地方!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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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茂源茶庄”(经查,系本县薛坪镇一名城镇居民)发帖---“《南漳医保局欺上瞒下,大病患者维权无门》”。读后颇感医保政策宣传尚须加力,否则,此类指责和抱怨声还会出现。因而在此仅就“帖”中内容所涉及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以宣传,并就“发帖人”2012年度发生住院费用报销情况作以说明:
    一、现行政策。《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襄人社发[2011]77号文件)明确规定: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00元、市外转院为7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市外转院为55%;最高报销限额为一个结算年度内9万元;住院费用报销的二次补偿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补助30%。住院所需药品、检查、治疗及医用材料以外的自付费用,如超标准床位费、空调费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不纳入二次补偿范围.
    二、“发帖人”2012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情况。2012年2月10日至3月1日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为9984元,扣除100%自付的检查费96元、100%自付的目录外药品费10.6元、起付线700元合计806.6元外 ,纳入报销的总额为9177.4元,实际报销额5506.43元,报销比例为60%;同年3月5日至5月15日在武汉协和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为136618.37元,扣除100%自付的检查费598元、100%自付的治疗费744元、100%自付的目录外药品费360.9元、起付线700元合计2402.9元外,纳入报销的总额为134215.47元,报销比例为55%,实际报销73818.51元,其中从大病保险中报销51318.43元。上述两次住院费用报销总额为79324.94元,已办结。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完全符合政策。
    三、住院费用报销的二次补偿。市政府17号令规定,只建立城镇职工医保二次补偿制度;襄人社发[2011]77号文件对建立城镇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作了规定,但我县城镇居民医保自2011年9月进入市级统筹后,全市统一的“金保工程”软件在我县没有上线运行,这项政策无法实施。去年12月,城镇医保市级统筹的“金保工程”软件在我县正式上线运行后,今年元月份起,我县已执行了这项政策。此前没有执行这项政策,是因为执行全市统一政策需要有一个逐步推进过程,医保市级统筹允许各县市有“三年过渡期”,2014年7月1日起,各县市必须统一执行市里政策,南漳的作法符合市里规定。

                                                                        南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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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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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3-4-24 10:20
支持楼主 医保局就是一黑窝 大病救助本来就有二次报销 在其他城市早已执行 就是南漳县不执行还说二次报销只 ...

你是当年的水镜论坛的老人,做装饰设计的糖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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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yijin5332 发表于 2013-4-25 09:32
近日,“茂源茶庄”(经查,系本县薛坪镇一名城镇居民)发帖---“《南漳医保局欺上瞒下,大病患者维权无 ...

一:请你们仔细算下账是不是按最高限额9万元报销的?按9万元报销后再进入大病医疗保险又是多少钱?这个账小学生都能算得清楚吧!
二:你们说ニ次补偿有三年过渡期,文件在哪?文件号是多少?念来我听听!没有软件国家政策就不能执行了?我们老祖宗几千年没用软件没算过帐?"金保工程"软件上线后你们不想执行也不行,因为打出来的单子上面有=次补偿的数额,这就是国家为防止基层T·W政策,老百姓得不到实惠而用的绝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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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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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峰 发表于 2013-4-25 20:37
你是当年的水镜论坛的老人,做装饰设计的糖糖么?

哈哈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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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yijin5332 发表于 2013-4-25 09:32
近日,“茂源茶庄”(经查,系本县薛坪镇一名城镇居民)发帖---“《南漳医保局欺上瞒下,大病患者维权无 ...

这样拖到2014年的话 那前几年生病的人根本享受不到国家政策 还每年都按时交了医保费用  老百姓就这么好忽悠啊 要是你得了这样的病 你是不是也不愿意自己拿出这么多的费用而享受不到国家政策的话 请问你心里也是不是一万个不愿意啊 还说什么工程 我看现在是没人来揭漏这个事,别忘了这个政策可是在中央一套新闻播出过时间是去年的8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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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茂源茶庄 发表于 2013-4-25 23:41
一:请你们仔细算下账是不是按最高限额9万元报销的?按9万元报销后再进入大病医疗保险又是多少钱?这个账 ...

金保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是为了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不要把什么事都想得那么恶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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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SWEET 发表于 2013-4-26 14:51
金保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 ...

不是我想得恶戳;是你们做得恶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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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茂源茶庄 发表于 2013-4-26 15:29
不是我想得恶戳;是你们做得恶戳!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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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反正政策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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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政策不执行你能把他咋样啊 就像有大病救助样的 你不到处去打听人家根本不会主动跟你说国家有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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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们的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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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是同情楼主的遭遇,望楼主此事有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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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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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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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用蒋公骂人的那句话说:娘希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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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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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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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单位不整顿;老百姓的权益怎能得到保护?{: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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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 发表于 2013-4-29 20:31
这样的单位不整顿;老百姓的权益怎能得到保护?

县太爷们都在忙自己的政绩,谁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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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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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拿市长吓唬人,有本事你去找市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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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草寇 发表于 2013-5-7 18:23
别拿市长吓唬人,有本事你去找市长啊?

市长算个球!医保局老子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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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草寇 发表于 2013-5-7 18:23
别拿市长吓唬人,有本事你去找市长啊?

不要幸灾乐祸;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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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官不如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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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好事者 于 2013-5-13 23:33 编辑

L)BKXM5~KUDPVB{5@`RD}J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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