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
“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3年11月20日19时左右,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在浇筑内6楼天井顶时,满堂支架坍塌,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该项目位于南漳县城凤凰大道南侧,占地17575平方米,投资2310万元,建设规模为61396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建筑设计单位是襄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襄阳市大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宏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3月1日,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据初步调查,该事故为高支模坍塌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实施28米高支模板顶棚浇筑施工时,无专项施工方案,违规施工,未按高支模浇筑施工工序进行,导致满堂支架负载过重而坍塌。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按照省领导批示,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针对1—10月全省已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64起,死亡80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7人及目前南漳“11·20”较大事故死亡7人的严峻形势,按照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11月22日,许克振副省长代表省政府约谈了省建设厅,严肃指出按照总书记“发展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求,我省目前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与红线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省建设厅、襄阳市政府、南漳县政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监督,杜绝此类事故发生。许克振副省长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医治伤者,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成立省政府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方面制度、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对重大项目落实责任人,包片蹲点监管,发现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施工等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认真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隧道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外脚手架、深基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做到“五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工序、工段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鄂安〔2013〕12号)要求,深化建设工程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顿一批、处罚一批、清除一批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