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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下月起对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全部依法取缔并禁止通行。这意味着,从8月1日起,人力客运三轮车将正式退出襄阳客运市场。
据介绍,市区现有核发牌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958辆。由于这些三轮车安全性能差,部分从业人员骑着人力三轮车闯红灯、逆行、违停,经常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交通安全,市民每年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投诉多达几千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依法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
通告称,自今年8月1日起,人力客运三轮车全部退出市场并禁止通行。取缔后,政府按三种方式给予车主补偿,即经济补偿、公益岗位安置补偿和指定岗位安置补偿三种方式,车主可自选其一。7月31日以前签订退市协议,主动上交人力客运三轮车及其牌证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逾期不再享受退市补偿奖励及优惠政策。
8月1日起,市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继续上路通行及非法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依法予以查扣并处罚。
3种补偿方式
1.经济补偿
一次性发放退市补偿金、车辆残值金,车主自谋职业。
2.公益岗位安置补偿
一次性发放退市补偿金(比自主谋业少5000元)、车辆残值金,并安排公益岗位就业,工作时间为3年,期满后车主自谋职业。车主不适合公益岗位的,可以推荐一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子女或者亲属到公益岗位就业。
3.指定岗位安置补偿
不发放退市补偿金。符合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等条件,一次性发放车辆残值金。车主经市公交驾校培训(培训费用减半收取),依法取得相关驾照后,安排到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就业。车主不适合公交车驾驶员岗位的,可以推荐一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子女或者亲属代替。未能取得相关驾照的,可以重新选择领取退市补偿金,从中扣除市公交驾校承担的50%培训费用后,本人自谋职业。
主动退市有奖励
201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签订退市协议、上交营运三轮车及其牌证的,每车奖励5000元;7月24日至7月27日签订退市协议、上交营运三轮车及其牌证的,每车奖励3000元;7月28日至7月31日签订退市协议、上交营运三轮车及其牌证的,每车奖励1000元。逾期不予奖励。
怎样办手续?
由各城区、开发区工作人员负责代办。具体步骤为签订《退市协议》,上交车辆、兑付补偿奖励。
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决定对市区核发牌证的958辆人力客运三轮车予以全部依法取缔并禁止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日起,襄阳市区958辆人力客运三轮车全部退出市场并禁止通行。
二、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按三种方式给予补偿,即经济补偿、公益岗位安置补偿和指定岗位安置补偿三种方式,车主可自选其一。
三、2014年7月31日18时以前签订退市协议、上交人力客运三轮车及其牌证的,按奖励政策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具体补偿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四、2014年7月31日18时以前没有签订退市协议、没有上交人力客运三轮车及其营运牌证的,只对车辆残值进行补偿,不再享受其他退市补偿奖励优惠政策。
五、从2014年8月1日起,市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继续上路通行及非法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依法予以查扣并处罚。
六、在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工作中,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襄阳市公安局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4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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