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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纪委再次通报了7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涉及公款旅游、收受贿赂、带彩打牌、公车私用等,9人受到处分。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昨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强调,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持续给予通报曝光。
3起违纪案涉公款旅游
●襄城区庞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德强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案
2013年8月9日,陈德强在宜昌学习考察后,未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擅自改变考察路线,到青海旅游,花费庞公祠社区居委会集体资金7700元。2014年8月13日,襄城区纪委给予陈德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自行承担。
●襄城区庞公祠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平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贿赂案
陈平在担任庞公祠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期间,不认真审查把关,导致社区招待费和车辆运行费用大幅度增长,负有次要责任;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中途擅自改变路线到青海旅游,花费庞公祠社区居委会集体资金10700元。利用其分管城管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000元。2014年8月13日,襄城区纪委给予陈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自行承担。
●宜城市鄢城卫生院院长赵会中违纪案
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赵会中的妻子与他人共同投资15万元,在樊城经营一家餐馆。其间,鄢城卫生院经常在该餐馆就餐。2013年12月底,赵妻退出餐馆经营,获利7.7万元。2012年8月15日、9月8日,经宜城市卫生局批准,赵会中赴成都、长沙参加业务会议,会后分别到九寨沟、乌鲁木齐等地游玩,将景点门票食宿费用9460元、5260元在单位报销。2014年7月29日,经宜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会中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自行承担。
公车私用、带彩打牌3人违纪受处分
●襄城区欧庙镇计生办主任杨家明公车私用案
2014年6月27日,杨家明使用所在单位公车参加其大伯丧事,并将车辆停放在休闲山庄。2014年7月8日,襄城区纪委给予杨家明党内警告处分。
●枣阳市环城办事处候井小学校长李文、副校长马旭贤带彩打牌案
2014年7月4日下午,李文、马旭贤在枣阳聚贤楼特色农庄聚餐时带彩打牌,被枣阳市暗访组发现。枣阳市纪委责成该市教育局给予候井小学校长李文、副校长马旭贤行政警告处分。
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当事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城区庞公祠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居办企业凤翔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张绍群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案
张绍群在担任庞公祠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不认真审查把关,导致社区招待费和车辆运行费用大幅度增长,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采取虚报项目的手段,骗取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社区居委会集体支出。2014年8月13日,襄城区纪委给予张绍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失职2名单位领导被追责
●宜城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梁云峰,宜城市招商局副局长袁江工作失职案
2014年6月27日0时47分,宜城市招商局司机刘某私自驾驶公车从襄阳市区返回宜城,途中发生追尾事故,致使1人死亡6人受伤。梁云峰作为单位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驾驶员公车私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袁江作为分管领导,对单位驾驶员公车私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7月29日,宜城市纪委给予梁云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袁江行政记过处分。
章鸿申 鲍琛龙 记者陈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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