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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贫、大病返贫这样的现象在今天的社会中仍有发生,更有人因承受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放弃治疗。不过,好消息来了。国务院昨天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都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并进一步明确了大病的范围以及报销比例,为民众筑牢了一道健康屏障。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对大病的界定不是根据得什么病,而是根据费用情况,更加接地气和具有操作性。
覆盖哪些地方?所有省份都已开展试点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医保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如何界定“大病”?根据费用而非病种
一提到大病,大家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一些比较严重的病,比如癌症等。此前卫生部门的规定也是这样的,只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才能称为“大病”。但这次的“大病保险”政策中,并没有确定明确的病种范围,而是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也就是说,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了一定额度,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可以算是“大病”。这个标准和以前相比,更加亲民。
报销多大比例?今年要达到50%以上
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说,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今后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减轻个人负担。
不过,比例的高低还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持,因此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举例来说,从去年初开始,北京市其实就已经推出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当时规定在不增加参保者缴费的前提下,居民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以内的费用,可以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北京轩辕邑快服务 电话:400-080-1589
大病保险钱从哪来?参保群众无需额外缴费
对于大病保险的资金,有人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对此,《意见》规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群众不用额外缴纳费用。政府部门对商业机构进行有效监督。
多项措施破解看病贵
大病医保政策本质上是要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实际上今年国务院已经就此出台多项措施。
一、推进医院改革破除以药养医
今年5月,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院改革加速。
针对以药养医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提出,推进医药分开,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到2017年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
二、完善医疗救助确保看得起病
4月,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提出重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并逐步将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文件提出,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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