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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违规建业务技术用房,超审批面积17529.71平方米,超投资3734.26万元,并存在搭建办公楼的问题。县城乡建设局违规为该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公安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时任城乡建设局分管建筑施工许可的党组书记均被问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南漳县纪委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了2011年以来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14起典型问题。
8月以来,南漳县纪委按照省纪委“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要求,集中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对2011年以来未批先建、超审批面积、超投资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该县共查处公安局违规建业务技术用房、教育局违规建设教育考试监控指挥中心、国土局违规建设地产储备交易中心综合楼以及违规批建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业务用房、李庙镇和薛坪镇政府违规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5个乡镇财经所违规建设便民服务大厅等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14起,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10人。该县国土局、武安镇等11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均被严肃问责,县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城建局报建中心主任、总工程师等因监管不力也被问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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