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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obama

评“阿强”的“南漳凌晨枪声的思考”!“阿强”,你思考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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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的事就要通过网络解决  耍嘴皮子没用的
山里娃儿 发表于 2010-9-9 10:58



你没完全说对,对付网络痞子只能用网络痞子的手段。
俺就是一网络痞子!

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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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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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明真相,不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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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的特色,有什么怕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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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话有些过激。自称“老朽”,实际上是“愤青”。个人认为“NZXWW”转载这篇新闻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作为一名普通网民,不但没有觉得“哗众取宠之舔噪”,相反觉得“NZXWW”与老百姓距离更近了一步。“南漳凌晨突发恶性枪击案 一吉普上四人遭追射”的转载,少了些“官味”,多了些亲近,这就是老百姓想了解的新闻。

楼主自称“老朽”,说话分寸值得怀疑。NZXWW是转载这篇新闻,并非原创,同时注明了文章出处,是合法的。从楼主在论坛上“指名道姓”的评论NZXWW,可以看出楼主才是个“半糙子”。您若真是个“老朽”,会谨慎发贴,不会在民间论坛上“指名道姓”。因在网上“指名道姓”招来侵犯名誉权的官司太多了。

楼主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有网民都去看一看上面有些什么。提供个官方网址:http://www.gov.cn/zwgk/2007-04/24/content_592937.htm。大家看了后,问下楼主,“枪击案”是否涉及公民切身利益?“‘枪击案’作为一个重大突发案件”这是楼主的原话。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们恐慌不?关于“枪击案”谣言四起,至少传出了三个以上版本,相关部门出面澄清一下事实,安抚一下老百姓总可以哈。

听“老朽”说话口气似乎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得比较透彻,若较起真来您取的用户名“aobama”就涉嫌侵权。

您在论坛上发的这篇帖子实在欠妥,只会起反面作用、把“枪击案”“越炒越火”,只会让老百姓觉得您在搞窝里斗、看笑话。

NZXWW将在您忠实的炒作下火起来,说不定他们还要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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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8# 罗里巴嗦

你连我主帖都没看懂,还来罗里巴嗦个啥?
在你看懂之前,没功夫与你罗里巴嗦!


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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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7e老人家,你惹的人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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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烦燥澡


呵呵,真理有时是在少数人手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是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的。

等着瞧吧!

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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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罗里巴嗦 于 2010-9-9 19:42 编辑

楼~主~,这帖子要好好顶,千万别让他沉下去了,一沉NZXXW还要决您。wzg1f 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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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你入土为安啊
怀柔天下 发表于 2010-9-9 11:16



    wzg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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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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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话有些过激。自称“老朽”,实际上是“愤青”。个人认为“NZXWW”转载这篇新闻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
罗里巴嗦 发表于 2010-9-9 18:32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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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事实说话吧,等几天,公安部门报案子破获了,真想不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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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凌晨突发恶性枪击案 一吉普上四人遭追射
2010-9-6 0:56:56来源:楚天金报编辑:张兴江


腾讯网9月6日消息:南漳县前日凌晨发生恶性枪击案:一辆挂北京牌照的吉普车上4人遭人追击,3人当场被枪打伤,其中一人已伤重身亡。记者昨日闻讯赶往南漳案发现场证实确有此案,但当地警方表示案件正在侦查中,未透露案情。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漳县学府路华新大酒店门前案发现场看到,路边一棵银杏树被连根撞断。据目击者介绍,案发前日凌晨1时左右,当时一辆挂北京牌照的深红色吉普车被另一辆小轿车追得飞跑,吉普车在撞断路边一棵银杏树后继续冲向前,又撞上一砖堆才停下。随后,后面的一辆车有人持枪下来,对准吉普车连开3枪,将吉普车的前后玻璃打出3个弹孔,开枪者随后坐车逃走,周围消夜的群众迅速报警。

目击者称,吉普车上有4人,其中3人当场受伤被120救护车接走。接到报警的南漳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至当日上午9时许勘查完毕,满是血迹的吉普车被警方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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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的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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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都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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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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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局长:好好反思南漳治安。黑帮太多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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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怀柔天下


    你不清楚什么,瞎嚷嚷。什么事情都有规矩的。
正义的人 发表于 2010-9-9 22:03



    正义的人,敢把你真名报来溜溜吗。我看你是原来坏事做的比较多吧,现在有点良心发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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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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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挺怀念柴局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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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9f
内部斗争  我们围观!
齐德隆冬强 发表于 2010-9-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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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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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目前的治安的确是乱,建议朱局长严打。
正义的人 发表于 2010-9-10 10:26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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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要好好顶,千万别让他沉下去了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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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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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气不好,说明治安有问题,赌博的在派出所眼鼻子下都不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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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夜有枪击案发生,让人害怕,治安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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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从去年以来不但地在增加乱摊子,比如说,政府在大巷子本来就拥拥挤不堪的道路上增加了停车场,让住居民还活不活呀?楼主肯定要说这不是政府干的,跟政府无关。请问,政府能管好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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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有错误怎么能够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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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妈哦。我一直以为我嘴阔子溜吧的很。今哩真是见识到老。 原来嘴阔子溜吧的都在潜水啊。怪求不得南漳哩自来水浑叨叨哩。wzg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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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aobama”不知何方人物,看了其评论“南漳凌晨枪声的思考”一文,本想一笑了之不予理睬,可转念一想,一堆臭屎摆在路中(对不起,比喻不大恰当,不过意思相近),自己可以绕道走,可又怕污染后来网民的眼睛,不理实在良心不安。细细研读此文,边看边笑。此公洋洋洒洒千余字,想必也是抓破了脑袋绞尽了脑汁硬拼凑出“文章”,因为字里行间都透出一种牵强,违背意愿而炮制出来的“文章”毕竟没有底气,水镜论坛发出来后,此公和某些后背的“强人”其实内心也有些忐忑不安,我敢肯定。
   呵呵,为什么这样说肯定呢?很简单,“阿强”的思考言论立意是正确的,代表了正直网民的心声;论据也是确凿的——一件刚刚发生的重大枪击案,阿强在此文只表达了一个观点:警方应该及时公开案情。这有错吧?民众的声音都会说:这没有错。按理说,“aobama”之流不同意此观点,完全可以说“不”也就表达了自己反对的意思,然而,让所有网民看到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不”字,此公不仅说了“不”,而且十分恶毒的:阿强是条狗、阿强这条狗还会咬主人、--以及其论坛是彻头彻尾的“反动派”、应置于死地而后快……各位,这是不是有些过份了?““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是做人做文的基本原则,但读罢此文,一幅”梦太奇”的镜头出面在眼前:“aobama”,此公正一脸横肉双眼充血竭斯底里一身杀气……可见,“aobama”及其主子们肯定不是冲着这篇文章而来,到底为什么,本人暂时不作评论,那要看“aobama”以及“后台”的表演节目了。
    “aobama”究竟要说什么,相信明眼人一看便知,然而,此公的贴子词不达意,用南漳话说话,日白都日不圆,只留下可笑、可悲、可叹三种感觉。

先说可笑吧。“老朽向公安部门一朋友打听过,4日凌晨案发,公安部门出于对案件侦破的需要,上午上班时间(这天本是星期六,但是公安人员依然各就各岗地忙碌着),即通过公安网络监管部门向包括“水镜论坛”在内的网站管理人员要求,对此事件的报道宣传,先不要介入,公安部门会有一个统一的官方消息发布。然而作为民间媒体的水镜论坛做到了,而作为“党的喉舌”的“南 漳 新 闻 网”我行我素,无组织纪律依然对此事件进行渲染,甚至“顾请怂恿”一个网上痞子以所谓“评论员”的外行身份发出一篇什么“思考”。此“思考”看似“代表民意”,实则是一篇给相关部门“施压”、“添乱”的哗众取宠之舔噪。难道“党的喉舌”就只能靠这样存活着了?一个民间的网络媒体都能遵守党和政府的纪律,而作为“党的喉舌”的所谓“官方媒体”不能遵守,还到处舔噪,有何公信力?还有何面目四处招摇?是公安部门没有“资助”你还是没有“有偿”你怎么的?要知道,公安部门关这样的“非法”网站那是分分钟的事——(摘录)
    诸位听听,我都快笑晕了,哈哈哈哈,这“aobama”之流所代表的人物什么时候“立地成佛”啦,跟政府恶意作对这些年,怎么会一夜之间“妓女从良”了?“aobama”声称警方要求不报道案件,对不起,本人也打听了公安机关,没这回事,纯属煸动民意损毁警方形象,想想,这大的案件发生,尽管公安通稿没有出来,在媒体已公开的情况下,警方怎么会去做封堵新闻的愚蠢做法呢?你能让警方出面来证实此说法吗?而此公大大表扬水镜论坛“为政府分忧”,更是可笑之极,同时不忘极力诋毁新闻网“添乱”,一面讨好献媚,一面“借刀杀人”,其用心固然险恶,不过也太小儿科了,一眼被人看穿了,我看,你连“阿强”都不如吧,还说人家是狗,你只能落下笑料。

  再说其可悲之处。坦率地说,“aobama”所代表的水镜论坛也好,“阿强”所代表的南漳论坛也好,本该都有自己独立与合作思想,那就是为民生着想,替政府分忧,但从来以对抗政府为荣的“aobama”之流却突然显的奴性十足了,为洗白身份,不得不编造一个并不存在事实讨好公安,结果“马屁拍到马蹄上”,看似在说公安的好,其实是在向人们传达一个虚假的信息:公安又在搞封堵消息。而被“aobama”斥为“添乱”的南漳论坛却敢于直面现实,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不仅是官方的,也是民间的,这是南漳人的真正论坛。从这个意义上讲,南漳论坛是可敬的,尽管还需要完善,而“aobama”之流却是可悲的,因为尔等只能违心的荀切安生鼓动民意谋私利,网民要擦亮眼睛!

  再论其可叹之处。“aobama”自称为“老朽”,人们常说,“老将出马,一个抵俩”,如果有正义感,本来你可以做的很好,但没想到,“aobama”这个“老朽”出马,只能给人一声叹息:果然是老朽,如同闷在大粪里数百年的朽木,不可雕也罢了,还散发着阵阵臭味。
其一,此公强辩“阿强”各大媒体的说法“不实”,呵呵,新华网、荆楚网、楚天报、楚天金报、腾讯网、襄樊日报和晚报……“aobama”辩这个数量的问题,有意思吧?转载的东西不算数?我靠,懒得理你了……
  其二,“阿强”的言论并没有强求警方必须将案情说一清二楚,只是希望警方公开最基本的事实,(后来公开的事实就行),而“aobama”竟然弄不懂这个意思,竟然引经据典搞什么“刑事案信息公布规则”来证明不公开的正确性,还好,“aobama”不是什么法律工作者,只是个不能摆上场面的“法律菜鸟”,否则,他会把性骚扰案当成强奸案去“引经据典”,到最后是牛头不对马嘴。
  其三,谩骂作者并大肆人身攻击。阿强没有骂过任何人,原报社那些记者也不曾做过有辱斯文的骂人之举,他们并不知道“aobama”的真人的真面,但穿上马甲与脱下马甲都改变不了以“aobama”为代表人物的狰狞和狂躁。有理说理,无理请自责或保持沉默,你搞人身攻击只能证明一点:尔等之流的确不是个东西!真正有素质的网民是不会与你入流的。

    写罢此贴与可笑、可悲、可叹!
             ——评水镜论坛网友aobama 对阿强议论的攻击

“aobama”不知何方人物,看了其评论“南漳凌晨枪声的思考”一文,本想一笑了之不予理睬,可转念一想,一堆臭屎摆在路中(对不起,比喻不大恰当,不过意思相近),自己可以绕道走,可又怕污染后来网民的眼睛,不理实在良心不安。细细研读此文,边看边笑。此公洋洋洒洒千余字,想必也是抓破了脑袋绞尽了脑汁硬拼凑出“文章”,因为字里行间都透出一种牵强,违背意愿而炮制出来的“文章”毕竟没有底气,水镜论坛发出来后,此公和某些后背的“强人”其实内心也有些忐忑不安,我敢肯定。
   呵呵,为什么这样说肯定呢?很简单,“阿强”的思考言论立意是正确的,代表了正直网民的心声;论据也是确凿的——一件刚刚发生的重大枪击案,阿强在此文只表达了一个观点:警方应该及时公开案情。这有错吧?民众的声音都会说:这没有错。按理说,“aobama”之流不同意此观点,完全可以说“不”也就表达了自己反对的意思,然而,让所有网民看到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不”字,此公不仅说了“不”,而且十分恶毒的:阿强是条狗、阿强这条狗还会咬主人、--以及其论坛是彻头彻尾的“反动派”、应置于死地而后快……各位,这是不是有些过份了?““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是做人做文的基本原则,但读罢此文,一幅”梦太奇”的镜头出面在眼前:“aobama”,此公正一脸横肉双眼充血竭斯底里一身杀气……可见,“aobama”及其主子们肯定不是冲着这篇文章而来,到底为什么,本人暂时不作评论,那要看“aobama”以及“后台”的表演节目了。
    “aobama”究竟要说什么,相信明眼人一看便知,然而,此公的贴子词不达意,用南漳话说话,日白都日不圆,只留下可笑、可悲、可叹三种感觉。

先说可笑吧。“老朽向公安部门一朋友打听过,4日凌晨案发,公安部门出于对案件侦破的需要,上午上班时间(这天本是星期六,但是公安人员依然各就各岗地忙碌着),即通过公安网络监管部门向包括“水镜论坛”在内的网站管理人员要求,对此事件的报道宣传,先不要介入,公安部门会有一个统一的官方消息发布。然而作为民间媒体的水镜论坛做到了,而作为“党的喉舌”的“南 漳 新 闻 网”我行我素,无组织纪律依然对此事件进行渲染,甚至“顾请怂恿”一个网上痞子以所谓“评论员”的外行身份发出一篇什么“思考”。此“思考”看似“代表民意”,实则是一篇给相关部门“施压”、“添乱”的哗众取宠之舔噪。难道“党的喉舌”就只能靠这样存活着了?一个民间的网络媒体都能遵守党和政府的纪律,而作为“党的喉舌”的所谓“官方媒体”不能遵守,还到处舔噪,有何公信力?还有何面目四处招摇?是公安部门没有“资助”你还是没有“有偿”你怎么的?要知道,公安部门关这样的“非法”网站那是分分钟的事——(摘录)
诸位听听,我都快笑晕了,哈哈哈哈,这“aobama”之流所代表的人物什么时候“立地成佛”啦,跟政府恶意作对这些年,怎么会一夜之间“妓女从良”了?“aobama”声称警方要求不报道案件,对不起,本人也打听了公安机关,没这回事,纯属煸动民意损毁警方形象,想想,这大的案件发生,尽管公安通稿没有出来,在媒体已公开的情况下,警方怎么会去做封堵新闻的愚蠢做法呢?你能让警方出面来证实此说法吗?而此公大大表扬水镜论坛“为政府分忧”,更是可笑之极,同时不忘极力诋毁新闻网“添乱”,一面讨好献媚,一面“借刀杀人”,其用心险恶,不过也不小儿科了,一眼被人看穿了,我看,你连“阿强”都不如吧,还说人家是狗,你只能落下笑料。

  再说其可悲之处。坦率地说,“aobama”所代表的水镜论坛也好,“阿强”所代表的南漳论坛也好,本该都有自己独立与合作思想,那就是为民生着想,替政府分忧,但从来以对抗政府为荣的“aobama”之流却突然显的奴性十足了,为洗白身份,不得不编造一个并不存在事实讨好公安,结果“马屁拍到马蹄上”,看似在说公安的好,其实是在向人们传达一个虚假的信息:公安又在搞封堵消息。而被“aobama”斥为“添乱”的南漳论坛却敢于直面现实,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不仅是官方的,也是民间的,这是南漳人的真正论坛。从这个意义上讲,南漳论坛是可敬的,尽管还需要完善,而“aobama”之流却是可悲的,因为尔等只能违心的荀切安生鼓动民意谋私利,网民要擦亮眼睛!

  再论其可叹之处。“aobama”自称为“老朽”,人们常说,“老将出马,一个抵俩”,如果有正义感,本来你可以做的很好,但没想到,“aobama”这个“老朽”出马,只能给人一声叹息:果然是老朽,如同闷在大粪里数百年的朽木,不可雕也罢了,还散发着阵阵臭味。
其一,此公强辩“阿强”各大媒体的说法“不实”,呵呵,新华网、荆楚网、楚天报、楚天金报、腾讯网、襄樊日报和晚报……“aobama”辩这个数量的问题,有意思吧?转载的东西不算数?我靠,懒得理你了……
  其二,“阿强”的言论并没有强求警方必须将案情说一清二楚,只是希望警方公开最基本的事实,(后来公开的事实就行),而“aobama”竟然弄不懂这个意思,竟然引经据典搞什么“刑事案信息公布规则”来证明不公开的正确性,还好,“aobama”不是什么法律工作者,只是个不能摆上场面的“法律菜鸟”,否则,他会把性骚扰案当成强奸案去“引经据典”,到最后是牛头不对马嘴。
  其三,谩骂作者并大肆人身攻击。阿强没有骂过任何人,原报社那些记者也不曾做过有辱斯文的骂人之举,他们并不知道“aobama”的真人的真面,但穿上马甲与脱下马甲都改变不了以“aobama”为代表人物的狰狞和狂躁。有理说理,无理请自责或保持沉默,你搞人身攻击只能证明一点:你的确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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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不关偶事,偶只是好奇路过,转球的,人家南漳论坛上的东东,不信大家去看看http://www.nzkd.com/source/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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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nzkd.com/source/viewthread.jsp?tid=109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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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就是水镜论坛的不对啦,怎么把南漳论坛的网页转换成自己的呢?到底怕什么呢,这样做是不地道的,不信大家试试,南漳论坛的网页在这里显示出水镜论坛的,是不是有些无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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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全国的治安很差,南漳也很乱,黑社会猖狂,大混混,小混混比干正经事的还多,老百姓都没有安全感了,希望政法部门严打,给百姓一个安宁.大家看看街头卖枪的广告应该知道有多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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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长年在外打工。最近回家得知城关发生一起枪案。听朋友说网上议论纷纷,于是我首先打开南漳水镜论坛搜索,看到网上确有此事发表。事情的真象如何?带着这个问题,我打开了--,看口径是否一样,结果发现:--发表时间在前水镜论坛之前,且言词重于水镜论坛。这让人无法理解,作为党委政府喉舌的“--”怎么的了?“阿强”何许人也?发贴审核是谁?难道都是吃干饭的吗!你们倒底想干什么?这让一个长年在外打工的南漳人感到不安!后来听说“阿强”的文章被删除了。这又是为什么?真是一群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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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阿强”这样的文章发表,严重失职。管宣传的领导应该考虑换人,否则,将来会出大问题,恐怕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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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aobama”不知何方人物,看了其评论“南漳凌晨枪声的思考”一文,本想一笑了之不予理睬,可转念一想,一堆 ...
阿Q 发表于 2010-9-11 08:56



本来懒得说这事了,不得不再说一句:狗行千里吃屎!是改不了的。

wzg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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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狗行千里吃屎,是改不了的,楼上的是在说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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