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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关注今天(2011.1.30)花庄街道故意伤害案件,我是旁观者,知道一些情况。说出来大家分享下。其实打架双方都是城关人,是在上海打工结下的梁子。今天下午1点多,甲方纠集8个社会青年到城关镇张林村陈某家中“洽谈”矛盾解决的事情,在陈某家中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陈进行殴打。陈某乘机逃跑,随后纠集多人持刀在花庄街上找到前面的8个人,其中一个没来得及跑,被砍伤了目前伤势不明,当时看到全身是血应该很严重。另外7个同伴作鸟兽散,还是花庄街上一个开面包的好心人送伤者到南漳救治,并联系了伤者父亲,县医院看情况严重,没敢收留直接建议到襄樊去治疗,伤者父亲在办理转院手续时电话报警。肖堰派出所及时赶到调查了周围围观的知情群众及部分当事人,同时前往陈某住处查找其下落,陈某已畏罪潜逃。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展开调查追捕工作。
这个事件是典型的伤害案件。伤害案件的处理分三个层次,不同的层次是依靠法医鉴定结果而决定的。1、法医鉴定为重伤,立案侦查,搜集证据,移交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赔偿;2、法医鉴定为轻伤,因为是雇凶伤人,所以不宜调解处理,仍然是立案侦查,搜集证据,移交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赔偿;3、如果是轻微伤(这个可能性也是有的),就作治安案件查处,行政拘留呗。
事情说完了,我还想说两句,看到前面的帖子很多网友表现的很关切,但是不应该用这几个少数人来概括我们全部南漳人,说得好像我们南漳人都是这种觉悟低、愚蠢原始似的,极少数人而已,谁违法就依法收拾谁呗,不必大惊小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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