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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号南漳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清查摩托车行业,关于欧2排放标准的摩托车不能在市场上销售。各家摩托车销售商均不同程度存在有未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销售完毕的欧2标准摩托车,工商局将一 一登记封存并依法实行罚款的处理。根据登记的数量不同,罚款额从3、5千到3、5万不等。位于南漳县花石桥路口一摩托商家因不堪高达3万元得罚款,于5.19日晚连夜将商品拉走,逃出南漳城。我不敢说是否还有其他商家会不会效仿。我想从工商执法部门来说,他们也料想不到会出现这种结果,不能说执法部门做错什么,人家根据法律,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查处你是人家的工作,完全正确。商家错了吗?商家错就错在”知法犯法“,但商家也确实很无奈,面对高额罚款确已承受不起,只能趁着月黑风高逃离。个人认为和谐社会嘛,是不是多点服务,多点人性化,而少在”罚“上在做重点。商家跑了,地方税收没了,当地工作人员失业了,门面房又空了,受损的不仅有个人还有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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