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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色抑郁

在三道河游泳合不合法?看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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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颜 发表于 2012-7-26 09:50
哪天你淹死了,全城人民喝你的人肉汤!

要喝你喝,我才不喝那些脏东西的“人肉汤”,又是脚气又是性病又是艾滋病什么的,想起来都恶心。建议警察对这些家伙见一个抓一个,看他还缺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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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抑郁 发表于 2012-7-23 15:19
你实在缺乏起码的法制观念!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禁止或者限制公民的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在法制的框架下 ...

不要总是一张嘴就是“大多数人的什么什么”请问下,你怎样评判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还要问一下,你什么资格代表“大多数人”?早些日子,新闻部发言人在南海事件上说了句“我代表中国人民怎么怎么滴。。。“,被广大网友炮轰,-----你自己说的只代表你自己!    朋友,人家是国务院新闻部发言人,尚且不敢乱说”大多数“  ,我建议你在使用”大多数“这个字眼的时候先做民意调查,要么就像香港人一张嘴就说”我个人认为,不代表某某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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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篇。我本意是回复”心太软"的“一项规定总是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水镜湖禁止游泳绝对触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现在人多数是站在自身利益上说话,可以说少有不自私的。那么什么是合理的呢,只要是站在多数人的立场上,为多数人着想的决定无疑就是好的。这个社会上少有为百姓着想的,即使有几个,也会被杂音吞没。水源湖禁止游泳,并不竟味着周围的饭店、养殖、旅游不该禁止。也并不意味着不该考虑在水源之外建一个大型的公共游泳池。不能五十步笑一百步。前年有人在网上发水镜湖游泳时有人洗发有人洒尿的镜头还记忆犹新。”搞错地方了。我严重支持“红色抑郁”的想法,我们这个国度太需要法治建国了,真不想退步到以前,例如以前县里面可以决定一个嫌疑犯的生死,现在有法不依,领导带头权越法 ,真是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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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链接网站里面的相关法律解释,万望不要跨省追捕我-----罚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附加刑之一种。这表示,罚金只能对犯罪的人适应,而且罚金是一种司法权,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专有权,只有审判机关才有权适应。县政府,只是一个行政机构,当然没有资格行使这种权力。县政府定罚金,相信不会是一种笔误。因为如此重大事件,肯定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后公布实施的。那么最可能的结果或有二种:一是县里参与制定文件的领导没有一个真正理解“罚金”的含义。果真如此的话,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深刻的悲哀,说明我们当下有些政府的官员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用“法盲”来形容,也并不为过。如果领导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俱备,何来法治意识,没有法治意识,又怎么可能制定出完全合法的文件?!第二种可能是文件制定者把罚金当成了罚款的同义词,认为二者是同一回事。这恰恰又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即使把罚金改成罚款,也并不代表正确。http://news.qq.com/a/20050624/000012.htm(后面是网站地址,不是我编造的,希望大家去学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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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颜 发表于 2012-7-26 09:50
哪天你淹死了,全城人民喝你的人肉汤!

只有心理不正常的才会联想到那是洗澡水,至于人肉汤,那是我代表你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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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采姑娘的小蘑菇 发表于 2012-7-26 10:12
要喝你喝,我才不喝那些脏东西的“人肉汤”,又是脚气又是性病又是艾滋病什么的,想起来都恶心。建议警察 ...

你随地吐痰吗?你随手扔垃圾吗?你等绿灯过马路吗?你在公共场所抽烟了吗?你按次序排队吗?你占小便宜了吗?这些最基本的道德你遵守了吗?如果这几条你都做到了,那我先向你致敬。如果没做到,就少拿道德来说事,装道德模范有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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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来臭水 发表于 2012-7-25 22:00
这个装逼犯你到是装到底啊,怎么一到理屈词穷就开始喷粪了?不该这么早就露出真面目的,就这功夫也敢出来 ...

装逼犯分两种:装得好的和装得不好的。如果装逼装得好,其实也挺牛逼,这个世界需要装逼犯。但如果装逼装得不好,那你就还不如直接干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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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争论这些,就是个进步!
至于那些满嘴喷粪的人!大家别理他就是了,那是他自己的悲哀,在浑然不觉中,向大家展示了自己的粗鲁、无知、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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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去其他城市都有给市民提供夏天娱乐的地方,南漳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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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抑郁 发表于 2012-7-27 08:57
能争论这些,就是个进步!
至于那些满嘴喷粪的人!大家别理他就是了,那是他自己的悲哀,在浑然不觉中,向 ...


张嘴大家、闭嘴大家,你想代表大家人家买你的帐吗?其实你就是无德的瘪三一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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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说得好{: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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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27 10:22
张嘴大家、闭嘴大家,你想代表大家人家买你的帐吗?其实你就是无德的瘪三一个罢了!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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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27 10:22
张嘴大家、闭嘴大家,你想代表大家人家买你的帐吗?其实你就是无德的瘪三一个罢了!

其实那个瘪三在哪都是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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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27 10:22
张嘴大家、闭嘴大家,你想代表大家人家买你的帐吗?其实你就是无德的瘪三一个罢了!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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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27 10:22
张嘴大家、闭嘴大家,你想代表大家人家买你的帐吗?其实你就是无德的瘪三一个罢了!

看了你两个贴,无非说别人缺德和是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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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张扬 发表于 2012-7-27 16:26
看了你两个贴,无非说别人缺德和是瘪三

在三道河游泳就是缺德!说了你能把我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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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荆山樵!!!!!{: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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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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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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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抑郁 发表于 2012-7-27 08:57
能争论这些,就是个进步!
至于那些满嘴喷粪的人!大家别理他就是了,那是他自己的悲哀,在浑然不觉中,向 ...

“骂”也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思想的体现.既然体现了,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自以为很懂法人,别人什么都是错的,自己讲的都是对的。素质低下者固然不受欢迎,但要都像你这样用词的话,那互相之间看不惯的人岂不更是到处骂战、烈火朝天了?看你一些帖子,言之无物、毫无缘由,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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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南漳建一个大型的游泳池,在酷暑也有个地方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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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要张扬 于 2012-7-30 09:11 编辑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27 17:16
在三道河游泳就是缺德!说了你能把我咋的?!


我自然不能把你怎么了,但你敢说你没有家人、亲戚和朋友在那游泳,别把自己家人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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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张扬 发表于 2012-7-30 09:05
有人说骂是一种态度,是谁的态度?政府的态度?个人的态度?还是家教的问题?

究竟是谁在骂人?大家一看便十分清楚。自己骂人反诬别人,真是“狗咬一口,入骨三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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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30 10:32
究竟是谁在骂人?大家一看便十分清楚。自己骂人反诬别人,真是“狗咬一口,入骨三分”啊!

看你的每一个回帖,每一句话,你已上网好几年了,才发现你是这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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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人无非是想自已到水源湖游泳披上合法的外衣罢了。想当年,水镜湖没有禁游时,襄樊人一车车地到南漳水源湖来游泳。现在好了,看不见他们一车车人来游泳了。佩服一位熟人,为了过游泳瘾,到汉江去游就不到水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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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土生土长人 发表于 2012-7-30 11:18
这几人无非是想自已到水源湖游泳披上合法的外衣罢了。想当年,水镜湖没有禁游时,襄樊人一车车地到南漳水源 ...

是的,他们干了缺德事还不让人说,太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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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30 15:29
是的,他们干了缺德事还不让人说,太无耻了!

怎样的妄自尊大才能膨胀到要限制别人的合法行为?你不喜欢的就是缺德吗?你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才发现这儿有比皇帝老儿还牛逼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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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7-30 15:29
是的,他们干了缺德事还不让人说,太无耻了!

你说的话扯得上边吗,你又说了啥子,别人是在据理力争,你呢,看似道貌岸然,说里话是扯不上条杆、乌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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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楼主不吃三道河里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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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来臭水 发表于 2012-7-25 22:00
这个装逼犯你到是装到底啊,怎么一到理屈词穷就开始喷粪了?不该这么早就露出真面目的,就这功夫也敢出来 ...

你说我装逼,你是不是装的也忒大了。你让我想到我一直觉得装逼这种事,说别人装逼的往往比装的人更会装逼!不然我装的好好的怎么就被高人给发现了!今天骂骂你这自大的家伙,逗逗嘴!寻找人生乐趣,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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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抑郁 发表于 2012-7-27 08:57
能争论这些,就是个进步!
至于那些满嘴喷粪的人!大家别理他就是了,那是他自己的悲哀,在浑然不觉中,向 ...

忍屎忍尿也忍不下你呀,粪量不足是吧,请你多多饱含哦...如觉粪量不够还请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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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八神☆玖夜 发表于 2012-7-26 15:02
装逼犯分两种:装得好的和装得不好的。如果装逼装得好,其实也挺牛逼,这个世界需要装逼犯。但如果装逼装 ...

没见你装成牛逼,到是“直接干脆装**”越来越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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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来臭水 发表于 2012-7-31 18:05
没见你装成牛逼,到是“直接干脆装**”越来越明显了。


哈哈哈哈 ,学习了,对照看看自己...
我是哪类我也搞不清楚,不过估计我骂过的人恐怕都会认为我装逼;回复我的人会认为我**;也许只有我儿子那些小兄弟会认为我牛逼,搞不好我儿子都会暗地里说我是个**...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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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楼主的说法可以类例很多:如小孩子在街道拉屎拉尿也不违法,反正道路是大家的;打着赤膊光着上身到电影院里看电影也没违法,方案和约束不是法律么。。。。。
如果人人都一颗损人利已的心这个世界完了,幸好好人据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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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要呼吁的是建一个大型公共游泳池,而不是去挑战大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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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规定的通知虽然法律生没有明确表明,但是我们南漳县城区饮用的都是三道河的水源。作为南漳一份子,我们还是要自觉点好。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三道河近些年来溺水死亡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会游泳的)。部份都是学生、小孩、青年群体。家人监管不力失去孩子的痛苦教训,告诫我们不要去三道河游泳,也对我们一个很大的教训了。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个人和他人生命安全,还是尽量不要去三道河游泳。监管好自己小孩,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啊,我觉得还是赞同政府出台的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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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土生土长人 发表于 2012-7-31 21:04
按照楼主的说法可以类例很多:如小孩子在街道拉屎拉尿也不违法,反正道路是大家的;打着赤膊光着上身到电影 ...

说得好!让那些自以为懂法的缺德瘪三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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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张扬 发表于 2012-7-31 15:07
你说的话扯得上边吗,你又说了啥子,别人是在据理力争,你呢,看似道貌岸然,说里话是扯不上条杆、乌七八 ...

是啊!我法律系科班毕业的人不懂法,说的话“扯不上条杆、乌七八糟”,你个高中毕业的文盲懂法得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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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山樵 发表于 2012-8-1 09:03
是啊!我法律系科班毕业的人不懂法,说的话“扯不上条杆、乌七八糟”,你个高中毕业的文盲懂法得很啦!

原来是北马洞大学混出来的,听你说话,无非是向大家晒晒你的家教的欠缺。
我引用楼主的话: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可以看出:方案虽然规范了游泳行为,但是只是禁止在取水口300米(即一级保护区)内,在此范围外游泳是不被禁止的!  
这是科学,是经过专家讨论后制定出来的,没有“想当然”。找不到像你这些人反对什么,为什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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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土生土长人 发表于 2012-7-31 21:04
按照楼主的说法可以类例很多:如小孩子在街道拉屎拉尿也不违法,反正道路是大家的;打着赤膊光着上身到电影 ...

我们按照国家、省制定的规定说事错了?这也是损人利己?这样做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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